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病人,琴娘实在是不放心,所以能早点收摊她就早点收摊,为的就是能抽点空去照顾姜齐修。
而姜齐修也好的比预想中更快,因为他只是伤到手,其他的地方还是能活动,所以后来姜齐修就提出他自己去药铺抓药,不给琴娘添麻烦。
琴娘也乐得如此,因为最近她的事忙,不但因为她要为铺子招几位合适的长工,而且她还要去谈城里几家酒楼的猪肉供应,后者是大生意,她必须亲自去看着。l
而且阿恒快七岁了,开蒙的私塾她一直在联系,虽然不求他高中状元,至少也得让他识文断字,以后他长大了才可能很好地把家里的铺子接管下去。
所以家里的方方面面她都要操心,所以实在是分身乏术。
这也正给姜桀机会。
他两次的失败都归结于他这副破烂身体,他不能再想着直接动手,他必须用其他的手段,所以他借着买药的名义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杀人于无形的毒药。
宜州城地处西南,气候温和,民风淳朴,虽然和都城相距甚远,但是却有一些名门望族聚居于此。
姜桀在前世也有出身宜州的仆下,为他鞍前马,是他的左膀右臂,然而在他眼里宜州还是偏远之地,他不会在这里逗留太久。
姜桀把城里的药店几乎都走了一遍,常见的毒药药店贩卖一般都有批額,而且必须对购买人做记录,所以他不能冒冒然地去买,留下了痕迹容易惹起祸事。
所以他必须买不慎用才能引起中毒的药,他记得有一种草药名叫百风草,它的根茎常用来浸泡在酒当中,制成药酒用以加速伤口愈合,然而它的花有剧毒,误食以后若不及时催吐,必有性命危险。
而百风草的花十分艳丽,常常被不认识它的人混在普通用作观赏的牡丹、月季等花朵之中,所以别有用心的人喜欢用它来谋财害命。
前世姜桀的一位叔叔就是死于百风草。
所以姜桀在药店逛了一圈过后没有找到需要的,于是在卖花的市场也逛了一圈,终于在一个摊位找到了他所以需要的百风草。
他买了一大束然后又买了一些月季、牡丹之类的混杂在一起,使人不能轻易找出百风草的花。
因为他一只手不方便,只能另一只手抱着花拿着药,又因为他的身体还是很弱,多走几步就有点累,所以回家的就有点慢,他中午出来,等到要到晚饭的时候才回家。
路上的时候因为拿的东西多,所以他非常注意避让行人,然而他还是差点撞到了人。
因为路上衣衫褴褛的乞丐有点多了,好多人都被拉住要钱,虽然姜桀没有被拉住,但是还是被冲撞到了。
一个十一二岁的乞丐偷了馒头,正在被摊主追赶,在穿越人群的时候撞到姜桀的身上,让姜桀也不由自主地往前倾差点把前面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给撞到。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被一只有力的手给扶住,立刻就稳住了他的身形。
姜桀惊魂未定地往身边一看,这帮他的人竟然是琴娘。
“小心一点,你要是再伤了就不好了!”
“谢谢!”
虽然嘴上说着谢谢,但是姜桀心里却不想再街上遇见琴娘,甚至于看见琴娘的一瞬间他心里顿时非常慌张,他下意识把花侧了一侧,不想让她看见百风草。
可事实是琴娘老远就看见了他手上抱着一束花,再配上他一身素静的青衣,他简直在人群中最为显眼。
“不过,你怎会买这些花,你们读书人不应该都喜欢什么梅啊!兰啊!莲花什么的,特别讨厌牡丹之类艳俗的花。”
“你这是从哪里听来的?谁告诉你读书人就喜欢梅兰之类的?”
“你们不是经常说,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还有梅花香自苦寒来、兰生幽谷无人识,客种东轩遗我香等等诗吗?”
“琴娘,没想到你竟然还会说出这样的诗句,你在哪里看到的?”
