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车水马龙,摆摊小贩的叫卖声起此彼伏,掺杂着垂髫小儿的拨浪鼓和嬉戏声,和新店开张的炮竹声。
不远处传来有人群聚集喊好的声音,围着的一圈人中间,是一名赤足大汉,手里握着一条皮鞭,抽打一个发出嘶哑叫声的畜牲,那畜牲足上系了一条红绳铃铛,像是在表演杂耍。赢得周围人群的喝彩,接着便是铜板掉进破碗中的清脆声响。
有一个稚嫩童声问道:“叔叔,你总是打它,它会不会疼呀?”
那个大汉应声道:“这玩意儿听不懂人话,只能这么训,训好了什么都会!”
“这是什么呀?怎么从来没见过?”
“嘿,这可是稀奇物什儿!人面兽!”
周围的人发出惊叹,对着那个在地上绕着圈跑跑跳跳的畜牲发出啧啧赞叹声。
御璇不禁上前围观,好不容易挤到了第一排,面前的一幕让他差点吐出来。
地上的哪里是那人口中的什么人面兽,分明就是一个四岁孩童!
御璇盯着那个红绳铃铛,想起了前些日子和琼瑶扮鬼脸的小孩儿。他微微睁大了双目:“采生折割?!”
所谓采生折割就是选取活人身体的某些部分切割掉。将小儿的身上用针扎满了孔,使其鲜血直流,然后杀了一只狗,将狗皮剥掉,在那人血流不止之时套上狗皮,从此再也无法分开。博人眼球,骗取钱财。
这种手法他见得太多了,不过在市井中他还是第一次见。一般都是在渡灵时,遇到很多像这种长相怪异,却会说人话的东西。
衙门是看不见吗?还是压根不知道?!
“都他娘的给本公子让一让!”一个嚣张跋扈的声音高高响起。
崔子郜大手一挥,指着赤足大汉道:“喂!你这个玩意儿多少钱?我买了!”
御璇闻声一惊,抬眼望去,只见崔子郜一手揪起那个“人面兽”的皮毛,扔给身边跟着的两个侍卫。那两个侍卫刚想把它关紧铁笼子里,就被一个满脸油污的女子给咬住了手臂。
“艹,哪里来的疯婆娘?!”崔子郜大骂着,走过去扯着那女子的衣服,把她推倒在地。
“那是我的儿子!那是我的儿子!”女子死死抓些铁笼子不放,笼中的“人面兽”呜咽起来,发出刺耳的啼哭声。
崔子郜怔住一会儿,接着仰头大笑起来,对着周围的人说:“你们听见了没?她管畜牲叫儿子!那她是什么,畜牲它娘?啊哈哈哈……”
那个赤足大汉第一眼看到女子时,额头冒出了冷汗,但是见周围有人笑了起来,他也跟着一起笑:“您说的是!这就卖这就卖!”
世人图那碎银几两,可偏偏这碎银,却能解许多愁。
“差不多得了,”御璇走过去扶起那名女子,盯着崔子郜道,“崔大人,令尊怕是没教过你怎么做人。”
崔子郜刚想破口大骂,一抬眼看见御璇,震惊之外又抱着些侥幸心理,笑道:“呵,我以为是谁这么大胆子?原来是你!区区一个男妓,也敢来教训本公子?”
御璇拦在那名女子身前,一言不发。
“喂,我说你是不是最近又爬上哪个主子的床,拿钱赎了身啊?竟然都穿起这么好的衣服来了,还佩玉……”话未说完,崔子郜便伸手去拽御璇腰间的玉佩。
那个玉佩是他给夜凉玉玺做的障眼法。
御璇一手抓住他的手腕,只听喀喀的声响,崔子郜面目扭曲,疼痛难忍,接着就看见自己的手腕被整个折了过去。
他疼得嗷嗷直叫,喊他那两个侍卫来救他。
“谁给你的胆子,敢对我出言不逊?今日我替令尊折了你一只手,日后是要上门讨要另一只的。”御璇手上用劲,冷笑道。
崔子郜察觉自己的左手腕渐渐失去了知觉,变成了软塌塌一滩废肉。瞳孔骤然放大,整个人控制不住的发抖打颤:“那,那只是……我给父亲买的宠物而已。
“哦,那还真是孝顺,”御璇松开手,一只脚踩在他身上,居高临下道,“好歹也是大理寺卿,把采生折割当做宠物,你是有多闲?”
赤足大汉转身就跑,人群有很快一拥而上,把他们几个围在了中间。
那两个侍卫手里握着刀,分居两侧,站在他们家主子面前几步左右,却迟迟不敢动手。
“今儿是幸好被我撞见了,”御璇从袖中转出一把小刀,掰开崔子郜的嘴,用刀尖在他舌头上划开一道口子,“下次见面记得管好你这张嘴,不然我就整条割下来喂狗。听懂了吗?”
