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绝代的第十七年
热风撞碎了瑰丽的空,碎下三两朵烧云,小卖部外老板淘来的七十年代的留声机吱嘎作响,它很旧,撞针弯曲,唱片碎了一角,在舒缓的蓝调里总会夹杂进不和谐的声音,老板并不在意,只惬意躺在摇椅上用蒲扇扇风。
厉铭蹲在路边修理自行车的链条,夕阳染红白色衬衫,胸兜挂着英雄牌钢笔是少年别样的炫耀。我嘴里嚼着猴王丹,看他黑油裹手,我不耐烦推他去一边自己上手修,修完就坐上自行车后座吆喝他,趾高气扬,他跨上来,我便悄捏着他衣角蹭上污渍。
这是十七岁的结尾,他载我回家。
厉铭从小就住我对面,我们都在一楼,半夜我敲鼓,他就给我和音。他喜欢黄家驹,沉下来说话时声音也像个七分,我喜欢叶世荣,偶尔我敲《海阔天空》,他就操着他蹩脚的粤语腔应和,我隔着四米的距离放肆笑他。
那时流行Beyond,只可惜天妒英才,少了一员。十七岁那年他也组了个乐队,叫来几个已经不上学的、会吉他的半吊子。我是鼓手,每天敲鼓何止三千次。
我没什么想法,只是和他一拍即合,且热爱音乐。那时唯一的梦想就是,我敲鼓,厉铭主唱。
敲他妈一辈子鼓,唱他妈一辈子歌。
但是都想当主唱,次次排练为主唱位置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幼稚地动上拳头。烦得鼓棒敲断成两截,木刺扎进指头,细小的刺就这样融进血液里,永久地留下,摁下去时总会刺痛。
组他娘的乐队,全他妈是群傻*,一帮子三教九流能凑出个什么名堂?
这时候厉铭就会坐在台阶上,我看他手在抖,火机都攥不住。我接过来帮他点,烟雾盘踞绕指柔。他的指尖还残留刚刚拨弦的凹痕,他笑了一下,沉淀着意味不明的苦涩。
他说:“我想成为黄家驹那样的人,红遍大江南北。”
我侧头看他,他在看天,眼底盛着星星,那么近、那么飘渺,都是有缘无分。
我没说什么,只是唱起了一首歌:“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
“你要做自己啊,厉铭。”
这是第一个十七年,属于我们。乐队也都散了,不了了之。
高三毕业,他没高考,去北漂,我考上大学南下。向北的列车不会与向南的轮船交错,在同一点延长出两条背向而驰的线,好像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也切实......
临走前一天,凌晨两点半,听到窗子砰砰作响,厉铭趴我家窗子上,扰了我清梦一场,却什么都没说,留下一个长盒子就跑。困,便摸来转头塞进衣柜。
那个年代通信不便,也没什么钱,前两年我们都互相惦记,我每周去宿舍一楼电话那儿跟他唠,但一次只唠三分钟,后面还有人催促,在这三分钟里要把一周的事儿都讲完,他给我讲在发廊学手艺,还是会想玩吉他,我给他讲我的专业课。但三分钟怎么讲的完?我好想问他有没有想我,有没有和别的女孩儿走得近。
说不出口。
只说过一句:“我觉得两个人一起看烟花是很罗曼蒂克的事诶。”他却问:“罗曼蒂克是什么?”我沉默了,什么都没说就挂了电话。
那晚的长江边有一场烟花秀,我翻墙跑出去看。烟火漫天,霓虹琳琅,转瞬即逝,忽明忽暗。有恋人在接吻、拥抱,光将他们定格成剪影,很美。
我默默坐在远处,看着刹然的烟花,那一瞬间,我不再想他了。他不是能和我大侃南北的厉铭了,我们不再属于一个世界。
从此我也不再摸鼓棒。
后边儿我们联系渐渐少了,不过想想也是,我不懂他的奔波劳苦,他不懂时代新浪潮。
慢节奏的时代也救不了两个南辕北辙的人。
罢了。
再次看到关于他的消息已是十二年后。
我留起了长发,已经买房买车,只不过还一个人,前几年谈过几个,都没什么激情。什么激情?大概是,十七岁那年就厉铭一句话,能跟他掀翻了天。
