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6岁,从大陆转学到香港,语言不通,学习压力又大,古板的教会学校一日三餐前都要祷告,我爸人忙事多,无暇管我,甩下大笔钞票,让我买东西,我翻墙出去买加冰的原味奶茶,提着去和林以琛偶遇。
其实不算偶遇,秘书帮我查了他的资料,大陆仔,品学兼优,家贫,读完高中就应聘当上了警员,现在正在实习,算起来他只大我三岁,却稳重的像我的长辈。
香港的夏天热的让人抓狂,林以琛却要冒着烈日在街上巡逻,从背后看去,他的警服被汗湿透贴在背上,显出他精壮美好的肌肉,宽宽的皮带一扎,勾勒出他漂亮的腰线,我擦干净口水,状似无意地走过去碰了碰他:“阿sir,我要报警。”
看到是我,他有些无奈:“你怎么又来了?”我咋眨眼不说话,他叹了口气:“不可以逃学。”
我简直爱死他对我无可奈何的模样,于是把奶茶递了过去:“天气这么热,请你喝奶茶。”
街上有人好奇的看着我们,他终于接过奶茶,随手拦下一辆计程车,把我塞了上去:“快点儿回学校,学生就要好好读书。”
我装乖巧,开出一个路口,我又下车偷偷跑回去,他那么好看,总会有人,路过时回头看他,我有些不乐意,翻出手机,把他的简历又看了一遍。
我一个月没去找他,老老实实的在学校好好念书,我爸难得回家,看我坐在那里练钢琴,不可思议的说道:“天上下红雨了,你也能安静坐着练琴?”
我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女佣端来咖啡,我谄媚地接过递给他:“爹地,几日不见,你怎么又英俊了不少?”
“零花钱不够用?”我爸抽出支票薄:“直说想干嘛吧,你这样我犯怵。”
要的就是我爸这句话,过了几天我带人扯了横幅拦在林以琛的必经之路上,他难得没穿警服,像个上学的大男生一样,穿了,t恤、牛仔裤,看到我时他又停住步子微微皱起眉间:“你在这儿干什么?”
“帮你庆祝生日啊!”我示意跟班们把横幅扯开上面印着的“生日快乐”极其醒目,可他眉头还是没有松动“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我当然不能说自己暗中调查他,苦思冥想许久只好撒娇:“以琛哥,我替你办了个生日宴。”
我期待的看着他,他却摇头道:“抱歉,我有约了。”说完,他说了声“借过”便继续走。
从没人这么当面拒绝过我,但我既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兴致昂扬,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说:“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你还没看呢。”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纸,上面印着的字,大意是说林以琛,表现优秀,可升为正式警员,下面还盖了香港警署的公章。
按理说他不该转正这么快,但是我缠我爸很久,我爸总算帮我跟人打了个招呼。
林以琛撇了一眼纸上的字,我能感觉他深吸了一口气,终究还是停下了步子。
“盛明烛”,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好听的令人陶醉,“你到底想干嘛?”
“我只想陪你过生日。”
那天他到底还是跟我坐上了车,按计划我们先去了迪士尼,然后是海洋世界,最后在中环的米其林餐厅,我包下了全场安排了一支乐队为我们弹奏乐曲。
缓缓流淌的乐声里,他表情僵硬地对我说:“盛小姐。”
“叫我明烛。”我纠正道。
“盛小姐。”他坚持道,“你没必要这样。”
“我喜欢你,想把好的都给你,为什么没必要?”
“你还太小,不明白什么才是喜欢。”良久,他无奈的叹了口气:“你该好好学习。”
我才知道他不信我喜欢他,只以为我是心血来潮。
时间会证明一切,我端起酒杯对他说:“以琛哥,生日快乐。”
他敷衍地同我碰杯,窗外,大簇烟花燃起,他的20岁生日,在我的陪伴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