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快穿之还债
本书标签: 穿越  原创小说  双男主     

第八十六章:微尘里,爱与憎(4)

快穿之还债

韩纤云等在自家府院后门,眼中全是期待。他渴望见到那个长的漂亮性格腼腆,挑着一担柴卖给他家的少年郎。

  韩纤云认识雁十三,他曾经在书院见过这个小少年,只一次,就记在心里了。尤其是几个月前不经意在后门见到少年挑着柴来他家时,韩纤云只要有机会都会缩在角落里像一个变态一样窥伺少年的一举一动。

  韩纤云是韩家独子,今年不过十七,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

  不过可惜的是,雁十三以后都不会来他家卖柴了,所以韩纤云不管等多久都没用。

  等到了太阳西下,腿都麻了的韩纤云这才在满府的呼唤中从柴房角落钻了出来,他今天没有看见少年,心里很不好受,但他什么办法也没有,唯独只知道少年今年会参加乡试。但他没什么读书的天赋,今年连秀才都没考到,连认识他的机会可能都没有。

  远在菩提村的雁十三不会知道,在他不经意间做的一个决定竟让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将他记在心里了一辈子。

  而现在的他正在帮薛沉吟押题和温习,雁十三看得出来薛沉吟心态最近有些不稳,没经历过什么大事的孩子,性子再怎么沉稳,也都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小事而心神晃荡。

  当亲眼看到薛沉吟轻轻松松将一整本书背下来的时候,雁十三笑了笑,赞赏道:“你很有天赋。很厉害。”

  “当然!”薛沉吟向来以自己超强的记忆力引以为傲,尽管他已经努力让自己变得沉稳和谦和,但眉眼间的傲意与按不下翘起的嘴角暴露了他心里的欢喜和傲气。

  薛沉吟从小到大听过数之不尽的赞美,各种各样都有,但他确实是有本事,担得起这些赞美。

  人人都喜欢赞美,但大部分都配不起这份赞美。要想受之无愧,就必须展现出与其赞美配得上的能力与品德。不然那些所谓的赞美便是口不应心的阿谀奉承,是让人裹足不前的毒药。

  虽说不能在给人一番赞赏之后,立刻就给他一顿教训,但是雁十三显然没有这个想法,他本人是很喜欢先给人称赞再给人批判的,尤其是在他人得意洋洋时会心一击,看他们脸上的傲气逐渐崩塌的样子感觉不要太爽!

  这也是雁十三为数不多的恶趣味之一。

  “吟哥儿,你觉得你能在十九岁时参加会试吗?”雁十三笑眯眯的看着薛沉吟,问道:“你觉得你能在十五岁时参加乡试并取得解元吗?你觉得你比源鸪愆还厉害吗?”(雁林,十五岁参加乡试取得解元头筹。)

  源鸪愆是澶国的著名的少年丞相,当年不过十二岁稚龄,便坐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可见其才华能力非是常人所及。如今已二十有一,在澶国乃至天下都享有盛誉,风光两无。

  薛沉吟面上的傲意再一次因雁十三一针见血的话而破裂,他苦着一张脸,道:“雁哥儿你欺负人!你竟拿我与雁林叔、源鸪愆比,我怎么可能及得上他俩!”

  “那我呢?”雁十三笑得愈发祥和,“我与吟哥儿准确来说只差一岁半,与吟哥儿是同龄人。吟哥儿能在十四岁参加乡试吗?”

  薛沉吟闭嘴,他自认为优秀,却也只是与寻常人相比,一旦与那些真正优秀的人相比,他顶了天也只能算得上还行。

  无论是澶国的少年丞相源鸪愆、芫国的两位不过双十之年便是正三品大官的鱼家双生子鱼白昼、鱼怀山,还是澶国因被人算计而死未来得及扬名立万的雁林与其子雁十三,都是薛沉吟难以超越的存在。

  少年的这么一颗玻璃心就这么让雁十三给击碎了,从此以后,未来的符国符吟帝有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任那些大臣如何瞪眼踢腿斥责都不为所动,一副“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嵬然不动”的模样。

  就在薛沉吟捂着胸口默默伤感时,雁十三还煞风景的拍拍他的肩膀,笑眯眯道:“吟哥儿你要准备好随时被人甩在身后的可能。从前是源鸪愆,现在是我,未来就不知道会是谁了。”

  薛沉吟:“……”他感觉他的心,他傲了十来年的心,“啪”地一声碎成了渣渣,连带着他的自尊一起甩在了地上。而他面前这个笑得这么漂亮的人,还残忍的在他的心和自尊上碾了两脚,还问他踩的碎不碎。

  “雁哥儿你变了!”薛沉吟幽幽的看着雁十三,道:“你以前不这样的!”

