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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微尘里,爱与憎(18)

快穿之还债

喝完了水,雁十三就走了大道回了自己的厢房,谁知道再抄近路会不会再撞上源华那样的事,他可没那个心再去跟初见谈天说地了。

  但谁知道他回去的路上,面前突然就落下来一个浑身是伤的黑衣人。

  雁十三:“……”

  他真的只是想喝个水!怎么这么多事啊!

  然后雁十三随手折了根树枝,蹲下身戳了戳这个长的贼丑还浑身是血的刺客,“初见,死没死?”

  初见:“没死。你要救他吗?”

  雁十三戳了戳这人生满红疙瘩的脸,问:“我能不救吗?”

  “为什么?”要知道雁十三在边疆是连敌军的俘虏都会救的人,为什么不救这人?初见表示他很好奇。

  雁十三迟疑了一会儿,说:“……他太丑了。”

  初见:“……宿主大人你什么时候成了颜控了?”

  “不是颜控。”雁十三用树枝将此人翻了个身,利落的用树枝掀开了他那破破烂烂还沾满泥巴树叶和流出粘稠且刺鼻的鲜血的黑衣,看清了身上的剑伤,“只是他真的长的有点辣眼睛,而且我有密集恐惧症。”

  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密集恐惧症!还辣眼睛!上战场杀敌,五十多万人怎么没有密集恐惧症?那么多被砍成四不像的尸体怎么不说辣眼睛?嫌人家丑就直说!找什么借口!反正人家真是长的丑!

  “你不能因为人家丑就对人家有偏见!”初见义正言辞道:“倘若活着不是为了纠正我们的错误,克服我们的偏见,扩大我们的思想与心胸,那么活着又有什么用?”

  “没用那活着干吗?养肥了杀了吃?”雁十三嘴上虽嫌弃,但行为上还是很实诚的,他毫不顾及此人一身的脏污狼藉,直接一把将人背了起来,连被弄脏了的里衣也没有多管,直直的往自己的厢房跑去。

  一路狂跑还有心思跟初见拌嘴:“再说了他是真的丑!人都是视觉动物,喜欢美好的事物的!我敢保证,大部分人见了他都会嫌弃他然后对他有偏见的!你信不信我就是当着他的面说他丑他都不会反驳我!因为他丑是事实!还因为这个世道里的偏见屡见不鲜,‘

  且理直气壮,即便是受害者,也将这偏见看作理所应当的事,不会反驳或反抗。”

  初见嘴角一抽:“宿主大人你不用找这么多理由来证明他丑以及掩饰你对他的偏见。”他的温柔的宿主大人,已经在时间的磋磨下,变成了一个杠精!再不复当年的温柔!

  “但就算如此,也还是要救这人不是吗?”雁十三莞尔一笑,能从中瞥见他当年的那抹温柔,“所有人都毫无例外的是为了美好的将来而这这糟糕的世道里挣扎的活着。他已经活的如此糟糕了,却还是渴望活下去,不救的话,对不起他这了拼命都想活下去的心啊!”

  在人生的路上,这种苦苦挣扎暗无天日的日子不会少,但也绝不会笼罩一生才是。有的人坚持不下去,认为苦就是他的命,自我放弃,所以苦了一辈子。也有的人咬牙熬了过去,从此风光绝顶,无人能比。

  宿命这个东西,永远都是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弱者找来的安慰自己的借口。

  这个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渴求“生”的意志,所以他这一生,必将精彩绝伦。

  人的这辈子并不长,但若是同蛆与臭虫一样卑劣且散发着恶臭地过这一辈子,那这辈子确实是太长了。

  雁十三毫无压力的将这人丢在他房间的地板上,床他还要睡呢!怎么能让这样脏的一个人躺上去,再说了,他躺上去了他睡哪儿?总不能一起睡吧!

  翻出行囊里的从系统商城里购买的上等药膏,雁十三看着地上躺着的这位脏兮兮黏糊糊的人,莫名有点下不去手。他可以吃苦,也可以睡在地上泥沼里,但那是建立在条件不好的环境下。

  若是在军营或别处,莫说让这人躺床上了,就是让雁十三跟他一起睡都没问题。反正一身铁甲套身上,难不成还能在不惊动他的前提下拖着重伤的身体来要他的命吗?

  可现在不同啊!

  雁十三身上穿的衣服从里到外是很久以前源华特意请人定做的,用的都是上好的料子,说一件衣袍价值千金也不为过。

  还有这厢房,虽在之前从未住过人,但里面的桌椅板凳茶壶花瓶哪个不是珍品?这间厢房看着小,却是用金子堆出来的,奢靡又舒适。

  所以,雁十三自然不会愿意让一个莫名其妙掉到他面前还伤痕累累的家伙霸占他的床铺弄脏他的被褥,救了他就是他雁十三仁至义尽了。

  雁十三将这人身上的衣物尽数扒开,也就看清了这人全身的伤,大大小小,陈旧新伤布满了全身。虽然脸不怎么好看,但身材是真的好!

