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其实我不太喜欢摩尔根,因为他曾公开表示怀疑孟德尔的遗传理论。
毕竟我曾疯狂迷恋孟德尔,甚至一度很萌他为了做实验种了那么多豌豆的事情。
他只是一个修士,住在修道院里,他的遗传理论甚至在他死后才被重视。
别看我们学习这些知识,只要几个星期甚至几节课,可他却用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发现并证实。
科学研究向来严谨且漫长,我一直很钦佩他,尽管他的遗传题折磨的我掉头发,死脑细胞,可我依然对他矢志不渝。
也许这就是爱吧,孟德尔虐我千百遍,我依然待他如初恋。
二
讲摩尔根的时候,生物老师是这样说的,他有两件很出名的事情,一个是验证了基因在染色体上另一个是和他的表妹结婚。
我们都知道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很容易得一些遗传病。
而玛丽生下的孩子也是如此,摩尔根有三个孩子,无一例外都有身体上的缺陷。
此时,我们已经无法知道他当时的心情,可我想即使他知道这些知识,他也是不会后悔的,毕竟那是他和玛丽爱情的结晶。
三
小时候的我们总以为大学是很容易考的,清华北大也是信手拈来,而我们现在只想睡一觉,因为梦里真的什么都有。
而有时候别人叫我出去玩,我不想去,便会说一句,“你自己去吧,我是要考斯坦福的人。”
这一句一来是拒绝,二来是自嘲,毕竟我也考不上斯坦福,但是这样一来二去,前桌就开始叫我斯坦福。
我很是疑惑,但既然众望所归,我也就接受了这个称呼,而作为回礼,我开始叫前桌清华。
人啊,总是还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就实现了呢?
四
生物课上,生物老师又让我们做一个题。
那个题看着挺复杂的,因为涉及了两种疾病,然后我又无从下笔。
好吧,我承认关于生物,我向来都无从下笔。
生物老师问:“能做否?”
我们异口同声:“否。”生物老师苦笑一声,“否啊。”
接着,人群中有了声音,“xxx说他能做,而且简单的不得了。”
生物老师顿了一会儿,“我也是不懂你们为什么有时候总有一种迷之自信。”
这时,前桌转过头来,“斯坦福上啊,名校高材生。”
我:?
五
我真的很不喜欢英语课,因为英语课总会让我有一种度秒如年的感觉。
但是我却很喜欢英语老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英语老师最温柔,也最好说话吧。
有一次上英语课,英语老师讲到了一道题,便要点人分析句子结构,我还记得那个同学是这么回答的,“这是一个主语从句。”
然后英语老师又问:“为什么不是宾语从句?”
同学又回答说:“因为这是个主语从句,所以这不是宾语从句。”
英语老师简直要被气笑了,“这是什么理由?那我以后就这样讲课,因为这题选A,所以就不能选B。”
我在下面嘀嘀咕咕:“这样讲课其实也不是不行。”
六
我陪萌萌从洗衣房回来的路上,正巧碰见了去交作业的后桌。
只见她边走,还边在算题,擦肩而过之后,萌萌对我感叹道:“真的好认真啊!”
我想了一会儿,“看来她们果然是很爱生物。”
继而话锋一转,“但我不一样,我爱的是生物老师。”
萌萌惊讶了一瞬,便立即竖起了赞赏的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