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满缀。
新年零点的愿望若真能灵验,我会乞求一万次拥有丽莎那样的芊芊玉指。
丽莎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在校庆20周年的晚会上,她穿着一袭水蓝色洋装,白色的复古蕾丝领口,长发随意扎成马尾斜在耳侧。看似柔软却充满韧性的指尖在琴键上飞舞着,经典的《卡农》流淌在礼堂上空。大家像是被施了魔法,屏息凝神,仿佛呼吸都会打扰这美好的意境。一曲终了,她微笑着走到台中鞠躬行礼,台下瞬间被唤醒般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
丽莎的手,是用来写娟秀的字的。她爱用蓝色的水笔,顿点的时候微微晕开,我甚至为这晕痕着迷。
丽莎的手,是用来在黑板上解数学题的。当老师点到她的名字时,她总是淡定地走上讲台,从容地扬起头书写,有时最修长的中指会在黑板上轻敲数秒,代表她正在思考。老师总是选最难做的题目给她做,她也总能做出来。之后便是老师重复无数次的夸奖:“希望全班同学都向丽莎同学学习!”——这并不是令全班同学都受用的鼓励,至少于我而言是这样的,这话令我气馁,因为我是一到老师点名上台演算,就恨不得消失在异次元空间的人。我的数学成绩总是在及格线边缘徘徊,回答不出问题时木纳底站在黑板前的每分每秒都是巨大的煎熬和枯燥的等待。
为何同样是十四号岁的女生,我的手却是如此不堪?
又粗又短的指关节,蜡黄的肤色,偶尔还会起干燥的皮。
我喜欢把手插进衣服口袋里,因为这样觉得安全。跟人说话的时候,我喜欢把手背在身后,仿佛藏着不可言说的秘密。
跟丽莎比起来,这双不漂亮的手做的事更是寒酸。
我的手在每天傍晚,要在家里剥晚上做饭用的毛豆。我讨厌剥毛豆,泥土嵌进夹缝里,令手指粗糙丑陋。剥久了,指甲会起毛边,刺进肉里,痛好几天。可我还是继续剥着,一篮又一篮。
我的手,在周末早晨同学们还在睡懒觉的时候,便开始擦洗地板。这旧式格局的狭小套房,有一扇斜面天窗,我蹲在那儿擦地板,偶尔抬起头看看天窗框外的蓝天白云,譬如一幅好看的油画。这不真切的美好,离我太远,我只好低下头来继续擦地,手握抹布,一下接一下卖力地擦,无法拒绝这样的劳动。
然而是不是只能任由最好的青春岁月,像我这双手一般日益暗沉下去?
不,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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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过后,便是期末考试。
最后一门考试过后,无所谓考的好坏,只觉得浑身轻松。我四处闲逛,转身进到学校附近那家可爱的小店,看看俏皮猫咪图案的鼠标垫,摸摸柜台上的SD娃娃,闻闻薰衣草味、精致熏香袋的香味……
有嬉笑声传来——竟是丽莎和她高挑身材的好友玛尔塔。她们在指甲油柜台,挑选着各色试用装,涂抹在彼此的指甲上。
“西瓜红吧?”玛尔塔建议。
“ 不行啦,太艳了。”
“好不容易要放寒假了,可以用指甲油了,当然要用亮色系的啦!”
“我喜欢暖色调的……”
我躲在文具柜台后观察着她们。
丽莎最终选了奶油色,类似粉红,又比粉红饱满,素凝温婉。白皙指尖,奶油色微微覆在圆润的指甲盖上,真是指若春兰。
如果我有这样一双涂满了美丽指甲油的手,一定可以缤纷整个假期的心情。
她们结账后离开小店,我不自觉地踱步到指甲油柜台,奶油色试用装就在眼前,鲜奶蛋糕般诱人。我口袋里的双手攥得越来越紧,大冬天的,竟然微微出汗。
“试试看吧,这个色号卖的很好,刚才两个看起来跟你差不多年纪的女孩都买了呢!”促销小姐甚是热情。我瞬间慌张起来,忙不迭地推托着,逃亡似的飞奔出店堂。
这样的午后,弄堂里的老婆婆把晒好的被子抱回家去,喜气的模样;幼儿园的孩子刚刚放学,蹦蹦跳跳;只有我,如此狼狈。我竟簇簇地落下泪来,孤独,自卑,可怜自己。
阳光温柔地照在脖颈,像一种安慰。
成绩单上一贯的惨淡,我看了一眼,便塞进书包。抬头,看到丽莎正在依次给我们这组每人发一盒精美包装的巧克力。
前排的艾米丽边舔着巧克力球,边跟丽莎道谢:“是松露巧克力呢,好贵而且好难买呢!”丽莎浅笑着回应:“嗯,我爸爸出差带回来的,给大家尝尝。”
莫名紧张起来,要是每个人都有,我却没有,该有多难堪?不如……不如躲到教室外面去吧,要是有我的份,她一定会放在抽屉里的。
我在洗手间磨蹭了十五分钟回来,课桌上、抽屉里空空如也。
为什么不给我巧克力?就因为我在学校总是沉默、不善言辞?就因为我成绩平平?就因为家里穷,常年穿着旧衣服?就因为我不漂亮,还有一双难看的手?
