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贸易是需要铜钱的,但是钱本身是有重量的。平民老百姓出个门,买点米少来少去带点钱就足够了,钱重量的问题暂时不必考虑。但是涉及到政府税收,大宗贸易时,这钱的重量可得注意起来,一开始我们便算过,十贯钱的重量达到了70斤,而涉及到地区的大的贸易,少则用钱几百贯,多则几万贯,这重量就得仔细的算计了。而四川成都早在唐朝时期便有了“扬一益二”的排名,这个封闭的,活跃的市场商贸本身就很繁荣,再加上四川地区的地形就极为崎岖,所以传统的铜钱便不适应了日益频繁的经济贸易,于是更加轻便,实用的交子变应运而生。
鉴于上述不便,在成都的十六家富户以36万缗保证金在官府的允许下联合发行了新的货币――交子。交子做为当时的新兴支付手段,不是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贸易,而是支付这种支票的手段。举个例子来说,一般外地的商人来到成都售货,货物卖完后就可以领取相应额度的交子,也就是支票,在到原来的地方分号换去相应的铜钱(一般都是交子务)这种交易的方式避免了需要携带大量的笨重铜钱,就大大满足了贸易的需要。当然,这种支票贸易必须在交子有充分的信誉下实行的。
但是矛盾就来了,有记载交子是当时四川地区管理者张咏所创立,属官办性质。而交子实际的记载却是由“成都富户十六家创办”,属民办性质。两者在本质上有巨大的差别。在笔者看来,张咏创立交子说有以下几个漏洞
1.时间严重不符合,交子的创立时间早于张咏的在任时间(张咏在任期间为景德三年以前而交子的发行期间早于张咏在任期间)
2交子的性质,张咏创立说稍晚于成都十六家富户创立说。而且最早的记录是得到官府的允许后才创立的,后交子被官方吞并。
综上所述,交子在民间创立是准确的了,至于为什么有张咏创立说,我更愿意倾向可能是百姓的意愿。张咏镇蜀留下了一段佳话,政绩廉明,百姓丰衣足食。于是张咏走后,善良的百姓就把有益民众的功劳寄在了张咏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