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光冲天的夜晚,连惨月都被染上红色,三千多名太阳裂纹的白衣修士提剑朝着黑衣的阴冷黑衣公子冲去,与黑衣公子前的一群丧尸交战,最后无一例外,死状凄惨,肠子等器官飞到地上,还冒着热气,血液汇聚成河。
一名明艳的温家女修眼带乞求地望向黑衣公子,泪珠溅地:“别、别杀我,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和我的……。”孩子。
女修是岐山温氏大公子温旭的夫人,温服媚,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她已经失去了夫君,现在只想保住孩子,她愿意当俘虏。
孩子二字还没出口,黑衣公子已经召唤死尸团团围住女修,撕碎了她的血肉,最后只剩下惨叫和诅咒。
“魏无羡,我不会放过你的!”
一转眼,沧海桑田,二十载匆匆而过,二十个春秋也没洗去那抹怨魂,温服媚冷眼旁观着她最憎恨的人重生,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一日,她徘徊在岐山,徘徊在她与温旭曾经的家,重忆那份温存。恍惚间,仿佛听到了一个渺远的声音:“若人生重来,你会怎么样?”
服媚不知道这是谁,但此刻的她只是一缕幽魂,又有什么可图的,回应:“让那些虚伪的仙家为温氏做祭!让魏无羡和他的那干人不得好死!哪怕代价是焚烧我的灵魂。”
“值得吗?”那个声音犹豫了。
服媚的恨骨被激发,她怒吼:“有什么不值得的!”
给予她回复的只有一声悲叹。
突然,她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黑洞,黑洞强大的吸力让她无法阻挡,进去了。
“我能让你回到从前,但你要帮我护住一个人,他叫晓星尘。”
在最后失去意识前,服媚恍惚地听到了这句话。真的能回到从前吗?晓星尘,她好像在哪里听过?
她是被两个声音惊醒的。
“这里有个孩子。”是个女修的声音。
孩子?怎么回事!算上二十年,她明明已经……
“不要多管闲事,赶紧把任务完成后回兰陵。”男修阻止她上前。
兰陵?
“看她的衣服破成这样,多可怜啊,放在这深山老林,不知哪个晚上就被野兽叼走了,我们带她回去吧。”见男修不为所动,“好不好嘛,子文。”爱人软糯的乞求声让男修败下阵来。
“都依你,但像我们这样的主系子弟不能随意收养孩童,到时候把她放在奴仆中便好。”叫子文的男修做出让步。
“嘻嘻,就知道子文最是爱我。”女修上前抱起小小的女孩。
服媚一动都不敢动,禁闭双眼。
就这样,她在女修怀里慢慢地睡着了,被带回了兰陵金氏。
待她睁眼,便是在一个简朴的房中,她的苏醒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
端着热羹过来的女人,脸上是掩不住的欣喜:“你醒了。”
是之前说要带她回来的那个女修!
服媚转头,对上女修温柔关照的眼神,怕女孩惊惶,她坐在床上,柔声说道:“不要害怕,这里是兰陵金氏,你以后可以生活在这里,虽然是以奴仆的身份,但金氏的弟子都是慷慨的,可以生活得很好。”她把热羹放于服媚面前,就退出了:“我就在外面,有事一定要叫我哦。”
待女修出了房间,服媚穿着整洁的里衣,端着下巴开始思考,结果肚子很不给力地一响,她只能先吃饭,边吃边想。
不知道那个声音说得是真是假,她的人生真的重来了吗?她是10 岁才上岐山,在此之前都是当一个流浪儿,虽然天赋平庸了些,靠着自己的勤奋她的修为日益增长,在17岁那年嫁给了温旭,而现在,她才8岁便被带回了兰陵,那么还要去岐山吗?