我低下头,咬着牙,在书包内假装找东西似的乱翻,不想让周围的同学看到我的难堪。
丽莎,你家庭富裕,成绩优异,会弹钢琴,你有一双好看的手,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轻视我!
从羡慕到嫉妒甚至恨,只用了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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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最后一次返校,丽莎没有来,据说,是和爸妈一起去三亚度假了。瞧人家这寒假过得多奢侈,我整个寒假都在菜市场卖菜,身上整天都充斥着隔壁摊的鱼腥味,甚至鸡屎味。丽莎这样的女生,应该根本不知道“辛劳”“忧伤”这些词语的意思吧!如果有机会,真想让她也体验一下。
我正愤愤不平地想着边走出校门,门房的看门大爷喊住了我:“你是初(2)班的吧?这里有一封信,是你同学的,带给她行吗?”
结果一看信封赫然写着——丽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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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桌上的灯亮了一个小时了,我还是无法平静下来。
我这双不好看的手,做了一件更丑陋的事情——拆了丽莎的信。更重要的是,这封信,隐藏了她的大秘密。
小丽莎:
爸爸在这里已经三年多了,最近我的书法作品还得到了监狱长的称赞,爸爸一定会继续努力,争取早点出去。最近学习忙吗?忙的话就不要总是去看奶奶了,奶奶跟我说过她能感受到你的关心,要是影响你学习就不好了。
对不起,小丽莎,爸爸当年事业越做越大,就想给你们更好的生活,所以一时昏头犯了经济案,你妈妈也因此离开了我……
丽莎的爸爸是经济犯!给她带巧克力的是她的继父!
这信里的内容太震撼,我惶惶然地看了许久——或许还有一点愉快感。原来,丽莎也不是那么完美,她是罪犯的女儿,光这一点就足以令她在同学们心中的公主形象陨落。心里的小恶魔撩动着邪恶欲念。这个晚上,我揣着心事,睡着了。
第二天的课间,丽莎径直走到我面前,手心摊开,竟是两颗松露巧克力。
“艾玛,前几天我给大家发巧克力时你不在座位。本想等你回来给你,结果我这破记性,居然忘记了。还好,家里还有,就给你带来啦!”
她盘着头发,两颊有一小撮头发落下来,笑意盈盈。巧克力的金色包装纸在她灵动的手里折射丝丝光点。
把巧克力放进课桌,碰到那封静静躺着的信,不禁愧疚。我想,还是该想个办法,把信完整的还给她吧。
只是,还没等我想到办法,那天最后一节体育课结束后,就出了事。
丽莎冲进教室,趴在课桌上,嘤嘤哭着。几个女生八卦:“听说她爸爸是经济犯……”
我连忙伸手去摸课桌里的信,竟然不见了,脑袋“嗡”地一片空白。来不及思量事情始末,玛尔塔怒气冲冲地站在我面前,手里举着的……就是那封信!