有一天下班回家打开电视看节目,忽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他脸上多了些皱纹,眼底残存着十四年前那晚的星星,唯一不变的是那恣意的笑。
主持人介绍他是“新时代摇滚乐队主唱兼鼓手厉铭”,以前洗过盘子,给人剪过头发,是一次酒吧驻唱时被现在的经纪公司的人看中,因为声音酷似黄家驹,头发盖住眼睛,有种忧郁的气质,就签了公司。
他火了,火得如日中天,谁都在哼他的歌。那些歌,我熟,是我们以前一块儿做的,而每首作曲署名后,都有我的名字。
他不玩吉他了,他敲鼓。
那一瞬我驻足顿悟——不是他变了,是我变了。
他始终坚持梦想,也成就了梦想,还是那个十七岁少年,从没忘记过我,勇于挑战荒谬,是他永远的信条。而我,却委身滚滚红尘、世俗庸碌,成了一生的败狗。
我这一辈子对不起的,也只有厉铭。
后来我去了他的演唱会,致敬Beyond的演唱会。万人场,人声鼎沸,却在他声音出来的瞬间全场噤声。
他是台上沙哑着嗓音嘶吼的摇滚主唱,手臂青筋乍现,鼓点爆裂,舞台被他踩碎,鼓将被他敲烂!
“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低头——
“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厉铭现在早就不像当初那样的蹩脚,他疯狂、他嘶吼,像野兽!他是不顾一切的摇滚少年,他是众星捧月的乐队主唱,他成为了想成为的人,也成为了自己。
带着我那一份。
所有人都在跟着他唱,每个人都卯足了劲,耳朵震聋,泪洒全场。
他是厉铭。
而我只是芸芸众生的一个普通人,不能为他敲鼓,不能再跟他说话。
再后来,不幸的消息传出来,厉铭去世了。
在一场演唱会上掉落舞台,脊椎摔断,肩膀被钢管刺穿,抢救无效。
这对爱他的人来说是晴天霹雳,包括我也不例外。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消息传出的那一晚我一夜没合眼,抽了整整一包烟,抽得干呕,呕得眼泪都出来。
葬礼地点是公开的,我也去了,很多人都在为他哭,分不清是假意还是真情,只看见悲怮一片。
厉铭一生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我并不确定,但我只确定一点,他想快乐、想开心、想笑。他不会喜欢这样的氛围。
所以我只站在外围,放一朵白菊就走了。
那天之后,我辞去了工作,成为了一个自由写作者,走南闯北,十七岁那年我的梦想已经丢失了,三十四岁这年重拾梦想。
我想成为他。
去年回老家帮爸妈搬家,在我房间生灰的柜子里找到一个盒子,想了好久记起来是厉铭送的。拆开,里面是一对鼓棒,并不崭新,随时间浪涛磨砺成了两束悲怆,还有一封信。
“知道我们不能坐上同一辆列车,所以早早地给你送了个礼物。没有黄家驹的叶世荣还是亚洲鼓王,没有厉铭的你也要成为自己的英雄。我会像你说的那样做自己,你也要是。帮我修好链条的大英雄!”
我攥着鼓棒,在泪眼朦胧中又看到了厉铭,是十七岁的他。他骑车载着我,风从衣角掠过,猎猎作响,路边的洋槐花顺着风散落在他碎发上。他的眼睛熠熠生辉,野心昭然。
“我要组乐队!我要当主唱!”
他如是大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很幼稚,却不得不承认也激起我的满腔热血,陪他犯傻也无碍,于是我也跟着大喊:“我要成为第二个亚洲鼓王!——”
那年我十七岁,厉铭也是十七岁。
今年我三十七,厉铭,是三十四岁。
他将永远停留在这风华绝代的,拼命燃烧着的第二个第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