“呜嗯嗯嗯!”崔子郜直点头,裆下湿了一片,带着些腥臊味儿。
一个小孩指着他咯咯发笑:“你们快看他尿裤子啦!”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御璇厌恶的皱紧了眉,一脚踹开他。那两个侍卫连忙上前来搀扶,崔子郜一只手捂着嘴,眉目间满是怒气,狼狈而逃。
他那两个随身侍卫也跟着没好气地喊:“都看什么看?!散了散了!”
女子抱着那个面目全非的孩子,冲御璇点头致谢。
御璇:“这孩子就算是能活,也活不了多少日子了,你找个地方好生葬了罢。”
女子嗓音沙哑,呜咽道:“孩子丢了,婆婆把我赶了出来,如今孩子变成这番样子,想必他也不会认了……公子您有没有办法治他?只要能治好,多少钱都可以!”
“不要钱,”御璇把手轻轻放在孩子的脸上,只见它周身毛皮逐渐褪去,“每月十五,往香炉里插上几根红烛,长燃三夜即可。若是烛灭,则是上供的功德已满,每年农历七月十五燃一夜红烛即可。若是到了他命数将尽之刻,我便会送他入轮回。”
顷刻,当初的那个孩子便蜷缩在女子怀里,手腕上系着红绳铃铛。
“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御璇收回手,攥紧了手心,掌心一片殷红。
——“命门紧闭,不分生死……御思柠,你可知错?!”
上元界的金殿大厦,空中楼阁,雕栏玉砌,朱颜不改。狂风骤作,戾气冲天,七十二阵门从中心的三角区开始一圈圈往外扩散……
他忽的一阵头痛难忍,眼前多了几分幻觉,过往种种又转瞬即逝。
正午阳光正烈,立夏之后尤为明显。
他去衙门领了腰牌,铜制,合面铸刻铭文七字 “锦衣卫同知传佩”,上方有一处凹陷。
也难怪陆逢卿会好奇自己是何方人物,洛冥炎这冷不丁地发疯,倒是给他行了个方便,估计日后在朝野之中,可就不好混了。
从无名小卒一下子到从三品亲天子的锦衣卫同知,谁看了不眼红?
衙门附近倒是清净,走了一段距离就开始熙攘起来。不远处有一家茶舍,有时南北司的千户经常领着自己手下来这儿消磨时光。他们这些汉子不能喝酒,准确的来讲是规定。柳逸轩定的,自从前年南征一战,喝酒误事……就有了这么一条铁规矩。
“老二,我今早看你去衙门领腰牌……怎么着,升啦?”
陆逢卿手下有十三太保,其中有一个青年叫祁辉,每次出任务的完成度总是排行第二,在南北司都有名,江湖人称老二。
至于怎么个有名法,就得说老二这性格。如果老大是十三太保破有经验的头儿——冯越,那就是连陆逢卿都十分认可的人物。这个祁辉每次都不服,非要硬碰硬给自己找不愉快……结果回回出任务前都放出大话要争第一,结果回回第二,让人拿来开玩笑。
祁辉把手一甩:“甭提了。”
“怎么,北镇抚司那边升迁可容易啊!”
“呵,原本在北司当差,一不留神,翘了尾巴,给贬到南司了。”他把茶当酒喝,每次都要让老板娘给他用酒坛子装茶,非说这样看着十分体面,像是在喝酒。
“去他娘的张老贼!”祁辉骂了一句。
“那天我寻思着晚上偷买坛酒喝,正好在路上碰到太尉,这老贼转手就塞给我俩银子……”
坐在他对面的兄弟笑道:“不是,那太尉大人没同你交代些什么?就这么白送你俩银子?”
“谁能想到头儿大半夜不睡觉,那天晚上盯梢抓起夜,就逮着我了。问我干什么去了,幸好我把酒藏起来了,我总不能自投罗网,说去买酒吧?然后他就从我身上翻出那俩银子来,问我说月饷没发从哪儿来的,我就实话实说了……”祁辉颇为冤枉的说道,“然后他就问了跟你同样的问题。”
“你该不会说不知道吧?”
祁辉闷闷不乐道:“何止是不知道!我看张老贼就是想搞我,给完银子就走还屁话不说,我他妈还以为自己赚了,半天没反应过来……头儿问我,我说太尉大人什么也没跟我说。”
“结果呢?”
“结果差点被扔到诏狱里揍!抽了好几鞭子,好不容易养好伤,就告诉我被贬到南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