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遇到顾凯的那一天我坐在餐厅里等着我的发小。
我和我的发小几乎是穿一条裤子长大,一起上高中、上大学,就连毕业后也是我追着他来到了他所在的城市。
怎么说呢,我对他熟悉到他打个喷嚏我就知道是鼻炎犯了还是感冒了。
我没有交过男朋友,因为我心里一直有个人,只是那个人把我当哥们,当兄弟。
为了他,我努力学习,考上有他的大学;为了他,我不远万里,来到有他的城市。
看到这里,你们大概也猜出来了吧,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我发小,他叫江晓宇。
我向他表白过两次,一次高中毕业,趁着第一次喝酒,我攀着他的肩膀说:“江晓宇,做我的男人吧。”
江晓宇拍开我的爪子只说了句:“别闹。”
第二次是上大二的时候,江晓宇刚跟女朋友分手,我想上前安慰他“你还有我呢!”
可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看见他带来一姑娘,介绍说道“这是我新交的女朋友,哦,她呀,她是我发小。”
而第三次告白就是这次,我和江晓宇约好下午八点到我公司楼下的这家餐厅吃饭的,可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他还没到。
“叮咚”微信提示音响起,我连忙打开看,是江晓宇发来的抱歉表情包,接着他解释道:女神终于答应和我去看电影了,抱歉啊小沫。
盯着信息我看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毫不意外这次看来是又还没来得及告白就失败了。
我看了眼特意买的红裙子,叹了口气,并没有很难受,可能一次两次的失败,让我都经验丰富了吧,我心里戏谑地想。
我搅着咖啡,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从卖呆中回过神来。
餐厅要打烊了,我起身理了理衣服准备离开。
刚到门口看见外面下雨了,不怎么大,淅淅沥沥的,但也有一段时间了,我转身想回餐厅借把伞,可谁知道已经有一把伞打在了我的头上。
额……
“借你的。”男人一只手只拿着伞,一只手挽着西装外套站在门口与我对视。
我突然想起钱钟书在《围城》里写过:这世界上最暧昧的事就是请吃饭,和借东西,有来有往,一借一还。
我并没有接过雨伞,反而是呆愣了两秒后冲进雨中,头也不回地跑了。
回到家后我就后悔了,捂着脸想:好丢人啊,我都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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