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秀赶到的时候,诺大的札堂里座无虚席。
时值7月上旬、又正好赶在场雷雨前,空气热到了极点,礼堂里的空调已经坏了一台,不得已开了电风扇。扇叶卷起气流,在头顶转动。
舞台正中央,Artemis正在解读“滚滚的星系洪流”。她指向大屏幕,在那个比本超星系团大很多的新流动结构处顿了顿,说,“夏威夷大学和里昂大学的天文学家为它取了一个名字——拉尼亚凯亚,夏威夷语中意为“无尽的天堂。”
在拉尼亚凯亚超星系团中,星系之河在奔涌翻滚着。
台上,Artemis的高跟鞋轻轻敲在木质地板上,她向前走了几步,问道,“有谁知道,世上最亮的星是什么?”
最前排的男生踊跃举手,混乱程度甚于女明星的演唱会。一个男生几乎是被身旁的朋友举了起来,不仅成功的引起了女神的注意,并如愿被女神叫起来回答,“在恒星的世界中,除太阳以外,最亮的那颗星是天狼星,它位于大犬座之中,不仅本身比较亮,而且距我们只有约856光年,所以看起来才分外明亮。”
他答得漂亮,全场自发地响起掌声,Artmis脸上露出了微笑,赞扬了回答问题的男生,他的朋友也在一旁打趣他,恭喜他。
只有角落里的林慕秀固执地摇着头。
不是的,林慕秀想。
她见过世上最亮的那颗星,在佛罗伦萨。
讲座结束后,人潮散去。林慕秀握着手机,等在原地,视线里闯进双高跟鞋,再往上看,是浅灰色格纹小西装,剪裁合体,将眼前的人村得更加优雅。
“林慕秀,我知道哪怕我拒绝见你,你今天也会来,”Artemis倾身,长长的卷发落到她的笔记本上,“可是,郑在玹不会见你。”
“林慕秀,你把他的一生都毁了。”
手中的笔握不住,“啪” 地掉在地上。
外面的雷雨呼啸而至,漫天泼酒。
隔着潮湿模糊的雨雾,林慕秀忽然想起曾经的事,细枝末节竟然纤毫毕现,如在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