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丧仪的先例载在《会典》。康熙十三年五月,孝诚仁皇后去世,其时正值三藩之乱,圣祖康熙皇帝惟恐外省各官举哀服丧,“有惑观听”,引起更大的惊恐混乱,遂降旨各省一切丧仪皆免。此后圣祖康熙诸后——孝诚仁皇后、孝昭仁皇后、孝懿仁皇后、孝恭仁皇后,世宗雍正孝敬宪皇后的大丧仪,一律循例而行,从未讣告在外文武官员、军民人等照京师治丧。如今令总理皇后大丧仪的王公大臣进退两难的是,照例行事,难免龙颜不悦,而违例提高丧仪规格,又必然遭致物议。权衡之下,他们决定索性抛开本朝《会典》而援引先朝《大明会典》所载皇后丧仪,联衔奏请外省一律照京师治丧,理由冠冕堂皇:“大行皇后正位中宫,母仪天下,忽值崩逝,正四海同哀之日”,皇帝自然照准。于是各省文武官员从奉到谕旨之日为始,摘除冠上的红缨,齐集公所,哭临三日,百日内不准剃头,持服穿孝的二十七天内,停止音乐嫁娶;一般军民,则摘冠缨七日,在此期间,亦不嫁娶,不作乐。天下臣民一律为国母故世而服丧,就清朝而言,尚属空前。
乾隆十三年(1748年)三月二十五日,大行皇后梓宫移殡景山观德殿。
丧葬事宜
孝贤皇后的丧葬事件引起了大官僚一连串的贬责黜革甚至赐死,使乾隆初年相对平静的宦海突然掀起了波澜。朝廷的政策方针从“宽”趋“严”,向着新的统治格局和统治作风演变。
三月
天津坐粮厅通福寿因船不整缆数断,革议发粘竿处行走。
以大阿哥永璜,"遇此大事”,“于孝道礼仪,未克尽处甚多”,乾隆帝加以训斥,并将其师傅和亲王弘昼、来保、鄂容安等各罚俸示惩。
四月
二十日,以翰林院奏大行皇后册文内有皇妣字,清文翻为先太后,乾隆帝下令将翰林院掌院学士阿克敦革职。交刑部治罪。不久,刑部拟阿克敦绞监候,乾隆帝大怒,以刑部官党同徇庇,有意援引轻比,将刑部所有堂官俱交部严议。嗣后又将署理刑部尚书盛安、尚书汪由敦、侍郎勒尔森、钱陈群、兆惠、魏定国全部革职,从宽乾隆朝留任。吏部右侍郎德通、学士塞尔登也因误译册文而被革职留任。
同日,大学士高斌、巡抚顾琮因承审浙抚常安婪赃一案不能秉公而被革职留任。
五月
初三日,以光禄寺卿增寿保、沈起元、少卿德尔弼、窦启瑛等于大行皇后初祭礼所备饽饽桌张俱不洁净鲜明,各降一级调用。
十九日,以工部办理大行皇后册宝甚属粗陋,尚书哈达哈、赵宏恩、侍郎三和、何国宗俱革职留任,侍郎索柱降三级调用,侍郎涂逢震降四级调用。
二十一日,举行册谥大行皇后为孝贤皇后典礼。
二十二日,以册谥皇后,礼部堂官未议王公如何行礼,将其交部查议。
六月
初三日。以汉军伯爵李坦“皇后大事以来称疾不到”,革其伯爵。又谕:“皇后大事,竟有剃发之人,亦未可定。本朝丧礼,剃发之罪最重。康熙年问,公讷亲族中穿孝,有人剃发,皇祖闻之甚怒。即行正法。今若详查,必有拿获,即将此等人正法,亦何不可?但朕不为已甚,姑不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