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瞒着所以人爱了她十年。
不止是十年。
后来的她藏在他心里一辈子。
但他永远都没有对她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此故事很短。
但希望,你们都能体会到他的用心。
十五岁那年,他读初三,在重点班与她相遇。
懂她喜什么,懂她厌什么 懂她烦什么。
她喜欢零食,那他就为了她买零食,她喜欢看小说,那他就为了她在网上搜索好看的小说,她喜欢逃课时的快感,那他就陪她一起感受这样的快乐。
十六岁的他,明白了什么是心动,原来,每次那么渴望看见许意,就是因为她住进他心里很久了。
她在台上弹钢琴,他会早早地抱去占位置,拿着手机里自己P的毕业照骄傲的对着别人说:“这是我的女朋友,漂亮吧。”
自他明白心动是什么感觉开始,他的心就一直在为她跳动着。
十七岁那年,他与她分班,她遇见了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她对那个男孩子不一样,温柔,体贴,永远都是对着他笑,好的让人根本就感受不到她有脾气。
他心慌了。
真的很心慌。
十八岁的那年,樱花小道下,他穿着帽衫卫衣,带着帽子,双手插进裤兜,看见她仰着头,含着笑问那个男孩子:“以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那个男孩子眼神里的坚定,他到现在都还忘不了:“我想成为守护万家灯火的军人。”
许意莞尔一笑,对他说:“我陪你。”
他跟在他们身后,眼神里的温柔,嘴角的温情,让人看了一愣一愣的,可惜,许意好像没有发现他跟在身后。
他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回答:“好,你陪我。”
许意十八岁那天,他亲眼目睹她的表白现场,看见她哭着离开现场,他眼眶红红的冲上去,不由分说的往那个男孩子的脸上挥了一拳:“你为什么要拒绝?难道你不喜欢她?那你把她还给我好不好?”
这是他第一次为她红了眼眶。
那个男孩子没有生气,只是淡淡的笑了,他垂下眼眸,望着雨滴落在的地板,哑着嗓子说:“我很喜欢她,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我不能答应她,我要成为军人,很危险,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危险,她还小,还不懂,我得让她去看看这个世界,如果她还是觉得我好,那她回来,我一定会在。”
他呆住了,原来,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和他一样,不求回报的爱着这个女孩子。
随后的他听说了她爸爸因为车祸而进医院的事,他飞赶到医院,满眼通红的看向蹲在地板上哭的撕心裂肺的她,他走过去,摸摸她的头:“不哭了,伯父会没事的。”
许意并没有因为他的这句话而停止哭泣,反而越哭越厉害,她把头埋进自己的怀里,从不曾看过他一眼。
她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在一边哭泣,坐在她身边的那位男孩子哭的比她还伤心,仿佛把这几年对她隐藏的感情全部都哭了出来。
最后,她父亲死了,她从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变成了可以独当一面的大女孩。
她成了军医,常年在边境奔波。
他便为她放弃梦想,拒绝继承家业,毅然决然的拿起相机奔赴边境。
她在军营,而他在公司安排的地方,他看不见她,只能每次报道战事时通过镜头看见她穿着白大褂奔赴的样子。
这时,他的嘴角总是上扬的,但没有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害怕,害怕她受伤,害怕她遇见什么危险。
二十五岁的那年。
因为把一个女孩子错认成他,他不顾危险的冲到那个女孩子的身边,用身体为那个女孩子挡住了炮弹轰炸的碎片,耳膜破损。
他从此戴上了助听器。
那个男孩子也在这时,回到了她的身边。
他刚为她的母亲着急的回到医院大厅,便被林岁一拦了下来,听见她说:“他回来了。”
他知道自己要放弃她了,无力的瘫坐在她的身边:“真的?”
“嗯。”
“怎么那么突然?”