  骨骼惊奇,线条纹理清晰,看着瘦弱的身躯实则精壮如豹,喷张有力,虽燃满了血却也能看出底下蜜色的肌肤,也更是为他添了一丝刚硬的男人本色。这样好的身材,怕是再矜持的姑娘家都矜持不住。

  雁十三眼中闪过惊叹与惋惜,他是断袖不错,也欣赏这样的身材,但如他所说,他除在战场上的其他地方,都不会欣赏这样的人。雁十三是个好享受的,对他来讲,如今已没有什么比让他过舒坦日子强的了,既然是好享受,那么无论是什么都得精致优雅好看得体,除了将领士兵,所有的都不例外。

  只是可惜了他这一副好身材,却有着这样一张脸,着实是可惜了!不然少不了姑娘家前仆后继的追随仰慕。

  雁十三自己去他院子里的一口生满青苔的井里打了一盆水,然后蹲下来对这人念道:“将就一下吧。再去一次厨房人说不定就回不来了,那水井虽很久没人用,但也是井水啊!一定干净,将就一下吧。”

  看着这人就是昏迷也紧皱着眉头,尤其是在雁十三擦拭他伤口时痛哼出了声,想来也是脆弱到了极点,才会哼出声来。

  只有在意识模糊不清时,人们才会将自己的强大卸下,将脆弱展露。因为这个时候的他们除了疼,什么都感知不上,尤其是知道有一个人在身旁照顾他时,更是会将潜意识里的委屈和依恋表现出来,所以这才让人怜惜。

  雁十三手下的动作愈发轻柔,他快速且细致的将这个人的上半身擦拭干净,顺便抽出一卷草席铺在这人身下垫着,要是断气了也好用这草席将他卷了扔乱葬岗。

  上完药,包扎好伤口,雁十三草草的将衣服一换,就往床上一倒,就着黎明的光,进入了熟睡。

  日上三竿时,躺在草席上了这个人才从昏迷中逐渐转醒,他挣扎着起身,却发现自己躺在一间低调奢靡的房间,身上的伤被人细细的包扎好,脸上也让人抹了药。

  他有些讽刺,这张脸,如今已丑到了让人以为是受伤了的程度吗?

  当他转过头想细细的观察一下这间屋子,却见到了一个艳若魅妖的男子散懒的躺在床上,玉色的肌肤在乌黑亮丽的长发及雪白里衣的映衬下愈发的细腻漂亮,只一眼,就让人忍不住放轻呼吸。

  但他注意到的并不是雁十三的容貌,而是他能在躺有一个不知是敌是友的人的情况下安慰的熟睡,绝不可能是一个简单心大的人。

  但事实是,雁十三真是一个心大的人,他根本就不害怕这人会反咬他一口。

  且他一直保持的对外界的警惕,加上还有初见,雁十三根本不担心自己会死的不明不白。

  在这人大量的目光中,雁十三睁开了他那双墨色的眸子,直直的盯着他,眼神清明锐利,并无一丝刚睡醒时的朦胧和迷茫。

  “啊!客人你醒了。”雁十三起身,扯了扯自己凌乱的里衣,“如果可以,请转过身,在下要换衣服了。”

  客人依言转过了身,雁十三迅速的换好了衣服,叠好了被子整理好了床铺,“客人,你可以转过身了。”

  客人却道:“我可以等,你不用那么急促。”

  “噗!”雁十三忍俊不禁,他在军队几十年,早就养成了一分钟之内收拾好自己,一分钟收拾好床铺的能力。这么快,确实是不符合古代人的繁琐复杂且较为拖沓的习惯。

  “在下已经换好了。客人你可以转过身来,与在下谈事了。”

  客人转过身,果真没有骗他,不仅是连自己,连床铺也一并在这么短的世界里收拾整洁,倒是与他寻常见的那些贵公子不一样。

  客人:“乙十九。”

  雁十三:“雁十三,字雨湖。乙公子,可否告知在下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身受重伤出现在丞相府?”还砸在了他面前。

  “有人千金买状元郎薛沉吟之命,乙十九奉命来取。”乙十九低着头,将自己的目的老实道出。

  他想不到救他的人竟是这位文野将军,北疆军的统领人,三年前跑去边疆的雁小状元郎,也是教导出现在这位状元郎的义兄。他在这人面前根本就说不出一句谎言,坦白一切,他的刺杀任务失败,等待他的下场是被投入蛇窟被万蛇吞噬,还不如被这位杀死,起码也能留个全尸。

  “髅月阁乙组乙十九,年方二十四,无父无母,家世不详。生而一张满布脓疮的面容,骨骼惊奇天赋异禀,却因着丑陋而被阁主丢与了江湖上人人谈而色变的‘毒老翁’做了药奴。百十来种毒在体内啃噬筋脉功力,非但没死,反而造就了百毒不侵之体。但毒老翁神丹已成,再不需要药奴为其试药。”

  看着乙十九散开的瞳孔,雁十三就知道这人开始动摇了。

  髅月阁在江湖上隐蔽而神秘,从来就只有髅月阁往外散布调查,从未有人能调察出关于髅月阁的情报。所以,雁十三此举便是暗示乙十九,雁十三是值得他投诚的人。

  雁十三:“所以,你一个浑身是毒长相奇丑的药奴自然就没有了利用价值,被髅月阁物尽其用,派来暗杀今年的与当朝丞相与北疆军统领有关系的状元郎。只是很可惜,你失败了。薛沉吟比你们所有人想象的强大,败给他,你不怨。”

  乙十九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他看着面前的这位美艳到了极致的人,心里升起了寒意与恐惧,“您都知道,为何还要问?”

  雁十三:“我只是想知道,谁出的悬赏,又为什么要杀一个小小的状元郎,哪怕他与丞相及文野将军关系密切也最多是让人忌惮,不至于要请髅月阁出动。以及,你有没有告知薛沉吟你杀他的原因。”

  “乙十九不晓得是谁出的悬赏,但刺杀薛沉吟的理由是因为他是当年那位德妃的孩子,又与您和丞相关系密切,若他有了称帝的心,有你们两位的支持,其他人想来争怕是以卵敌石,倒不如趁他还不晓得自己身份的时候将他除去。”乙十九顿了顿,借接着道:“乙十九不想薛沉吟十分强大,迫不得已便将事实告知他,在他呆愣之际逃走,借此得了一条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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