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魏无羡醒来的时候,蓝忘机已经出去了,迷迷糊糊地走去倒了杯水给自己,视线突然聚焦到桌上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兔子已经喂过了,早餐在锅里。”显然是蓝忘机的字,他的字太好认了,魏无羡从没有见过别人写字写得像蓝忘机那样端正的,甚至行距和字距都像是刻意度量好的一样,堪比手动打印机。
魏无羡打开锅盖,果然,里面放着两个三明治,每个都夹着一个鸡蛋、一片火腿和一片青菜,还温热着。魏无羡自己都不记得上一次好好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以往每天晚上还要去便利店兼职,经常半夜才回家睡觉,第二天早上踩着点起床,在路上随便买个面包吃了就算了。蓝忘机的出现,把他的生活节奏完全打乱了,但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噗嗤”魏无羡轻笑了一声,吃完了早餐又赶着回学校去了。
xx大学,教学楼内。
“魏哥,今晚去我那吃饭呗,我大哥最近藏了好多好酒,咱俩快活快活。”聂怀桑一下课就溜到魏无羡旁边,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不了,我今晚还要画作品。”魏无羡鲜少拒绝聂怀桑的邀请,俩人都爱喝酒,在这方面一直都挺聊得来,但这次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是真的急着画作品,还是想吃某人做的饭。
奇怪的念头又蹦出来了,魏无羡甩了两下头,为了掩饰自己的异样加快脚步往外面走,聂怀桑在后面一边喊一边追着。
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挡住了魏无羡的去路,魏无羡抬头定睛一看,眼前这人穿着正装,那张脸乍一看与蓝忘机相差无几,只是双眸颜色偏深,不如蓝忘机的晶莹透亮,整个人温文儒雅,与蓝忘机的冷淡严正截然相反,此人正是蓝家的大少爷蓝曦臣。
“是无羡啊,好久不见了呢。”蓝曦臣笑了笑。
魏无羡:“啊…蓝大哥,确实好久不见。”
蓝曦臣:“难得一见,要不一起吃个饭吧。”
魏无羡犹豫了一下。
蓝曦臣补充道:“忘机今晚加班,大概是不回去吃晚饭了。”
魏无羡:“那好吧。”说是如此,却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他犹豫才不是因为蓝忘机好吧。
于是两人找了个附近的饭店,蓝曦臣点了菜后又要了两瓶啤酒,这一坐下他才好好地打量了魏无羡一番,首先看到的就是魏无羡左耳上挂着的耳钉,那是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只有左耳上有,右耳是空的。
“这是……藏色夫人的?”蓝曦臣问道。
“嗯。”魏无羡注意到他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左耳上,有点不自然地伸手摸了摸那个十字架,他都习惯了,从高中开始,无论是谁见到他,目光总是在他的左耳上停留,那些眼神是异样的,那些议论的声音虽然很小,但多少都会传到他的耳朵里。
魏无羡的父母——魏长泽和藏色,是在他初中的时候去世的。那天晚上原本只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晚上,魏无羡如往常一样在家写作业等父母回来,他们都在江氏集团工作,偶尔会加班到很晚,但是那天突然下起了大雨,直到深夜他们还是没有回来,魏无羡觉得心慌意乱,便打了几个电话给藏色,皆是无人接听,眼看着雨越下越大,他的心都悬起来了。漫长的等待后,换来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他是江氏集团的董事长江枫眠,是魏无羡父母的朋友,他刚刚接到医院的电话,藏色和魏长泽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已经……去世了。
当时魏无羡只觉得耳边一阵嗡鸣,他没有感觉到自己什么时候松了手,电话掉在了地上,甚至感觉不到四肢的存在,大脑一片空白,不知多久后,暴雨敲窗的声音才把他拉回来,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骗人的吧……”
再后来,江枫眠来接魏无羡去了医院,见了父母最后一面,据说这场车祸是因为一个男人雨天在河堤飙车,没有注意到对向行驶而来的魏长泽和藏色,来不及躲避的两人车头一转,雨天路滑导致车辆侧滑,直接冲下了河堤。这个男人不知是哪家的大少爷,仗着钱多势高硬是把这件事压了下去,从轻发落,当时的江氏集团尚未成熟,不足以与其作斗争,只好先作罢。
处理好后事后,江枫眠拿出了那个十字架的耳钉递给他,说这是在车祸现场捡到的,只有一只,另一只不知所踪。魏无羡知道,那对耳钉是魏长泽送给藏色的第一个礼物,藏色日日戴着,从不舍得摘下。于是魏无羡就去打了一个耳洞,戴上了十字架,从不摘下,即使因为这个耳钉惹来了不少麻烦,他也没有后悔过。
从那以后,魏无羡就住进了江家,江枫眠待他如亲儿子,他和江枫眠的儿子江澄也成为了好朋友。高中时期,魏无羡与江澄同级,而蓝忘机大他们一级,蓝曦臣更是比他们年长得多,已经读大学了。那三年里,因为那只耳钉,学校里不少人看魏无羡不顺眼,有时打上一架也是在所难免的,甚至连老师也多次警告魏无羡不可戴耳饰回学校,魏无羡不理睬,老师就去找江枫眠告状,江枫眠却帮着魏无羡说话,老师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干涉。
当年与魏无羡同一级的温晁,温家的二少爷,尤其针对魏无羡,不仅是因为耳钉,而且这人当时作恶多端,什么勒索殴打学生都是常态了,别人不敢得罪他,通常都是假装没看见,可偏偏魏无羡就不是,多次阻挠,温晁次次碰到魏无羡都没好果子吃,于是对他深恶痛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