靠!差点忘了,她是穿越人士,这里架空朝代可没有什么苏轼陶渊明,她说的这些姜齐修完全没有听过。
“买的杂书上面,有一些没有名气的诗人写的打油诗,看起来挺有趣的,就多看了几眼记住了。”
“这可不是什么打油诗的水平,而且能写出这样诗的人居然是无名诗人,琴娘你是从哪里买的书,我也去买几本!”
姜桀其实并不好奇琴娘在哪里买的书,而是惊奇她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诗句,她一个勉勉强强能识字的女屠户,能有兴趣去读诗书?
简直荒唐,所以这个女人肯定有他不知道的东西。
“那个书店早就倒闭了,不卖书了!”
“推脱之辞”,姜桀心里暗暗说到。
而琴娘则是惊出一手的汗水,她从七岁就穿越而来,期间没有人不觉得她不是这里的人,她一直很努力地当着孟琴娘。
没想到姜齐修这样敏锐,虽然他肯定想不到到底怎么回事,但是这种意有所指的问题还是让她有点慌张。
前世琴娘喜欢过一个中文系的学长,他是大学里诗社的社长,因为这个学长也去选修了和他一个班的古代诗歌鉴赏的选修课,虽然她听不怎么懂,但是一学期下来也背了一些诗和了解了几个诗人,对于她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体育生来说简直是刻苦的结果了。
琴娘也鼓起勇气去告白过,但是学长委婉地拒绝了她,转头和英语系的系花在一起了。
在最后一次去见他的时候,琴娘只是远远地偷偷看着他,但是却无意间听见他和朋友的对话:
“听说体育系那个练举重的女的在追你?”
“是啊!特别烦,看着她那个体型就吓人!”
“我要是被她告白也觉得烦,你说长得丑就不要出来恶心人。”
……
后面的话琴娘没再听了,她也听不下去了,她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寝室,只知道她的眼泪就没有停过。
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琴娘兴奋了好久,因为这个小姑娘的身体看起来特别好,眼睛大大的,皮肤特别光滑,笑起来有两个好看的酒窝,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不是个小胖妞。
所以她爱惜作为孟琴娘的自己。
虽然后来为了生活她还是走上了从前的老路,但是她有了爱她的家人,就算没有男人喜欢她也无所谓了。
人不能太贪心。
所以她不能不是孟琴娘。
“不过你买药买的挺久的,是因为手不方便吗?”
琴娘不想再提这个话题了,所以赶快换话题。
“我伤的是手不是腿,许久没出门了,想出来逛逛。”
“那很好啊!那再陪我走个地方,你手不方便,把花给我吧!”
面对想接自己手中花的琴娘,姜桀其实犹豫了一下,他确实心虚,他知道这个女人辨不出来百风草,但是把杀她的毒药给她抱着的确有点让人不忍心。
不过姜桀心狠手辣,不会不忍心,所以即使心虚但是还是把花交给了琴娘,还让她仔细抱好,别给摔了。
接过花以后,琴娘就带着人去往白云茵家的糖果铺子走,她身旁的人实在是吃不得苦,家里的蜜饯吃的太快,所以每日她都要去买新的。
其实琴娘看得出来姜齐修不喜欢有些蜜饯,他吃的比较少,或者直接被阿恒给要了去,所以这次正好带着他一起去买他喜欢的口味。
走在熙熙攘攘地大街上,琴娘忍不住偷偷地去打量姜齐修,他其实比那个学长长得好看太多,而且琴娘打听过,他的文章其实也写的很好,他这样的人会不会也和那位学长一样,他们拥有美好外貌的人总是十分骄傲,即使人前温柔和善,也许心里也是暗暗鄙夷自己这种长得不好却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就这么想一想琴娘就觉得自己有点窒息。
