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林慕秀第一次随微光交响乐团演出是在佛罗伦萨。
那是初夏的晚上,夜色如墨,夜空一轮皎洁的满月,蚊虫的微声萦绕在耳旁,空气中微微的闷热令人烦躁不堪。虽然已经过了八点钟,可百花大教堂前仍然人流如织,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小型舞台便是微光交响乐团的演出场地。
“师傅,麻烦把这个条幅挂高一点。”林慕秀跑前跑后,还不忘了倒杯茶去,笑意甜甜,好像微陷的酒窝也灌进了几分月色。
“好嘞。”师傅手脚麻利,以舞龙的姿态把红色条幅向上甩。
“小保姆。”郑在玹被笼在阴影里,身姿挺拔,目光冷峻,三个字说得不屑,只有自己可闻, 眼神却始终追随着笑成一朵花的小姑娘。
林慕秀心细又勤快,脑子也灵活,只要不提吹小号,哪里都好,是再合适不过的小助理人选。因此,佛罗伦萨的第一场预热演出,布置演出场地的任务,罗团长就全权交给了她。
佛罗伦萨是意大利中部的浪漫小城,世界文艺之都,处处都散发着艺术气息,即便是给微光交响乐团临时搭起的舞台,也复古、优雅,并不显得简陋。
林慕秀削尖了脑袋才争取到这次随团的机会,也是第一次布置演出舞台。她铆足了劲儿表现,颇费了些心思。不知道她从哪里找来了一大把灯串红麻绳制成的灯线,吊着椭圆形的灯泡。她手巧,一根根灯线被挽成了花儿,立刻显得精致了许多。
条幅被挂到合适的位置后,林慕秀自己动手,踩着梯子把灯炮一一挂在钴蓝色的顶棚边缘。
那些灯泡剔透,一串串垂下来,被晚风轻轻吹动,细碎缤纷的光芒晃一晃的,格外好看。
她边挂,一边欣赏, 对眼前的效果十分满意。
清清冷冷的男声突然响起。
郑在玹已经待了许久,他曲腿靠在一旁,看林慕秀顺着高高的爬梯上上下下,既不害怕,也不嫌累,语气冷谈,“花里胡哨。”
没想到郑在玹会在这里,林慕秀“啊”了一声,她还差点爬到梯子的最高处,这会儿抓着梯子侧边循声看去,刚巧他也正抬眼。
过分白暂的皮肤,倒显得那双眼睛如墨般深沉,尽管脸色总是冷着,可郑在玹这张脸无论林慕秀看了多少年,仍然觉得看不够。
林慕秀本来还为自己的别出心裁而兴高采烈,听了他的话,顿时像从头到脚被泼了一桶冷水, 还是加了冰的那种。她捏着最后一串彩色灯泡,嗫嚅道,“挂上好看,我是……想让演出更完美……”
“如果你能吹好你的小号,相信演出会比挂上这些玩意儿完美多了。”郑在玹挑剔地打量着灯泡,把他耿直男孩的属性发挥到极致。听到郑在玹提到小号,林慕秀沮丧起来。
女小号手少之又少,最开始林慕秀想学,家里人都随她去。林家爸爸本以为女儿对这种实在说不上动听的乐器不过是三分钟的热度,谁也没想到她居然坚持了这么久。虽然她对小号是真的热爱,可没天分也是真的。
毕竟,打从学吹小号开始,每当林慕秀拿出小号,她那吝啬如葛朗台的哥哥林慕祺就会连滚带爬地从床底下扒出储蓄罐,将他辛苦攒下的零花钱和她分享,恳求她不要那么勤学苦练。
练了五年,林慕秀只长个子,不长水平,就算发挥得好的时候,也吹得一般,并且在一次校内演出中还“一鸣惊人”
林慕祺在班里得意扬扬地称王称霸,也要拿她当武器,“快把物理试卷给我看一眼,要不然,让你听我妹吹小号!”
她那点傍身的才艺在她亲哥嘴里成了催命的冲锋号。
如果不是乐团里原本的小号手突然为了学业退团,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替代,再加上林慕秀温柔细心的小助理属性,这次演出根本与她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