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我是个金牌杀手,杀人偶尔见见血的那种。
我糊里糊涂的过了一辈子,等到进了地府准备投胎了,才悲哀的发现,自己杀了半辈子的人,自己想做的事情却一件都没有做过。
好TM失败的一生。我还记得那一家全市闻名的牛肉拉面店就在我家楼下,我却只在刚搬来这里的时候忙里偷闲匆匆吃了一碗招牌的牛肉拉面,却再没有机会来吃第二次了。
……可惜了我那充了两百块钱的会员卡。
哦,对了。办会员卡还花了我五十块钱。
shit。
脑袋里一直想着牛肉拉面和会员卡的我一个不注意就被孟婆推进了轮回之中,我掉下去的时候,还看到她俏皮的对我眨了眨眼。
……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幽默。
不对!等一下……好像我漏掉了些什么……
她没有给我喂孟婆汤。
……好吧。原谅你的幽默。
这辈子,当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我就开始苦思冥想自己以后到底该做个什么职业。
……当然,最好是那种轻轻松松坐在家里然后钱从天上来的那种职业。
于是我最终决定,当一个作家。
我先是下载了一个手机软件试水,发布了一系列长篇的作品,结果大受好评。
开头是,“前世的我是个金牌杀手。”
………
好吧,事实证明,我有当一个作家的潜力。于是我毫不犹豫的直接出版了我的第一套书,共五本。
取名为《杀手》。
悬疑惊悚类的。
当我在实体书和网络文学上同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之后,我选择了……多方面发展。
……我后悔了。
打字,真的好累啊。怎么比悄咪咪的干掉一个人还累啊。
网上那边,有一群嘤嘤嘤的叫着“大大你怎么又咕咕了”的粉丝等着我投喂,三次元中,那边微博上粉丝也不停的问我“大大什么时候出新书啊?在线等,急!”。
不过……还是比我上辈子那种,从九死一生的地方讨生活、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要好多了。
至少,我可以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抿一口并不很纯正的卡布奇诺,然后再继续写些我喜欢的东西。
我想,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于是,我成为了现在的自己。
现在,我的十指正在键盘上飞舞,打出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窗外繁星满天,映在夜空中,显得格外璀璨。我时不时望望窗外,笑笑,又转回头,将注意力转回屏幕上,活动一下酸疼的手指,继续打字。
我一边打字一边想,明天,不如去尝尝楼下新开的那家牛肉拉面好了。
顺便,再充个会员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