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兄,许久不见呀。”三哥牵牵嘴角,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三哥特别喜欢动不动就某兄某兄,其实呢,他根本和这些某兄某兄完全不熟,或者说三哥根本很讨厌和别人社交,就算他和别人的友谊根本没到这么好,他还是那么温润如玉,感觉他对每个人都一样。
我就不可以,我讨厌安亦辰,我就故意躲开他,我不喜林木,我就话都不想和他说多一句。
三哥总说,我这种性格不好,走不远。
成不了大事。
这明明叫,叫爱恨分明。
林木依旧深情嘅地叫我安平,我只觉噁心,鸡皮都落了一地。
他曾和我说过他心悦我,我很无情地拒绝了,从此他便没出现过在我眼前,本公主觉得甚好,耳根甚为了清静了不少。
其实我和林木从小一起长大,我们的感情早已夸过的爱情,几乎是介乎亲情的友情了,后来我长大了,讨厌他的出身父亲,然后他突然说喜欢我,着实令人惊恐。
错把友谊当成爱情的,其实不止他一个。
接下来这个感天动地的故事,要配合著一首词说。
说实话,这词我是乱写的,没什么意景,也代表不了当时我的心情。所以不念出来了。
世人皆说此词疯癫状况下写,代表了安平公主的凄美的爱情故事,而且此段感情听者落泪闻者心酸,反正就是一听就会哭的那种悲伤故事。
那首词是在我十二岁所作,起因皆是我曾经喜欢上了一个男子,他是户部尚书之子,叫苏悠。但可惜后来的故事和他无太多关系。
这故事颇多版本,疯传于民间,我先说我听过最让无语的那个。
这个鬼故事是这样的:安平公主原是个百合,心慕于某女子,该女子死了,安平公主悲痛欲绝,痛不欲生,在那女生的尸身前应许了她这辈子绝不爱上他人,不管男女。
而刚好这时,皇帝将安平公主许给了安国公之子,公主跪在殿外哭了三个时辰,陛下眼皮都没抬一下,之后邢部尚书大人路过安慰公主,谁知公主情绪失控将邢大人踢了一脚,踢了个人仰马翻。害得邢大人卧床一个人休息养伤。
随后公主便疯了。幸好那时惠王爷把她看护有加,不过二月余公主病便好了,更直接不回皇宫不回公主府,整天往惠王府跑,后来便直接睡在惠王府了,所有人们就觉得公主不再百合了,则是和三王爷有了理不清的关系。
相信我,这个故事和我,没半点关系。
但无论如何,我应该、应该永远会记得不柒,就是那个说与本公主百合的那个女子。
其实本来不柒有个哥哥叫苏悠,就是我刚刚说过的那个,当时我年少无知钟情于他,而且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种类型,简单来说犯贱。
当时我喜欢这个他,对那是我才十二岁,错把友情当成爱情,想要讨好他便对他妹妹下了心思,爱屋及鸟,后来他却对我说他是个断袖,我不明白断袖是啥意思,以为是他手臂不灵治,抱着他深情款款地说,有我在,斟茶递水的东西我来弄,你就不需动手。
但后来,有次我夜里到苏府找他,只见他赤裸着身子抱着一个同样是全身裸的男人,我便明白了。
但我和他依旧是好朋友,用他的原话来说,就算是没有买卖吧,但我们也是买卖不成仁义在,他还和我说,我大可可以当他妹夫。他不嫌弃。
但他说对了,也不全是说对,我是挺喜欢不柒的,但不是那种喜欢,是友情,绝对绝对是友情,本公主绝对不是百合。
我把她当做我毕生知己,幼时她亦时常入宫,我们便常厮混在一块。
那时我年幼任性,不柒死后,我一直頼在她最后留在的殿里不走,大雪纷飞的那个清晨,刑部尚中邢中对我说,不柒是被毒死的。
我一听只觉得荒唐,简直想一巴掌扇开这个老头,不柒一直久居深宫,从小留在我身边,她不可能与人结怨,更可况,我一直和不柒同吃同住,也就是,竟有人敢当着我面前下毒,我一听觉得这老头又在呼悠我,叫人把他扔出殿去,记得他老涙横流道,公主何必如此?
母后听闻派人将我毒打了一顿,浅若奈跪在殿外跪了好久好久,母后才准他起来,她向来不喜浅若奈。
也是那次开始,我之后就没有住在宫中,则是一直以养伤,养病等借口“暂住”八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