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灿烈和我说,边伯贤根本不配我爱他。
我纠正他,是现在的边伯贤。
我说,以前的边伯贤可好了,他会逗我开心,宠着我。我饿了,他大半夜都会开车出去给我买宵夜。他每天都会做好早餐,我有低血糖,他就经常叮嘱我要按时吃饭。
一六年大雪天,他在雪地里堆了个雪人,雪人上头放了个戒指,他藏在雪人后面,等我走近了,他突然跳出来。我吓了一跳,他拿着戒指单膝跪在地上,他对我说,小温,我们去结婚吧。
朴灿烈问我:
朴灿烈“后来呢?”
我笑了笑,我说:
余温“我们打算从坦桑尼亚回来就移民的。”
他露出遗憾的表情,我耸耸肩,拿起酒杯喝了一口,我尽量让自己看着没那么惨,我对他说:
余温“中国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世事无常,兴尽悲来,我得看开啊。”
看开些,看开些,就他妈几秒也行,我对自己说。
没多久我谈了个恋爱,也不知道算不算,反正就是派对上认识的人,比我小了七岁,还在美院读书,青涩得很。
我和他看了两场电影,吃了一顿饭,他叫我姐。
他暑假结束后就去学校了,他大概是有很多行李,我就说开车送他,他听了很开心。我的车停在他家楼下,他背着一个大包推着两个行李箱,我下车替他把行李箱搬上车。
我问他:
余温“你这是要把整个家都给搬到学校吗?”
他笑了笑,凑过来要亲我,我侧过脸,他的吻落在我的脸颊上。
我陪着他去宿舍,宿舍里还没来人,我看着他把那些东西一件件拿出来,乱糟糟的丢在一起,我叹了口气,替他把行李整理好。
我从他床上下来,他坐在椅子上看我,他站了起来,走到我身前,捏住我的下巴,我们接吻了。
我尝试着去接受新的生活,新的爱人和新的吻,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