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买了我半生风月。
回想起我们刚见面,我还是大一新生。好不容易考进美院,却在第一天开学被车撞了。
他是肇事者。
他跟我不一样,那会他是妇孺皆知的金牌律师,游走在鱼龙混杂的地方,黑白通吃干了不少事,只要由他接手的案子就没有出过差错,任谁都要叫声“顾大律师”。
那天他开车撞了我之后就把我送到医院去,因为地方偏,我又是外省的,他想私了,私了就私了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伤。
再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我转了两次学,选了不下十来次的专业,最后还是选择读法。毕业之后导师介绍来到他的事务所。他已经记不得我了,毕竟贵人多忘事。他看我长得清秀,提出要包养我。
我欣然接受,有钱有帅哥的交易谁不想做?
于是我平步青云做了他的秘书。跟他去的场合多了,我渐渐变得游刃有余。他也很欣赏我这种能力,对着他们的面对我发出所谓的“爱意”。
这是一场交易,我贪财,他好色。我需要钱,他需要一个名义上的“妻子”,我们都不会、也不可能动心。
他的父亲是富商,对他的家庭教育极其严格,甚至接近病态。他要求他商业联姻,至少伴侣是一个带得上面的人。
而不是我这种一穷二白的贱人。
结局当然是他顶撞了他父亲,他们父子两个不欢而散。可笑吗,这件事我竟然是从管家嘴里知道的。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不娶别的人。”他从背后环住我说,我感觉得到他说话时胸腔在震动。
大事不好。
“好啊。”我尽量平静下来,试图掩盖那株不该有萌芽。
那晚我们第一次做。
后来他对我越来越好,我开始想保持距离,但是时间长了,我也就看开了,干脆顺着他的道走下去。
反正我是他名义上的“妻子”,这份感情不用掩藏。
我跟着他推掉了他父亲,他一跃成为商法大佬,我口袋的钱源源不断的多了起来。
我三十四,他三十九,我在他身边待了八年。
有一个刚毕业的小孩过来应聘,是他喜欢的类型,全身上下都有着我曾经拥有过的,少年感。
果不其然。
但是小孩不愿意,我知道他膈应什么,识趣地先回家了。
我老了,我没有以前那么年轻秀气,我该下场了。
我知道这个小孩会让我们的交易终止,但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快。可能他突然想起来我了,觉得心中有愧,想带我去新开的发布会上走一圈。
我又开心了。
但是冷水泼的太快。
上一秒我还跟他笑嘻嘻的装模作样,下一秒就看见他的视线移到了别的地方。
小孩也来了,没时间思考小孩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身边一空。
小孩趁我上厕所问过我,我也只好坦白,现在好了,小孩开心了,一蹦一蹦地奔向他。
从厕所出来,难免会遇见以前的“朋友”对我冷嘲热讽。
小三。
贱货。
妖精。
我还是有点高兴的,毕竟我在他身边还配的上是一个“小三”。
再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他们说他老牛吃嫩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还是镶了金的。
于是我真的变成了他们嘴里的小三。
哈哈。
小孩死了。
心脏病突发。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他哭的时候声音很小,但是肩膀一耸一耸地,能看得出来,他真的很难过很难过。
没过多久他就缓过来了。
我们又像以前一样了,真好。
只不过他每天都泡在事务所,一头扎进工作里,就像在不停地跑,跑到头的时候有人对他说你赢了。
唯一不同的是他手上多了的戒指从没摘过,他也没有再接过黑色的案子。
我知道那是什么。
我也知道不可能了。
很早很早以前就知道。
跟他在一起的第十四年,我跟他道别。
虽然交易的时间没到,但是我知道他厌倦了。我也不想捆着他。我给自己留了二十万,其余的钱全部打回他的卡里。
我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留了一封信,走了。
“顾先生,我们相遇在十九年前,我陪您十九年,我累了。我的岁月风云都花在您身上。现在我想,您应该不需要我了吧,再见。”
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
在他生命里所有所有关于我的印记,我都抹得一干二净,什么也没留下。
我知道我对他来说顶多算是一个特别的朋友。但是他却占据了我的整个人生,那个小孩,我提不上嫉妒,却又羡慕。羡慕他能牢牢的拷住他的心,在他后半生的世界里依然灿烂。
这本该是一场交易,但是到头来还是我最先一头栽进去,谁能保证,在那个二十多岁的年纪里,遇上这么一个男人,会不动心呢。可能吗?
不可能。
但是有什么用呢。
本来。
他谋色我谋财,我们天生一对,天生最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