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理他,让他饿死算了,族里不需要这样的废物。”一只身姿矫健的幼狼对同伴这样说,因为速度奇快,他的名字叫乘风。
“可是……他的腿流了好多血,再不吃东西会不会死?”由于肚子上有片肉被烧坏再也长不出新毛,这只一贯善良的母狼叫南白。
“谁叫他去救猎人抓住的兔子,呸……原以为想通了,竟然还是不肯吃肉,既然不想做狼,那就不是咱们的族人。”另一只骨骼瘦小但两眼精光的秃尾巴(得了皮肤病)狼火上浇油,他的来历不光彩——是外族的母狼丢下不要的,身份尴尬便喜欢欺负更为势弱的同族,名叫雷石。
缺了半只耳朵的阿步和阿宗是表亲关系,他不动声色地挡在后者前面忙着解释:“前几天围猎野牛阿宗不是参加了吗?连首领大人都夸奖他有勇有谋声东击西才没有放走那几只小的。阿宗你说是不是?”
“阿步,你要不走就赶不上和法尔玛一族的联欢,可娜我是不会让给你的!”乘风终于忍不住实话实说。
“你……我们公平竞争!”说到心上人,阿步急了,他一条后腿不自觉地在地面刨出一道爪印清晰的深痕。
“别管我了,我只是困了,你跟他们去吧。”阿宗清澈的棕眸里坦然无畏,趴在青草间的他不时低头舔着左腿上一直没有愈合的伤口轻松地说。
“那……那你也不要在这待太久,姨父会担心的。那我……我走了!”在其他同伴的催促下,阿步三步两回头地跑远了。
不知道为什么族人常用的灰灰草都不能避免伤口恶化,如果再不康复,恐怕阿宗需要考虑的就不是“今天还能吃什么”,而是“今天怎么不被吃了”吧!
阿宗自嘲地笑笑,挣扎着慢慢站起来。
“哈,真是深厚的兄弟情!不晓得明天阿步见到你的残骸会不会哇哇大哭,后悔自己没有陪你留下来。”说着,一头异常高大凶猛的狼——族里的三把手红爪踱着沉稳又霸道的步伐走了过来。
果然……
阿宗突然觉得累了,他顺着红爪来的方向,望着那被阳光染上金边又如鱼鳞般绵延很远的大片白云,突然就不想挣扎了。
一动不动地等待下一秒对方将利齿插进他喉咙,等待自己也像那些被残忍撕扯成碎片的猎物血流满地……
两道影子交错的电光火石间,扑过去的红爪凄厉地尖叫了一声已经翻滚到一边,原来,是那只盘桓在这片草原高地的金雕。
金雕的利爪和喙因为经常在岩石上打磨,足以刺破狼皮毛略稀的头部,不巧,他击中的部位是敏感的耳部。
“你太弱了!”一击成功后拔高在半空的金雕微微偏头盯着被撞后趴伏在地的阿宗,虽然无法沟通,但那轻蔑的眼神分明就是这个含义。
竟然被一只鸟救了又鄙视了。
阿宗哭笑不得。
另一边,红爪的耳朵一直血流不止,他晃了晃脑袋,觉得心跳加速、头晕眼花。几乎没有犹豫,他弹起身子就跑了。
这只金雕是连首领大哥都有阴影的死敌——曾抓走了他还不到两周的幼崽,下场显而易见。后来几次围猎羊群,金雕也趁机抢过他们的猎物。
他冷酷精明,一次也没有中狼群布下的圈套。
阿宗已经“破罐子破摔”地心想,二选一的话,被红爪吃还不如被眼前这只金雕吃,好歹死在敌人手里也不那么丢脸。
吃吧,吃吧……
“搞什么?我很闲吗?用那么恶心的眼光打量我?”金雕罕见地打了个冷战。
要不是看这小子经常莫名其妙饿着肚子放跑的美味都便宜了他的份上,他才懒得管这档闲事。
“狼不吃肉难道以为自己是兔子?”金雕更不屑对方了,他扑扇着翅膀,越飞越高,直到地上的那个傻狼小成了一个黑点,然后他就彻底忘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