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突然想起,李嫂说的那句“少爷不是正常人”,心里多了几分害怕,下意识地紧握手掌,那双好看的杏眼里全是惶恐。而他们看不见的不远处,是男生慢慢变冷的眼眸,与面若冷霜的俊脸。
当一只肥胖的咸猪手慢慢朝程岁的衣领伸去的时候,慌乱之中,程岁将美工刀从口袋中掏出,还未来得及防卫,闭眼的瞬间听见了一声惨叫。
那个刚刚还站在几米外的男生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她旁边,此刻那冰冷的手掌紧握她那只拿着美工刀的手的手腕,阳光之下,他的温度从指尖传入她的手腕,因为感受到了这种温度,她猛得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那个刚刚想要碰她的那个人左手握着右手蜷缩成一团躺在地上嚎叫,还有一根刺眼的血淋淋的手指,反应过来之后她才意识到,那个人被陆萧年割了手指,她惊讶地抬眸,陆萧年那张俊逸的脸上布满了阴戾,望向他,虽说她与这个男生交集并不算多,但这种与他同龄人上没有的表情,瞬间她感到腿软,一下瘫坐在了地上,无力地靠着身后的墙。
下一秒,就听见他冷笑地说了句,“谁敢动她试试。”
其他几个小混混扶着那个地上的小混混连滚带爬地跑了,只剩下她与他两个人。
程岁呆呆地望着前方,愣在那里不知道该干嘛,眼前的男生转过身来,居高临下地望向她,明明只比她大三岁,却好像,他早已脱离了那个时代,更像是已经经历了很多事情的人。
就如刚刚,他就好像对这种事情很熟练,只是做了一件,与平时扔垃圾那件小事一样自然。
他蹲下身来,与她平视,而她努力让自己显得自然些,平静语气,艰难地发出声,“谢谢……”
程岁第一次觉得,会有说话如此艰难的时候。
他伸手捏她的下巴,清冷的嗓音在透过空气传入她的耳中,“我从来不做好事。”
她睁大那双好看的杏眼,惶恐地望着他,原来自己从一开始就害怕他,不是没有原因的。
毕竟谁也不能想象得到,他明明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斯文,却在毫无犹豫之间,割掉了一个人的手指,他才十七岁,却好像已经有了二十七岁的样子。
那日她跟着他回家,他走在前面,而她慢慢地跟在后面,就好像她第一天和他一起去上学那天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像那天一样回过头来拽她的书包,就这样走着,黑色的双肩包被他单肩背着,手随意地放在裤带中,金黄色的夕阳晕在他的身上,倘若没有刚刚那一幕,她还会觉得,他就这样走在前头,如画般,她走在后头,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会对此心动。
Chapter2.
生离死别其实并不遥远,原来真的有一天,在我还没有做好准备迎接这些的时候,它就闯进了我的生活,好像要将我的世界,彻底翻空。
————程岁的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