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定在了一月后,那是圣上亲自选的良辰吉日。
叶思悠觉得很不自在,因为成婚前一个月,新郎新娘是不能见面的,叶思悠顿时少了许多乐子。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十五天,叶思悠自己也说不清每天都干了什么,好像就是吃饭遛鸟逗沈韵。
沈思立更是坐立难安,甚至出去鬼混都心不在焉,明明什么都没少,心却空了一大块地。
那天沈思立破天荒从街面上带回了两个糖人,准备拖人交给叶思悠,却听下人说她和沈韵前脚刚出去,说是透透风。
这一下让沈思立郁闷不少,也无心呆在府里,就去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转悠,看见荷包买荷包,看见泥人买泥人,见卖的火热的胭脂粉盒也买了下来,心想叶思悠八成会喜欢。
*
天色不知怎的,倏然暗了下来,沈思立从繁华闹市中闻到了惊慌。
原本带着女儿摆摊的妇人慌慌张张地捂着孩子奔走,胭脂铺里的女孩嘈杂无序地撤离,沈思立走了走,看见一群男人围着一个通缉令,他挤了进去,见上面画着几个壮汉。
耳边叽叽喳喳,沈思立从中捕捉到了——
“幸好我生的是儿子啊”
“我家婆娘日日带孩子出来卖簪子!我劝也劝不听啊!”
“那可不行啊!你是没看见方才两个穿的漂亮的姑娘,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被堂而皇之地套上麻袋绑走了,瞧那几个壮汉那样子,这俩姑娘怕是不太好啊!”
沈思立听着,心里咯噔一下。
“唉,我回去定得叮嘱小女万万不能出门啊,世道险恶啊。”
沈思立拍了拍前面说话的人的肩:“老丈!”前面那人显然被吓了一跳。“打扰老丈,敢问方才被掳走的两位姑娘是什么样子?可否细说?”
那老丈眉目和慈,倒也没计较:“看着挺金贵的两姑娘,一个红衣,一个黄衣,长的也水灵,也就刚及笄吧,方才还在我这买了发簪,还有一个小姑娘提到了成婚。”
沈思立感觉凉风狠狠的灌入后背里,不由打了个寒颤:“那,她们被抓往哪个方向了?”
老丈答:“喏,北边。小伙子你可别犯傻!他们那人多势众,且各个凶悍……”
没等老丈说完,沈思立扔了一袋银子,抢了一匹马,已然追了上去。
沈思立一路问一路追,这帮人太明目张胆了!过路人都说看见他们奔着北边跑。
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街上没了人。这马似有千里之能,跑了这么久,却愈跑愈快,蹄下生风。
雨势凶凶,倒也配得上少年泥泞怒马模样。
渐渐地,沈思立看见前方隐现出马车的轮廓,千里马却一脚踩空,被地上锋利的石块划破了马腿,倒在地上一蹶不振。沈思立没空管它,下了马深一脚浅一脚追了过去。
马车停了,壮汉把两个套着麻袋的姑娘抬进了一个不符时代的建筑物里,透露着阴森的鬼气。
沈思立毫无征兆地直直倒了下去——因为那两个姑娘一定是沈韵和叶思悠。沈韵爱穿红衣裳,而他也见过叶思悠穿黄衣裳。
沈思立跟在后面,在建筑物外面,侧耳听着里面的动静——
“操——你们给老子等着!我家人,我家人马上就到这,把你这鬼楼炸的灰都不剩——我哥,我哥一剑能砍掉两个人头!你们几个五大三粗老der最好别落他手里——给你分尸成108半!让你!让你眼睛找不到手指!!”
沈思立真不敢相信这是她儒雅随和的亲妹妹的声音。
“你们把30年代复古楼建在这里,不怕这的人把你们当成怪物吗?”叶思悠的声音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