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终于把这篇已经完成三年的小说发完了。
今天早上起来,看见有一位读者在文后留言,你还会继续写吗?
写,福尔摩斯吗?
这个话题,已经埋在我心里很久了。
我是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喜欢柯南的,并且在那时看了唐尼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两条兴趣线又因为工藤新一对于最了不起的侦探的喜欢而神奇地交汇了。我开始阅读福尔摩斯全集,渐渐地,越来越不满足,开始阅读英文原版,开始深入了解。
我有时候也会想象如果我到那个时代,敲开贝克街221B的门,会是怎样一番情景?
然而我现在已经因为自己的懒惰,疏远了曾经的热血与记忆。
当时我可以听前奏五秒钟准确地知道是柯南的哪首曲子以及顺序,也曾经对福尔摩斯的任何言论倒背如流。
我人生第一次写作小说是初三时候,从一个喜欢推理的小姑娘开始的,她和我一样阴差阳错地闯进了侦探的世界。我觉得很幸运,我的第一本小说是推理小说。
人生就是这样,你会有很多遗忘在时间里面的东西,不是不喜欢了,之后提到依旧会热血沸腾,只是,
回不去了。
高一时候的同桌现在也早已离开故乡,去往异国求学。
写完死咒寂之后我没有写过侦探小说。
上一篇后记是在高二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我这早已完结的小说居然被编辑建了个合集。
这次重新发出,经历了很多问题,比如原来的文稿有些部分莫名其妙变成了乱码,我必须重新排版,再比如我现在看当时的文笔有些稚嫩,很多地方处理得比较潦草,如果现在再写肯定不是这个样子。
所以这篇后记很有必要。
但是当时就很神奇,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这是我写作的道路最初的样子,所以我没有做什么改变,我想保留下来。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创作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竞技,而竞技的本质就是超越自我。
不久之后,我想我会重新拿起推理写作的笔,这笔下会有最爱的福尔摩斯。
推理在我心中没有湮灭,
文学不会老去。
谨以此文,致谢那位留言的读者,以及所有鼓励过我读过我的文章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停下写作的脚步。
和歌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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