我叫叶继科。当年老爸偷渡到港城,只带了一个身体过来,他白天剖开动物的肚子,晚上喝醉之后就来打我,而且随着我长大愈演愈烈,他说因为我长得越来越像离家出走的老妈。 我们那条街很乱,有打女人的混蛋,有卖白粉给小孩的混蛋,还有我爸这样的混蛋,我从小就想当警察,把这些家伙统统抓住。老爸不在的时候我就和街坊的小孩一起玩,每当我提起我的警察梦时,大伙儿都笑我,他们不是毒贩的儿子就是妓女的女儿,没人懂我。只有一个女孩不笑我,她喜欢穿白裙子,像个天使,她笑盈盈地握着我的手说,“我觉得当警察很好呀, 我爸爸就是警察。”
她叫简晴,是我的太阳。熟络以后我三天两头往她家跑,她家有个院子种满了郁金香, 她爸妈总会准备红烧鱼热情地招待我,说是红烧鱼其实味道很淡,因为她家买不起酱油。她老爸不收黑钱,一家日子过得愈发清贫,但每当大家围在一起吃饭时每个人都笑得很幸福, 桌上塑料瓶里垂露的郁金香好像也在微笑。然而有一天一切都变了,那个晚上老爸在妓女家里过夜,我怀里抱着两瓶酱油,冒着淅沥的小雨往简晴家跑,我踩过一个个水坑,心情像飞溅的水珠一样雀跃。远远看到她家还亮着灯,推门进去,却只见一片人间炼狱——鲜血泼洒在天花板上, 条条血流沿着剥蚀的白墙在地面上汇聚成血海,简晴的老爸身穿警服躺在其中,怒目圆睁,心口插了一把刀,我冲到微微抽搐的女人身旁,她是简晴的老妈,和简晴肖似的脸被划得稀烂,她吊着一口气,嘴里不住地呢喃,:“晴晴......快去找晴晴。”
我发疯似的冲出去抓住一个人就问有没有看到简晴,白裙子的女孩,行人只当我是随处可见的疯子一把推开,我潦倒地回到她家,发现她一直在那儿。女孩静静地躺在她精心照料的郁金香花丛间,白裙子染得鲜红,枯枝的花枝仿佛在浅唱安魂曲,我的血液从心脏冰结到四肢,我麻木地扑倒在她身旁,一根钢管穿过她的下体,鲜血绽开,我的眼泪终于决堤,轻抚着她的脸庞,微弱的呼吸打在我手心上,来不及狂喜,她疲倦地睁开眼睛说道:“杀了我......”
女孩哀求我说:“杀了我......求求你,阿科。”眼泪淌下眼角,湿润干涸的血迹,她挤出一个微笑,“对不起,阿科。”郁金香随风点头。我到屋里抽出那把被心血染红的砍刀,回到女孩身边,她仍在笑,笑得那么宁静平和,我割下她的头。
简晴一家的死没有掀起任何风浪,警察运走了尸体,清洁工清洗了房子,新的一家三口提包入住,曾经温馨的一家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日子在牲畜濒死的嘶鸣和老爸的打骂中流逝。我偷了老爸藏在酒柜里的钱在脖子上纹了一个太阳,在无望冗长的时光里祭奠简晴阳光般的微笑。老爸发现后,用沾着牲畜粪便的铁锹死命打我,起初火烧般的钝痛逐渐麻木,淤血稍微阻挡了铁锹的暴戾,动物粪便的恶臭乘着血腥的列车在我身上驰骋,碾过我的太阳纹身。老爸终于打累了,搂着早在一旁看戏的妓女去睡觉,男人野兽般的粗喘和女人甜腻的呻吟撕扯着我的耳膜,夜雨从漏风的破窗灌了进来,打在老爸挂在墙头宰牛的尖刀上,生锈的金属迸射出嘲笑的银光。
我一刀一刀插在老爸的肚子上,看着他被自己逆流的血呛醒,妓女瑟缩在角落里哭叫着讨饶,窗外倾盆的雨声将这处屠宰场与世界隔开深不见底的鸿沟,我将刀刃对准老爸粗壮的脖子,学着他杀鸡宰羊的手法一寸一寸割开了他的喉咙,女人的哭声为这雨中夜曲伴奏,脑海中白光乍现,我仿佛向着宇宙高峰驶去。
我杀过很多混蛋,有打女人的混蛋,有卖白粉给小孩的人渣混蛋,有像我一样乐衷于收割人命的混蛋。即使手里的剔骨刀变成了火枪,身上的烂T恤变成了黑西装,手上仍然会沾到雪, 只是看不出来了而已。有时候想起自己童年的警察梦,它就像简晴的笑容一样蒙尘黯淡。现今唯一能让我回忆起十五岁那年的郁金香美梦的是个死咬着我不放的小刑警,他从简晴的案子一路追查到我。
给枪上膛,我动身去碧螺湾,我会在那里处理掉恼人的小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