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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念如野草,沉默即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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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马嘉祺是在我十二岁。
血光与警灯交映,他从黄色警戒线外的人群中走来,披着像太阳的路灯光。
这个格外被光宠幸的人眉眼温和,弯着腰注视她变魔术般从怀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和她说:
马嘉祺“乖小孩会有糖吃。”
我恍惚的看着这个神明般的男人,恍惚的伸手,恍惚间手上的血渍染红了糖衣,我见他冷了脸。
那比一切都可怕。
马嘉祺“你杀了人?”
我浑身颤抖,拼命的摇着头。
可我的否定毫无说服力,人群中满是咒骂,我想擦掉手上的血,却把白色裙子弄的乱七八糟。
无助的眼泪要淹没我,我看见马嘉祺渐行渐远背影,想伸手拉他却够不到他。
然后,我被送到了福利院。
……
第二次见面是十四岁。
看见马嘉祺的时候那双没有灵魂的眼睛突然闪了闪,我凌乱的白色衬衫染红了一大片,像雪地里绽放了一朵彼岸花。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可马嘉祺已经不记得我了。
他依旧眉眼弯弯,仿佛地上的人是场闹剧的演员。
他没有带糖,也没有提问,只摸了摸我的头,带着恶心的尸体走了。
像从来没有来过。
……
我现在十八岁,距离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已经六年,我怀疑马嘉祺真的是神明,因为这六年好像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可神明的脸上出现了我以往没有见过戾气。此时此刻,他更像一个要将我带入地狱的恶魔。
我开始害怕,我开始解释,可马嘉祺只直直的盯着我,一言不发。
我被盯的无地自容,吊带衫短裙像是被当场撕烂。这是明明我与他最体面的一次见面,我却狼狈得想逃。
……
马嘉祺没有再放过我,亲自将我送进了疯人院。
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杀了人为什么进的是疯人院,直到一张被害妄想症的病单递到了我手中。
姓名:顾方念
病症:被害妄想症
病因:不详
病史:六年
症状:患者无中生有地坚信周围某些人对其进行了一些不利的活动,伴有激动、焦躁的情绪或者冲动、自我防卫等行为。
影响:杀害父母,福利院院长,高中同学。
结论:需入院强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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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国大多数疯人院都建在荒野,是为了防止病人出逃伤人。
我乖巧的跟在马嘉祺身后。门口有几个人,其中还有人穿着病服。马嘉祺应该是认识他们的,所以直接带着我靠近了。
我一眼扫过去,其中一个人也看向我,我看见了他的工作牌。
副院长:张真源
马嘉祺领走了出院的病人,我看着马嘉祺渐行渐远的背影,像是回到了十二岁那年。
神明,将我抛弃了。
张真源“你叫什么名字?”
我转头看了眼问话的张真源,这一眼我就乱了神。
可能刚刚一闪而过太多马嘉祺的身影,我好像从张真源身上也看见了马嘉祺的影子。
但下一秒,眉眼温和的人突然撇了嘴。
张真源“你刚刚一直盯着马检察官,现在又这样看我。”
张真源“没有人告诉你,你这样的目光很不礼貌吗?”
话里有话。
我回神,有些懊恼。
神明是无可替代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与他相提并论。
但其实张真源脸上没有丝毫恶意,而我有错在先,我犹豫几秒,还是开口了。
顾方念“抱歉,我叫…顾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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