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兵占城后,战事不断,明里暗里不知打了多少仗,各地封侯不愿臣服于外族,难能可贵得统一了起来……现下统领万侯的是一人安南王周至臻,皇亲国戚,坐拥南方十万军,风光无限。
一说书人敲了一下桌子:“周至臻这人,手握精兵,风光无两,嚣张得很,可惜却是个瘸子,然而诸侯却都以他为尊,不敢忤逆,这又是为什呢?”
说到这儿他停顿了一下,扫视了诸位看客,众人面面相觑。
那说书人继续说道:“这各位可就不知道了吧,那安南王背后可是飓风阁,这天下最大的杀手组织,号称一令既出,无人可活,不仅如此,还有咱悦来客栈的老板,全国最富有的商贸组织,富可敌国,他基本上坐拥了半壁江山呐,谁敢不服啊?两大组织联手,咱们还怕他金兵?”
说完又重重拍了一下桌,看客们大声叫好。
这年头这世道,不管谁做了皇帝,只要不是那金兵,百姓们都乐意。见着有实力把那金兵赶出去的,更是无比激动。一文秀书生道:“这下就能复国了!那金兵猖狂不了多久。”
一个黑头土脸的石匠师傅附和道:“就是,这什么劳什子外族,还想来欺压我们,真是异想天开。”隐藏在看客里的一黑衣男子,头罩着斗笠,黑色面纱盖住了脸,他满不在意地嗤笑一声。众人转头看他:“你这人好生奇怪?笑什么?”那男子不语,转头便走,轻功极快,瞬息便不见了踪迹……
黑衣黑袍的男子进了悦来客栈的厢房,对一红衣男子道“师傅,我回来了。”那红衣男子眼中尽透露着病态,斜斜的倚靠着椅子,半躺着将手上的烟在桌上嗑了一下,抬眼对那人说:“怎的去了这么久?”
黑衣男子话极少仅说了两个字:“寻医。”那红衣男子将手往桌上一拍,怒目圆瞪:“不需要,你只需办好我交代的事就行!”黑衣男子垂头,没有说什么。
良久,红衣男子扶额叹气道:“罢了,你再去一趟飓风阁,领了那儿的任务吧……对了,这次的任务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帮手。”
听完这话,那黑衣男子果不其然,眉头紧锁。红衣男子轻笑一声:“这人是云峰山的头榜,你应该认识。”听完这话,黑衣男子果然不皱眉了,反而嘴角还露出一丝笑意。
黑衣男子微微颔首,准备退下了,在开门的一瞬间红衣男子出声道“瑟儿,你过来……”黑衣男子闻言,不紧不慢地走了过去。
红衣男子抬手抚摸他的头“你长大了比他漂亮些,这点倒是遗传你娘亲……可惜当年一别他竟也不曾来看过你。”
说罢他收回了手,看向窗外“寻一寻他吧,是死是活,都回来告诉我……还有,此行凶险,保重。”黑衣男子答了一声“好。”随后走出了厢房。
他便是当年那“江湖人士”的孩子,秦瑟,随他父亲一个姓,因而小时候就爱弹琴,取了个瑟字,琴瑟和鸣,倒也遂了父母的心愿。如今长大了倒是少了几分稚气和可爱,多了些沉静和冷漠。
而另一个小一点的孩子,手上有刺青:一个陆字。大抵是姓陆又爱盯着老板的那些盆景,便取了个名叫陆盆,哦不,陆景。
六年前,也就是被送到悦来客栈的第二年,老板发现他是个练武奇才,天生对招式记忆性强,过目不忘,便将他送去了云峰山练武 。
这二来也是为了练练他的心性……这六年来陆景身在云峰心在客栈,每个月都要写一大堆信送给秦瑟,芝麻大小的事也得写上一整页,而且字还丑,难为秦瑟每封都认真读,挑了些要紧的每个月回那么一两封。
秦瑟回到了房间,换下了黑袍黑服,改穿一身蓝白色,鬓发高高梳起,用蓝色的丝带挽着,带上发冠,一闭眼一睁眼,眸子里带了几分懵懂稚气,不谙世事像极了哪家的贵公子。
是了,都是装的,秦瑟身为密探杀手,躲避追踪不仅要靠易容术,为了改变周身气场,还要有演技。如此,身为武功不那么好的密探,才能活命。
秦瑟的演技可谓是一绝。何出此言?记得有次暗杀任务在青楼,暗杀对象的收下武功高强,秦瑟先故布迷阵,困住他们,然后杀了那人。就在得手后,其中一个武艺高强的随从硬是强行破了阵,下令封锁搜查刺客。
秦瑟也不慌,跟事先安排在青楼的细作打配合,扮成了青楼女子,戴着面纱,眼神期期艾艾,幽怨难诉,倒活生生像个被强行卖进青楼的女子……细指纤纤,手下琴音婉转,倒真的像是个卖艺为生的青楼女子。
如此便真骗过了那人,然,这也是秦瑟的黑历史,因为扮相太美,那人差点就把秦瑟买回去了,要不是现下正追查杀手……那人临走之前还跟秦瑟抛了个飞吻叫美人儿等他下次来……秦瑟一头黑线……
待他收拾好行囊后,在枕边的盒子里翻出了最新的一封信:
“阿瑟,我好想你。你知道吗?新一轮的考核开始了,我最近日日练习,肯定能够考上榜首,到时候我就求师傅让我见你,等我哦!”
永德十六年四月
最爱你的阿景
这一天许是练功太累,回的信倒是少了很多内容……看到“最爱的你阿景”时连秦瑟也没有发现,他的嘴边挂着浅浅的笑意。
蓝衣少年背上包袱,出发前往了飓风阁。阳光撒在了少年额前的碎发上,照得他整个人熠熠生辉,殊不知前方一行,改变了多少事,又带来了多少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