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看书。
喜欢的,不喜欢的,来者不拒,只是喜爱那种沉浸在书海中的幸福与欢乐。
在窗台下看书,是一种享受,阳光泼在书页上,每翻开一页,纸上的树影便轻轻摆着,仿佛世界宁静了一般,只有树叶在摇摆,唯有书页在翻腾。
阳光为书页染上了金黄,更添一抹神圣。在我身后,数十本书享受着这样的待遇,书脊黄得发亮,佥名也烁烁发光,努力彰显着它们的不凡。
也确是不凡的。赵恒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想来,是没错了。
是故,我家整个书架一百多本书,被我摧残的一个不剩,不说韦编三绝,最起码每一本至少是读了两遍。
书中感触最深的,就是那一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少年时,何等意气风发的年纪!
……
最爱龚自珍的一首诗。
“绝域从军计惘然,东南幽恨满词笺。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是。
我有了能力与好感,却是再无童年时美好的希望与梦想。
曾经的辉煌,不复往昔。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今日的荣耀,风景如画。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现在尽管风采依旧,却如同残阳照雪,早已没了少年初学时的憧憬和信念,那种“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激昂乐章。
云涯回首韶华负,沙海迷茫揽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