算了,不能为难自己,就算他真的这样自己只要不嘴犯贱冒冒然去告白,也不会受伤,再者说了他们如今只是暂时的夫妻,不应该多去想这些多的东西。
她最重要的时候是守住自己的家业,把弟弟抚养长大。
然而这些心理活动姜桀是想不到,他只是察觉到琴娘又在偷偷打量他,果然十七八岁的怀春少女都是一样的,他还觉得她这个样子还多滑稽的。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两个人心思各异一路相伴而行,直到到了陈记糖铺才停了下来。
姜桀看是一家糖铺,又看了看糖铺的名字,就基本明白他平时的蜜饯出自哪里了。
他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今天亲自来买。
“我想着你每天喝那么多药,也很苦的,所以买点蜜饯来给你解解苦,不过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样的,之前都是买的他们家卖的比较好的,可是看你有一些也不喜欢吃,今天正好遇见你,就带你一起来,你选点你爱吃的。”
明明是很平常的话,姜桀听了却愣了。
他的确怕苦,可从前从没人给他买过蜜饯,也没人问过他到底喜欢吃什么。
即使他最亲的妹妹也只会躺在他的怀里撒娇,却从来不会问哥哥开不开心。
这是一种陌生的感觉,被人细致关心原来是这种滋味,可是为什么他反而一点也不开心,而是心里觉得空虚,好像他姜桀前世二十几年的人生都是白过。
酸涩从心底层层的蔓延,然后紧紧地包裹住他的心脏,然后刺痛他整个灵魂。
原来不是每个人的心都冷。
“来了?”
在姜桀愣神的时候,里面一个走了出来,随意自在地开始和琴娘搭话。
“之前买的吃完了,继续来买呗!”
“你昨天才来过,一盒都吃完了?”
“还说呢,便宜了阿恒那小子,一天偷他姐夫的糖吃。”
……
两个女人相谈甚欢,甚至忘记了还有一个人的存在。
还好白云茵意识到了,带着打趣的意味对琴娘说,“想必这就是你的相公了!”
“嗯!”
琴娘点头,就说不出其他话了,只能低头不让白云茵看见她通红的脸。
在白云茵成亲之前她们曾经彻夜长谈,说着对未来另一半的幻想与期望,那些不能说出口的也忍不住吐露了出来。
所以白云茵必定知道她对姜齐修的心意其实热烈似火,但是她不敢让白云茵这个时常语出惊人的促狭鬼抖落出来。
“姜公子你好,我是琴娘的朋友白云茵。”
“白姑娘幸会!”
“姜公子果然文质彬彬,我家琴娘真是好福气。”
“姑娘谬赞了!”
“这家铺子是我相公的,你们想买什么就自己挑,不用跟我客气。”
“那真是给夫人添麻烦了!”
白云茵一听这马上换的称呼就知道这姜齐修挺上道的,知道自己已经成亲就马上换了称呼,是个明白人。
“琴娘,你这相公喊我夫人呢!我应该没那么老吧!不过也对得起你每天收摊专门来给他买甜食的心意了。”
说完以后还往姜桀的地方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
这是在他面前说琴娘的好话,作为朋友,这是人之常情,可是对于姜桀来说他实在有点被震惊到。
前世都城里想要嫁入姜家的世家小姐如过江之鲫,可是她们都端着自己的身份,都不敢和他接触。
琴娘抱着的百风草开的正艳,而姜桀也第一次认认真真看这个不怎么好看的女屠户的长相。
她的脸很圆,眼睛却很灵动,她的长发随便挽着,只包着一些如同的棉布,不着任何的珠钗,她还比一般的女子高大,几乎和自己齐平,有一种松竹的挺拔。
太奇异了,姜桀居然发现她没有那么令人厌恶,反而还有点顺眼了。
突然他就有点不忍心让她就这么消失了。
他姜桀做事从来就干净利落,想让一个人今天死,绝不会把人留到明天。
也许是这个虚弱得身体的原因,顺带着他都心软了,变得和那些优柔寡断的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