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越说的对,我当时的伤心,只是因为我觉得失去了一次结婚的机会,并不是失去了一个爱人。那一段荒诞的相亲,是我生命中唯一一次没有过爱情的恋爱。
我的生命中,还有唯一一次,没有开始的爱情,只有我自己知道。不合适的,是不能在一起的。
后来我开始拼命工作,偶尔相亲,再也没有将就自己,再也不能轻易动心。
我的应酬变多,熬夜变多,曾经自诩壮健如牛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得了慢性的胃病,颈椎病严重起来会突然晕倒。
圣诞节过后的那个周末,是我三十岁的生日,潘晓芸大着肚子非要陪我庆祝。我知道她是怕我一个人过生日难过,我说:“可是大姐,你马上都到预产期了哎!真要是发动了,我可没法儿把你抱到医院去生孩子!”
“那你给我接生!听说孩子生出来第一眼看见谁就长得像谁,像你这个大美女我表示满意!”
“我这副鬼样子,别吓着孩子就不错了!”我并不是自嘲,这段时间以来,我黑眼圈严重,皮肤再也不是以前那样人见人夸,成了问题肌肤,面黄肌瘦,毫无光彩。
生日过后,冯越很强势地让我放一个月假,好好调整自己。我说公司没我不行,他说地球没你都照样转!
一个月的时间,我在家里昏睡了几天,开始健身,清理了许久没有开过火的厨房,重新给自己料理三餐。
我的胃现在不能吃冷硬的东西,我用红枣枸杞和山药炖了一只鸡,鸡汤拿来煮面。煮着煮着,就想起来童童住在我这里时,发了烧,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转天我买了一只鸡煲汤,给他煮面吃,把其他食材都切成细细的丝,点缀在面里,还窝了一个鸡蛋。我在煮面时,童童就在厨房里看着,孩子气地不停问我什么时候能吃……
锅里的热气和眼里的泪水同时蒸腾上来,弥漫在眼前,我什么都看不清……
潘晓芸生了,是个女孩儿,我去探望她时,她老公客气有礼,对她和孩子无微不至,我真是打从心里羡慕。
之后我回老家看了看姥姥,姥姥看我的样子也没有提结婚之类的事情,反过来安慰我说:“缘分没有到。”
假期还剩一周的时候,我去了香港。我对外说只是想去shopping,然而却不自觉地去到童童的学校,愣在那附近,仔细地看他现在生活的地方,然后才想到现在是寒假……
回去之后,我重整河山,精神抖擞,不再消耗自己,也不再有工作以外的闲心。
童童离开B市一年后,公司搬了家,搬到更大的办公单位里。我还从旧的办公桌里找到了一个童童用过的夹子,轻松地笑笑,就把它丢掉了。
搬家后的那一年里,我坚定地认为童童不会再回来了,彻底放下了他。虽然这两年过年时,他都给我发短信,但我没有回过,一看就是群发的!
就在我心如止水按部就班地生活工作当中,公司HR递给我的一封简历,却打破了这种平静。
简历上的一寸照片,蓝背景,穿着白衬衣的青年,没有笑却嘴角上扬的脸,如玉般白皙光洁的皮肤……还有照片旁的名字,就是童童。
HR说这是从十几个候选人里选上来的,无论是学历、工作经历还是形象气质,都很优秀,而且初试时表现得很稳重谦逊。
我又能说什么呢,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让他来复试,所以他就来了。
童童进门时,我坐在办公桌后,仰头看着他,恍如隔世。
两年多未见,他已经二十五岁,身量挺拔依旧,肩背仿佛比以前壮实了些,头发剪短了一点,尤其是鬓角短短的很精神。他长得还是那么好看,但是少了以前的稚气。
和简历里一样穿着白衬衣的他,显然是有备而来,进门看到我时自信而从容,朝我点头致意,喊我“颜总”。
我咬着后槽牙让他坐下,然后低头看了一眼他的简历。他研究生毕业后,在S市工作过一年,公司是很知名的,他做的事情也是媒介相关,跟我们招聘的方向相符。
“我先做个自我介绍吧。”童童主动说,他连声音都好似厚实了些,长大了。
“不用了,简历里写的很清楚。”我没有丁点儿的笑模样,“我有个疑问,你为什么放弃了在S市的工作。”
童童不慌不忙地答道:“因为对比过,才知道自己更喜欢这里。”
“那为什么选择我们这样一家小公司?”我看着他,他竟然毫不回避,凝神看着我,然后慢悠悠地说:“我对贵公司创办以来的发展做过了解,上升得很稳定,而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希望能够加入这样有朝气的创业团队……”
“我不想听提前背好的话!”我打断了他,没顾及什么礼貌,甚至有些疾言厉色。
童童顿了顿,低头沉吟片刻,重又看着我的眼睛说:“因为我想你了……”
我愣住,然后迅速笑出声来,是冷冷的笑。想我了?想的是我/比/他/妈/对他还好,还是想我做的饭?想我虽然不如男主,但好歹也让他爽过的SP技术?想我的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面试结束了,你回家等通知吧!”我敛起来办公桌上的东西,再不看他。
童童犹疑着起身,低声问我:“下班后,能请你吃饭吗?”
“我今晚有饭局!”
“那周末呢?”
“周末也没时间!”
“下周呢?”
“你是想贿赂面试官吗?!”我仰起头瞪着他,他几时变得这样死皮赖脸?
“那……你请我吃饭?”
我一时气结,他死皮赖脸的程度远比我想象的还深!
为了显示我对他的不屑一顾,我答应了周末请他吃饭!而且出门前鬼使神差地在衣柜里挑了一个小时的衣服!
为了看起来不像个老女人在和小鲜肉吃饭,我穿了我唯一的一件粉色的T恤,搭牛仔裙,而且穿了平底鞋。
来到餐厅门口一看,童童反而打扮得还挺成熟,他穿了黑色的半袖POLO衫配黑色修身的牛仔裤,身条儿还是那么好。
没穿高跟鞋的我,走到他眼前居然显得有点矮,我好歹也有169!这样真是毫无气势!好在只是吃饭,我要什么气势呢,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