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嘉祺刚转来学校几天就被前后左右的人告知,隔壁的隔壁,也就是文科一班,有一个长相能与他媲美的男孩子。
名字好像叫什么丁程鑫,但是没有人喊他全名。
这种人分两类:第一种,属于老相识喊昵称;第二种,属于普通同学,因为佩服他喊丁哥。
马嘉祺(这个丁程鑫能有我好看?)
十七岁的年纪正是处于对任何事物都不肯甘拜下风的时候。
成绩是,长相也是。
但是丁程鑫是真的好看,马嘉祺也不得不承认。
丁程鑫就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纪的人,让人感觉他应该是从上一世纪的民国贵公子的画中走出来的。
他跟许多人一样,也喜欢打篮球。
男孩子嘛,打篮球难免会有燥热感,就会把衣服袖子卷起来。
而丁程鑫却不会,从来不会。
不管是什么,在学校时他总是穿着蓝天白云样式的校服,两条袖子绝不会挽起来,穿的中规中矩。
如果在球场上稍微把袖子卷起来那么一厘米,甚至都可能比一些人衣服脱光了获得的反向还要大。
而马嘉祺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好动,整个人就像是一块璞玉。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描写的大概就是他了。
马嘉祺不是属于那一种第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很惊艳的感觉,但他却很耐看,眉眼间的韵味要细品。就和他的字一样。
第一眼看上去这是什么玩意儿?第二眼看上去,哦!原来是比草书还更要飘逸的一种艺术字体,一般人学不来。
也许马嘉祺上辈子就是一块茶饼吧。
马嘉祺不会像一般的男孩子那样热衷于打篮球,如果你逼着他打,他也能给你表演一个三分球。
比起打篮球,他更喜欢的还是钢琴。
钢琴总是能把某种感情表达的十分纯粹,不掺任何杂质,就像小孩子的笑容一样。
升调降调像极了人生的起起落落。
会弹钢琴的男孩子总是很迷人的。
台上男孩的温柔蕴含在蹦出的一个个音符中,台下的人慢煮时间,沉醉其中。
手指的起伏也是有力度的,纤长的手指灵活的在黑白键上来回跳跃,也是一道好看的风景,也是一种享受生活的方法。
*
马嘉祺自然是对丁程鑫不屑一顾的。
直到某天,张真源和严浩翔喊他去打水喝,打完水后转身“偶遇”了他们口中的那个男孩。
男孩的衣服总是洗的很干净,一股清凉的薄荷味钻进他的鼻腔,让他的大脑清醒。
*
理科一班和文科一班的老师是共享的。
相互阅卷是肯定的,每个教室对应每个教室的座位,一成不变。
马嘉祺总是拿到丁程鑫的卷子。
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马嘉祺总能在那一摞一摞的试卷中找到属于丁程鑫的卷子。
丁程鑫的自己总是写的很工整,就连标点符号都有笔锋。
不像自己,小考的卷子的名字从不写完整,写个“MJQ”就开始答题。
语文老师不止一次的强调过他的字,让他评卷时就临摹他得意门生丁程鑫的字体。
马嘉祺曾无数次的在草稿纸上临摹他的字迹。横竖撇捺,一点一画,在冗长的岁月里,模糊又清晰。
而丁程鑫看的卷子也自然是马嘉祺的。
尽管马嘉祺写的字不堪入目,不是尔等一介凡人能参透的,丁程鑫也会仔细辨认,认真批改。
数学卷子一个个对勾打下来,不见一个大洋叉,最后在工工整整的写上阅卷人的名字。
马嘉祺每每拿到丁程鑫批改的卷子总是端详几遍。
对他来说,这种字迹应该是艺术品吧。
只要试卷经过丁程鑫的手,总会留下一丝若有若无的薄荷气息。
良久,微微勾了下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