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所见,亦非真实
昨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3月28日,我与第五人格已相守了366天。
我可能不太记得刚开始相遇的感觉了,只觉得心跳加速,有一点点恐惧。
但我最终还是接受了它。
第五不倒,我们不散。
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写下去。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再次重温一遍笔尖与纸张的唰唰摩擦声。我想,我可能会噗嗤一声笑出来。
刚动笔的那种感觉,永远记得。
纠结着要用哪个词,这句优美还是那句优美。
我长大了啊。
我写小说已有三余年。
两年写了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十本校园小说。
这十本破烂的小说为我打下了基础。
这一年,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人格轶事怀中。
我想,人格轶事,可能不那么简单。
创作不易,请勿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