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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忙乱中失败的婚姻(九)

快乐生活之回首往事

这样的婚姻再也不能进行下去了,一直忍耐到孩子满周岁(哺乳期不容许离婚)。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我去棉织厂的幼儿园想看看孩子,不知怎么被她知道了,破马张飞地把我赶了出来,好像把全厂上班的女工都惊动了,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向她提出了离婚。通过协商和法院判定孩子由她抚养,我给孩子留了5000元的抚养费,以孩子的名字办了一个存折一次存入。当时的5000元可不是小数目,它几乎是我十年的工资。那么多钱可不是我想给就给的,是法院的判定。当时的《婚姻法》规定:放弃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工资总额的30%每月给孩子拿抚养费直到18周岁。不管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必须尽这份抚养义务。一次存入是为了不给以后留啰滥,生活(特别是家庭生活)还要继续,已经死亡的婚姻早就该滚蛋。这些钱有一半多是贷款,后来是家里帮着还的。撕毁了《离婚证书》,大哭了一场,失败的婚姻宣告结束。

事事多变,终有因果。1995年前后,县棉织厂改制,臧烨下岗,之后嫁给了死了妻子的原青背乡江村村书记张某某。是孽缘未了还是蛟河太小,30年后的2014年初,在我家小区竟然见到了张某某和臧烨(不是同时),我和臧烨当然是视同路人,庆幸的是张某某竟然没有认出我,把我当成了耿章(这样最好,否则该多尴尬)。原来他们就住在我家的那栋楼并且是紧挨着的5单元(我家在6单元),并且也是2楼。臧烨看上去很憔悴,生活过得肯定不幸福。从我单位同事张瑛那得知,张某某竟是张瑛的亲叔叔。但她们几乎不来往,她也感觉她叔叔的后老伴很古怪。4月22日,尘封30年的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林业稽查大队等李锋大队长处理蛙场转让交款时,遇到曾在青背工作的朋友张冬的爱人,交谈中得知:她的儿子曾和臧烨的女儿(原名沉珠)谈过恋爱,没成的原因之一是张冬不同意,发现臧烨的性格太孤僻,女儿也有些随她。张冬的爱人听儿子说:臧烨的女儿向母亲问及自己的生父,回答是死了。但她发现她的大姨夫(就是臧烨在县棉织厂工作时的形影不离,非常要好的师傅姐姐的爱人),对她有着非一般的亲情,特别是当她每次离家远走,只要大姨夫在场,总有依依不舍的情感,她怀疑大姨夫就是她的生父。回想臧烨的女儿出生前后,臧烨和师傅及其爱人之间的,外人看来极其特殊的友好关系,可以断定,我对她的猜测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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