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回到客栈已经是傍晚。
恰好在门口撞见了南子煜,见他正在悠闲地看着一本兵书,落日的余晖撒在他的身上,只看了他一眼,就再也离不开视线。
借着酒劲,长宁打翻了他手中的兵书,蹭得一下窝进他的怀里。
周身都是好闻的栀子香,那是她最喜欢的味道,这也是她最喜欢的人。
前路未卜,危不可测,如果时光就停留在此,该有多好。
南子煜先是一愣,而后伸手抱住了她,柔声道:“你看你一股酒味,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我杀了他,李恒,长孙长乐的师傅。”长宁抬头,平静地看着他。
南子煜也看着她的眼睛,他没有问为什么她会知道长孙氏的全名,他不问,她也不说。
长宁低下头把脑袋埋在南子煜的颈窝里,抑制不住地颤抖。她的脑子乱极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恍若隔世,却又清晰地印刻在脑海中。
她和南子煜相识于十年前的夏天。彼时寻鹤山庄的栀子花开得正好,如絮夫人领着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站在栀子树下,花香氤氲、落英缤纷,他回了头。
饶是蓬头垢面的,那些尘土也没有完全遮盖住他的美色。
她从来没有看见过那么好看的一个人,满山庄的栀子花,在他的光芒下也失尽了颜色。
当时她不过垂髫之年,没有男女之情,只是单纯觉得他好看,不由得想接近。
如絮夫人没有说他的来历,看他样子约莫是处境不大好,被如絮夫人好心收留。
寄人篱下,仍有着一派贵公子的气息。她早就心里明白,他不是普通人,不会在这久留。
她猜了很多身份,从富商之子到前朝皇子,显贵的身份她都猜了一遍,却独独没有想到他会是江湖中人。
离月教少主。
怎么会呢,明明身上没有一点江湖中人的粗俗气质,却是魔教的少主。
他只在寻鹤山庄待了两年,又在第三年的冬天夏天悄然离开。长宁还依稀记得,他离开的那一年,好像连栀子都没有开了。
又过了几年,传出了“玉蝶见,天下变”的言论。
以万清阁为首的江湖十几个名门正派,觊觎于玉蝶却苦于师出无名,在李恒里应外合下终于抓到了寻鹤山庄的把柄。
因为收留了南子煜,寻鹤山庄成为了众矢之的。传言四起,称寻鹤山庄日益膨胀,勾结离月教,罔顾天下苍生之性命,欲挑起纷争,称霸江湖。
各门派的人马集结得很快,只用了半天光景,浩浩荡荡地扫荡了整个东洛府,生怕寻鹤山庄再次崛起,甚至连投靠寻鹤山庄的平民布衣也被赶尽杀绝。
离月教赶到的时候,只看到了满城的尸体。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东洛府血腥味不散,像是一座鬼城。
长孙长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活了下来,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记忆全无,躺在十一楼了。
少楼主夏晨若告诉她,她叫孙长宁。
只是十一楼的刺客,手起刀落,见血封喉。杀伐果断,斩草除根。为了活着,她杀了一个又一个人。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目睹过太多的人间疾苦。
她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拼了命地想想起自己是谁,如今阴差阳错知道了过往,心里觉得,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了。
她这十几年来颠沛流离,命运多舛,无枝可依。忘了或者记得,都是折磨。
世间皆苦,幸好还有南子煜。多少次他对她的刻意疏离,多少次他温柔地看着她的眼睛。先前她以为他不过把自己当成了长孙长乐的替身,到现在她才明白他压抑在心里最深处、那无人倾诉的隐忍的爱意。
约莫他是不愿让她想起那些事的,那她便当是梦一场。
长孙长乐死在了三年前,那夜的月亮被血照得通红,而她所有的气息尽数湮没在了夜色中。
活着的,是孙长宁。
南子煜抬手摸上了长宁的脸颊,想替她擦尽脸上的泪水,触指却是一片干燥。
长宁没有哭,只是颤抖着抱着他。
“对不起。”南子煜摸着长宁的头发,很多话梗在喉间,最终吐出了这三个字。血海深仇太过沉重,长孙长乐确实想要亲自手刃仇人,可是她现在是孙长宁,让一个不记得往事的人承担这些,未免有些残忍。
那么,我愿用一身杀戮,换你余生长乐永宁、安稳无虞。
方才喝了太多的酒,长乐有些上头,她没有听清南子煜说了什么,只看着他薄唇微动,那红红的唇色将他的皮肤衬得更加透亮白皙,她恍然想起那些唱曲的小生,长得也不过如此,不及南子煜貌美。
头脑一片昏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她已经抛之脑后,她只想沉醉在南子煜的美色中,不愿意想起自己是谁,不知今夕何夕。
“今儿有个人问我为什么会在离月教,”长宁捧着他的脸,一点一点抚摸到了嘴唇,轻轻用食指的指腹描绘着他嘴唇的轮廓,在他耳边呢喃道,“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
忽而有温热的东西贴上了她的嘴唇,炽热的舌头霸道地撬开她的贝齿,唇齿纠缠间,皆是栀子的味道。
长宁晕乎乎的,来不及回应,便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PS:“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来源席慕容的《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