  “我以前怎样的?”雁十三好心情的翻过一页书,果然自己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损了薛沉吟一顿他真觉得神清气爽啊!“不说话,只知道读书?吟哥儿,我不是你,我没有一个不抛弃孩子的阿娘。如果可以,我也不想放下书本上山去砍柴,更不想背着几十斤的柴火走几十里的路去镇上,费了一天的时间就只赚二十来个铜板。吟哥儿,没有谁会永远陪在你身边,你总是要长大,自己咬牙承担起一切的。”

  薛沉吟话一说出口便后悔了,本以为雁十三会生气并将他驱赶出去,却没想到雁十三这么平静就接受了现实,还对他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在这一刻,薛沉吟彻底明白了自己与雁十三心态之间的差距。他深思一番,发觉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可能早就崩溃了,根本很难做到像雁十三一样迅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一边赚钱一边考虑乡试的事。如果有人在自己面前提起这种事,他做不到像雁十三这样心平气和,不发疯将对方打死就是好的了。

  雁十三同样很清楚这个道理,薛沉吟太重情,这是好事也是坏事。身为君王,须仁慈,却也必须无情。重情好是好,但重过头就容易坏事。

  “雁哥儿我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薛沉吟摆弄着雁林留下的注释,眉眼间有着浓烈的哀伤,“但是我做不到。我也想像源鸪愆和雁哥儿一样,成为一个沉稳冷静的人,但心里静不下来,觉得你们所有人都比我优秀,比别的人强也没什么可得意的,我不想输,我不想比你们差。我想赢!我想超过你们!”

  “你才十二岁,能管住自己已经很难得了。”雁十三没说假话,十二岁的男孩子哪个不是满天飞满地跑的主,薛沉吟从小生活在安逸平静的菩提村,与村里的皮猴子们一起长大,却还能耐得下心与他一连好几天待在屋子里读书练字,不去张望和拒绝别人的邀请。

  尽管他的血里流淌着皇家的无情与野心,却也也因菩提村的宁静而深埋,他已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差别也只是他早熟懂得很多。

  但在这个最闹腾的年纪,能压制住爱玩的心,专心一意的读书,可见其心性坚定。

  不过薛沉吟练的最多的还是字,毕竟他那字……着实是惨不忍睹,狗爬字都比他那字好看一百倍!也不晓得他是跟谁学的那一手独异于人的狂草,从开头一个字连到一排最后一个字,写的龙飞凤舞乱七八糟,让人看了血都要吐出来,太他娘的费劲了!写的什么狗屁玩意!

  为了不让他浪费笔墨纸,雁十三直接领着薛沉吟在沙地上练字,省钱还不浪费。在雁十三看来,那些纸他宁可拿去烧火也不会给薛沉吟写了糟蹋!

  如果说薛沉吟是惨不忍睹的狗爬字。那原主的字就是行云流水般透着灵气的小楷,写的非常的漂亮。但这是原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苦练多年才有的成绩。

  和后世一样,历朝历代阅卷都是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将所有考生的考卷阅批完毕。

  就以符国为例,阅卷规定是十天,这十天里还包括民弥封、誊录、对读的时间。期间的吃请又会用去不少时间,所以真正的阅卷时间相当紧张,不过三四天而已,因此符国的考官一般一天要阅卷二十多本试卷,多至三四十本。而普通阅卷人员要阅卷的卷子就更多了,所以大都是超负荷工作。

  而古代并没有现代电脑来辅助阅卷,阅卷人员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仔细阅读每份试卷。

  所以为了加快阅卷速度,按时完成朝廷规定的工作,阅卷人员也是想尽了办法,而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手段就是看“第一印象”,也就是重点看考生的头场卷子,此即古人所谓的“止阅前场,又止阅书义”。

  而第一印象大多以试卷页面的整洁以及考生的字迹是否雅观为前提。

  一般情况下,如果考生的头场卷考得好,阅卷得了高评语,基本榜上便有戏了,可如果头场考砸了,即便是后两场发挥的再好也可能名落孙山,所以符国的考生都特别看重头场考场答题。

  当雁十三看到薛沉吟那一手狗爬字便如五雷轰顶一般,如果薛沉吟真的以这种字去答考卷,考官怕是看也不会认真看一眼,就是真的做的文章好又如何?薛沉吟这字根本拿不出手!一溜串下来能看懂就是奇迹了!

  雁十三真心想不明白薛沉吟这字打哪儿学来的!

  霖娘的字温婉秀气,是漂亮的一手簪花小楷。

  雁林的字颜筋柳骨,犹如劲松般坚韧。

  原主的字有几分其父的韧性,也带着原主的个人的较为规矩的风格。

  而原主与薛沉吟皆在镇上同一个学院听学,两人的夫子恰巧也是同一人,可那位先生的字也是温润而泽,好看的紧。

  怎么他们所有人的字都很正常,就薛沉吟的字“变了异”?

  开场卷实在是太重要,雁十三十分不希望薛沉吟因为他那一手烂字而错失名额,更不希望再多花三年时间等薛沉吟来变强。所以,雁十三几乎是摁着薛沉吟好好练字!

  练不好不许休息,敢反抗就是暴力制服,渐渐的薛沉吟也就习惯了雁十三明天教他练字的行为,而他那一手狗爬字也终于看得清写的是什么了。

上一章 第八十五章:微尘里,爱与憎(3) 快穿之还债最新章节 下一章 第八十七章:微尘里,爱与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