服媚的确在纠结此事,若去岐山,那么她可凭自己的前世去推断和避免悲剧,可是……
她的眸光一亮。记得在前世,除了温氏外不少仙家都去姑苏蓝氏求学,她何不在关键时刻废掉那些仙门弟子,毕竟当时攻打不夜天城时,不少小队的领导人都是这些弟子,想去姑苏求学,那便不能去岐山温氏,岐山温氏是完全没把这次求学看在眼里的,怎么可能会参加,不如就先待在这兰陵金氏,待求学之时她就动手。
把以后的道路想通,她觉得手里这普通的热羹的味道都美了不少。
女修知道了她的名字后,便连连夸赞,服媚是看出这女修真的把她当小孩子,带她去奴仆那儿报道时,一路不停地说些妙话和故事,服媚嗯嗯两声便过,在快到时,女修的话语有些不开心了:“媚儿啊,虽然你以后是奴,但不要灰心,姑姑给你带了心法和剑法,以后也会来看你,你好好修炼,会得到弟子之名,摆脱奴籍。”
把她交给了管理嬷嬷后,女修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也许是因为有女修的庇护,她不像别的小僮需要挤在一个房间,而是自己有个整洁的小房间,虽然只是一张床,床尾是储物柜,帘子便是门,服媚没什么反应,淡然接受了。
管理嬷嬷因为她有后台,也不敢因为小事而苛责她,这让其他小僮羡慕嫉妒不已。
服媚看完金氏的心法和剑法,一边学着金氏的,一边温习温氏的功法,两家都学。
冬天来得快,气温骤降,一连三天的大雪席卷了兰陵,身为奴婢,服媚是没有资格用取暖的炭盆的,而带她回来的女修似乎遗忘了她,来了三四次后再没来过。
雪停,她穿着单薄的黄衣,步在雪地里,雪都已经附到她的小腿。欣赏这兰陵的雪景,如果不是雪太大,她倒是想舞上一剑。
远远地听到争执声,她循声看去,是五六个孩子围在一个男孩面前,个个都着金星雪浪袍,一看就是金氏的贵公子们,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服媚已经抬脚要走过去了,直到听到了金子轩三字。
计上心来,她躲到一处墙边,用内力操纵着小小的雪球往那些孩子砸去,在孩子们气急败坏时,金子轩用剑给了他们一个教训后,他们嚷嚷着要告诉叔父,像斗败的公鸡跑得飞快。
同8岁金子轩奶团不屑地哼哼。乌合之众。
“角落的那人可以出来了。”金子轩眼神集向服媚躲藏的墙。
服媚依言出了墙,手交叠整齐,给他行了一个恭敬的礼,问安。
金奶团上下打量眼前被冻红的小僮,倨傲地开口:“想不到你一个小僮的修为不差。”
她恭着欢喜的笑:“这还是托了金氏的福气,人杰地灵,像公子如此修为,又玉树临风,貌若潘安,这都是因为金氏聚福。”
金奶团不住点头,双手背后,脸上是高傲的满足,显然很受这种吹捧。
服媚见这金公子的吹捧,心里暗暗发笑。金子轩是江厌离的丈夫,而江厌离还是魏无羡的好师姐,与魏无羡有关的人她可不会放过。
孩子间的友谊总是纯粹的,一番交谈下来,金子轩对服媚的印象很好,带着她去自己的院里取暖。
金氏有钱,极其有钱,金子轩的房那是低调的奢华和炫富,各种古物珍玩。
两人围在炭盆旁,又开始聊起天南地北。
从这一天开始,金子轩像是把服媚当作了自己的专属玩伴,冬天一过去,便把她收为自己的陪读。
一般来讲,大户人家的公子的陪读大多是男童,金子轩的女陪读引起不少风波,由于服媚的修为日益强大,虽然容貌媚丽,但乖巧懂事,金夫人也没多阻拦,只让她记着自己的本分,别有了不该有的妄想。
表面当然答应得好好的,然背地里,服媚有自己的思量。她可没打算跟金子轩当普通的朋友和普通的上主下仆。
她跟金子轩的关系越来越要好,踩着青春年华的点,开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