“艾玛,你私拆人家的信不算,还把别人的隐私宣扬出去!”她的声音响的全班都听得见。
“不是,玛尔塔,我没有……没有传出去!丽莎……”我胡乱嚷着,却百口莫辩。
我这乏味低落的十四岁,哪里遇到过如此荒诞又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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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对我而言没有太多变化,原本孤僻的我照理上学、放学、剥毛豆、擦地板,只是我不再羡慕她。从放假那一天开始我就对她不再有好感,原来她并不像我心目中的那样完美,她是一个势力的人。我讨厌她、恨她。
有一天,我拎着剥好的毛豆,准备回家。经过小巷的时候,发现丽莎蹲在雕花栏杆边,从书包里取出小袋猫粮,探头向巷子深处低唤:“咪咪,小黑,雪儿,饼干来啦,快出来吃啊。”
黑白相间、雪白、纯黑的三只小猫窜出来,冲她喵喵叫个不停。
原来,她是来喂野猫的。
她放几粒猫粮在手心,手指微微弯曲,雪白猫急不可耐地上来舔舐。“哎呀,雪儿,你舔得我手好痒。”她笑起来,眼神充满温柔。
这是我看过她的手最充满爱心的一刻。
忽然,一只猫不知从哪里袭来,瘦骨嶙峋、眼神锐利,可以肯定这是一只饥饿多日的猫。它铺上了丽莎的手,接着,一口叼走猫粮,瞬间消失。丽莎的右手被狠狠咬伤,鲜红的血淌在雪白的手上。
顾不了那么多了,我说:“丽莎,我送你去医院。”
检查、消毒、打破伤风针、包扎,所有的过程我们几乎都没有多余的交谈。一直到从医院走出的那一刻,她忽然对我说:“谢谢你,艾玛。”
“对不起,艾玛,是我拆了你的信,但是,我真的没告诉别人你的家事。”我一气合成向她道歉。
“就算是你说的,也无所谓。家里的事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我没有做错事,怕别人闲言闲语干什么呢?那天,我也只是一时接受不了罢了,后来,也就没事啦。”她笑了,很豁然的样子。
“丽莎,你真的好棒,发生这样的事也可以那么乐观。我从前……只以为你样样优秀是因为家境和自身条件好,甚至你的手,都那么漂亮,不像我的手……”我下意识地把手塞回口袋,“我曾经觉得,你不懂忧愁。”我低下头,望着她包了纱布的手。
“我不懂忧愁?艾玛,这个星期六,陪我去一个地方,好吗?”
加长线的公车颠颠簸簸开了近两个小时,终于下车。小路两边,枝干坚韧的树木整齐排列,清冷的空气,呵气成雾。
普通的村楼,显得有些孤单,丽莎说:“这里,是我奶奶家。”她的笑容,似乎比平日更灿烂。
白发整齐绾在耳后,眼神显得略微疲惫,笑容却温柔慈爱,这就是丽莎的奶奶。
小米糕在炉上蒸的时候,奶奶对我娓娓道来丽莎的故事。
丽莎的爸爸坐牢之后,妈妈很快改嫁经济殷实的商人,也就是丽莎现在的继父,他们倒是对她很好,经济不愁,只是坚决不允许她再来看奶奶,或者去监狱看望父亲。丽莎只好用零花钱买些礼物,再跑老远的路来看望奶奶,并偷偷地与监狱里的父亲通信。
“小丽莎可重感情啦,难过的事儿都自己扛,无论在我还是她爸或者她妈和继父面前,都从不诉苦。还特别有爱心,我让她打出租车过来,她说钱都攒下捐给旅行中认识的山区小姑娘读书了用了……”奶奶禁不住爱怜地握住丽莎的手。
“奶奶,好啦,这些不值得说,我是想您才来看您的呀。”
“我平时没机会跟人说这些事儿,好不容易你带个好朋友来看我,就让我说说吧!”
好朋友?我真的可以跟这样优秀的丽莎做好朋友吗?
丽莎捧着热气腾腾的香甜小米糕,右手上的伤口还贴着护伤胶布,有些碍眼,但我却觉得她的手更好看了,因为,原来手指的美丽并不在于纤长美白,而在于是哪个善良的女孩拥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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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和玛尔塔闹翻的消息沸沸扬扬地传开了。和她一起喂猫的时候,我忍不住问起她这件事。
丽莎有些愣,半晌不说话,我忙说:“没事没事,不说也没关系。”
她拍拍手上的猫粮碎屑,立起身来:“是玛尔塔把我家的事传出去的。”
“天哪!”我惊讶地张大嘴巴,半分钟后才想起,摸摸自己的下巴有没有掉下来。
“我亲耳听到她跟艾米莉说起这件事,她说,她恨我的钢琴独奏抢走了她的舞蹈参加市里的会演机会。我一直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家里的事,她一早知道,而那天,她发现了你课桌里的信,觉得时机到了。你说,可怕吧?”
“难怪她一直不让我找机会跟你解释。”我忽然想起。
“是吗?哎,艾玛,你不是还说我不懂忧愁为何物吗?最好的朋友的背叛——算不算值得伤心?”
“丽莎,我真希望做你最好的朋友。”我的手从口袋里伸出来,握住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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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那天,我收到丽莎的一份特别的礼物。蝴蝶结包装的浅色盒子,打开,竟是七瓶七种颜色的指甲油——珊瑚红、裸粉色、果冻橘、牛奶咖啡色、豆沙色、奶油色、公主粉。这迷人的色彩,真叫人欢喜。
“艾玛,把七色涂上手指甲,你就拥有了彩虹。”
卡片上,依然是蓝色水笔,丽莎优雅的字迹,淡淡晕开的顿点痕迹。
窗外,树丫已经冒出星星点点的绿色,春天就要来了吧。我要把指甲油们抱在胸口,快乐地回家。
或许,我也可以拥有一双美丽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