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找厉邵白。”
陶藜捋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捡起地上的衣服重新塞进行李箱。
钟傅冽盯着陶藜的动作,心里压着的火,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钟傅冽扯住陶藜的胳膊,猛的把她甩到床上。
“怎么,想起厉邵白的好了?张爱玲的经典语录,我是无比的赞成!她说:征服一个男,要通过他的胃,征服一个女人,呵呵~”
钟傅冽亲吻陶藜,陶藜拼命的闪躲。钟傅冽急红了眼,一口咬破了陶藜的嘴唇,逼迫陶藜跟他舌吻。他想从陶藜这里得到些许慰籍。
“钟傅冽,你发什么疯!”
“我发疯?我发疯!你干嘛去找他?你不是说最爱我吗?”
“你爱我吗?你有厉邵白爱我吗!”
“爱能比较吗?能吗!”
“爱不能比,那你凭什么说爱我!”
“……”
“如果你了解原来的我,就会理解现在的我!”
张爱玲曾经说过:
人本来就是动物,可是没有谁像她这样肯定地是一只动物。男子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精神恋爱的结果永远是结婚,而肉体之爱往往就停顿在某一个阶段,很少结婚的希望。十一月尾的纤月,仅仅是一钩白色,像玻璃窗上的霜花。
男人彻底懂了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钟傅冽是不是这样的人,陶藜现在不确定。但厉邵白不是,陶藜很肯定。
“你不是先入为主吗?怎么...怎么说不爱,就不爱了?”
“我爱你,可我更爱我自己。”
钟傅冽骑坐在陶藜身上,双手抓着陶藜的手腕,他哽咽着,有眼泪从他的眼眶流出来,滴到陶藜的眼睛里。
陶藜没有眨眼,任由着眼泪从自己的眼角划出。陶藜自己也不知道,这眼泪是钟傅冽的,还是她自己的。
从五岁到现在,刨除和厉邵白在一起的三年,十八年了。
是陶藜的十八年,是钟傅冽的二十一年。
当初说好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最后还是变了。
当晚,陶藜就坐上了飞往圣域的专机。
陶藜从窗口向外看,和站在跑到指示路灯下的钟傅冽对视。谁也没有张口,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对方。
最后,还是空姐拉上了窗帘。
“叮铃铃~”
陶藜打开手机,是钟傅冽发给她的一条短信。
『藜藜,从你五岁,我们就认识。现在,你二十六了。我们之间有太多的回忆,高兴的,悲伤的,搞笑的,温馨的…我们是彼此的初恋,我们都用自己的青春去证实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得承认,人是会变得。我不再是当初那个钟傅冽,可你还是当初那个陶藜。』
『我离开的那三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过来的。但我知道,你是痛苦的。就像我当初一样,以为再也见不到你,那种绝望,那种悲恸…』
『现在站在你面前的钟傅冽变了,变得成熟稳重,变得温闻尔雅,变得有些不像钟傅冽。就像你当初评价厉邵白的那个词:斯文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