“其实他一直都没离开,一直都在南昌的这个军营里,只是许意一直没有找到他。”
“是吗?那他也是个混蛋。”李林一全身发冷,不止是因为刚才外面了冷风的作用,而是他突然知道自己永远都没有机会追上许意了。
林岁一叹了口气,双腿交叠在一起:“李林一,你也该放弃了,一个堂堂的公司继承人,非得跑去做什么战地记者。”
他想开口说什么,却被林岁一无情的打断:“你真的别这样,你现在难道还看不明白?许意心里的那个人一直都是陆南洲,不管你为她做了多少,她都不可能爱上你。”
“有时候盲目的付出,只会给自己带来安慰,给别人带来负担。”
李林一一直从脚底凉到了心里,他突然明白,许意好像一直都不属于他。
他做了那么多,还抵不过陆南洲的一句,对不起。
其实他早就看出来她对陆南洲不一样了,照他们说的,许意这样的女孩子和男孩子相处就像兄弟一样,根本没有你男女之分,可唯独面对陆南洲的时候,温柔的不得了,虽然挺爱怼他的,但最后哄他的也是她。
就算他买了再多的零食给她,她一有机会就会还回来,好像不愿欠自己什么,但陆南洲就不一样,他买东西给她,她从来不说谢谢,也从来不会还回去。
就像许意说的:“只有我欠他点人情,我才感觉我和他才会有无缘尽的缘分。”
他动了一点关系,为她的母亲安排了单人病房。
许意一边打来热水,浸湿毛巾,动作很轻的为她母亲擦着脸:“谢谢你,李林一,我明天请你吃饭。”
他一手拿着车钥匙,眼神温柔的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心情很复杂,也很难过“许意,为什么总是对我说谢谢,总是想着还我对你的好?”
许意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依旧低眉浅笑:“朋友嘛,分的清楚好一点。”
林岁一靠在墙上,有些同情的看着沉下脸的李林一,预感到空气里的味道不对,刚想开口说些什么拯救一下,还没说出口,就听见了李林一满含苦楚的声音响起:“那你对陆南洲怎么不一样?”
“他啊。”许意突然笑了,浅浅的梨涡,含着冬暖:“他于我,和你不一样,就像之前你说的,我就觉得我欠他点什么,下一次见面也就名正言顺些。”
李林一手脚冰凉,一直凉进了心底,他苦笑了一声:“是吗?许意,我要辞职了。”
许意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有些惊讶,但很快就平复了,她问:“怎么那么突然?”
与她来说,李林一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但只是朋友。
“许意。”李林一手中拿着车钥匙,转身欲要走:“祝你一身白衣,驰骋战场,从今以后,前路一片光明。”
许意偏过头,盯着他离去的背影,有些疑惑的嘟囔道:“怎么搞得像一去不复返一样?”
那不是一去不复返吗?他真的决定放弃她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在为她妥协,不会在为她丢下自我,迷失生活。
二十六岁的他回归家族,决定继承家业,他知道有愧于父母,所以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只要他们提出来,他就不会拒绝,那年他彻底销毁了那张仅有的照片。
关于她的。
二十七岁那年他觉得联姻,对方很美,美得不食人间烟火,和许意的长相有些像,但性格方面完全不一样,她看起来对什么事都不在意,而许意一天到晚都很吵。
想起她了。
二十八岁那年,父母逼他赶快完婚,与此同时,他收到了许意的婚礼请帖,他为数不多的低头求人:“爸妈,我想让我的婚礼办在许意的后面,这样,我也能一身黑西装看她一身红嫁衣,头戴金冠,满面笑容,戴上婚戒。”
为了她。
他一身黑西装隆重出席,只为做她的伴郎,站在除了新郎离她最近的地方,看着她缓缓吐出的那两个字:“愿意。”
当司仪问新郎问题时,他取掉了耳朵里的助听器,他听不清上面说着什么话,只看得清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含着笑。
他红了眼,这是他第三次红了眼眶。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在这段只有他一个人的感情里,他与她从来不是势均力敌的,可他也没有想过,会输的那么惨。
婚礼结束,他端着酒杯,装作一副释然的样子,对着许意开玩笑:“许意,你说,要是当时我和你是同班同学,我是你的同桌,你说今天穿着红色新郎服的是不是我?”
许意失笑,没有犹豫的说:“只要他会出现,我的眼神,我的心,都会不由自主的飘向他。”
这样啊!
原来,不是他李林一不够优秀,只是她许意爱的那个人一直都不是他。
只求老天,把对他的所有的温柔都倾注于许意。
她就像一轮明月,在黑夜时照亮他的生活,但他留不住,抓不住,最后,明月被乌云盖住,只留他一人处于黑夜中,无依无靠。
但这一轮明月永远的留在了他的心口中,埋藏进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