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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星

我见人间山河-d678

①我对小天狼星的意难平不在于他跌进帷幔,掠夺者的时代是一定要落幕的,没有一个人逃得开,这是故事前就预料到的。我难平遗憾的点在于他还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好好和教子看过天空和森林,和卢平畅谈往事,知道他的弟弟不是懦夫而是个勇士。在于他这么骄傲恣睢的人出狱后还要东躲西藏,在于他的冤名未雪。不在于他死在三十六岁,而是他的三十六年应该更精彩,唉。

②我总是很难把学生时期的虫尾巴和后来的小矮星彼得联系到一起。当我在作品中看到混迹掠夺者四人中的他时,我并不感到恨。他只是一个容易被忽视和模糊的少年人,有些笨拙、有些怯懦,会跟在西里斯的詹姆斯的背后东奔西跑。他那会儿还不是个背叛者。但后来又确实害西里斯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坐了十三年阿兹卡班,他害死了莉莉和詹姆斯,夺走了共同的好友,夺走了哈利的父母。他最终会死是肯定的。他也是掠夺者中的一个,而掠夺者都会落幕。

③看到天狼星跌进帷幔的时候恍惚好久。可能大多数作者也不舍得折损骄傲跋扈多情的少年,所以只好让他们以死亡落幕了。即便如此,他死时也没有荣光。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忍受了十三年的阴暗,多年的躲藏。带着很快就能和哈利住在一起的希望,怀着对“懦夫弟弟”的误解,脸上凝结着不可置信的表情,就那样倒下了。可他还是豁达,“死亡吗?一点都不痛。”

④在写有关西里斯的文字的时候,其实想到歌词:你还是昔日/多情的少年。天狼星究竟是一个多坚韧的人才能在阿兹卡班熬过这么多年,究竟是怀着对詹姆斯多深厚的情分和对小矮星的愤恨才能逃出来。本来应该在日光下潇洒的少年人,在最好的年纪被关押进黑暗。然后在终于以为得偿所愿、苦尽甘来的年纪,被血缘上最亲近的人终了此生。他的肉体终止在三十六岁,可是格兰芬多特有的那种孤勇永恒燃烧。格里莫十二号是凤凰社的第一个总部,是哈利许多夜晚的安全屋。男孩终于住进了布莱克老宅,只是那个屋子里没有唯一格兰芬多的布莱克了。

⑥我本人虽然最吃的是犬狼,对唐克斯几乎无感,但最后看到卢平和唐克斯倒下时手仍然相握时眼底涌动诗意和诗意。掠夺者的时代结束了。一个温柔的异类和另一个温柔的怪胎在战乱中握紧了手。⑦小天狼星跌入帷幔里,他一点没感到痛,反倒像是被写在水中*。他早亡或将逝的密友;无缘的往后;他意气风发的少年风流。他十二年的冤屈如洗;未和解的弟弟消逝;教子的嘶吼和那辆宝贝摩托车轰鸣都被施下无声咒。他的三十六年,悄悄、悄悄地从他枯竭的发梢溜走。那些精彩和不舍在他坠落一刻变得无关痒痛。他只想到十六岁那年跑出布莱克姓氏的自己。……他只感到一身轻。写在水中:张爱玲将自己第一部散文《流言》译为“Written in water”(昙花一现)。这里是一个直译是不成熟的三关,不仅指帷幔柔软似水,也指西里斯至死都活在流言里,以及他的短暂。

⑧重温注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比起为人津津乐道的“人们表彰了他战胜他的爱人那一天”,我更喜欢高塔的沉默爱语。格林德沃不告诉伏地魔老魔杖的去向,其实在我看来可以简略成:不要惊扰阿不思的墓地,不要惊扰我的年轻,我的爱情。“经年此去,天光谢尽。我的外在霜鬟雪鬓,我的灵魂垂垂老矣。可当久别重临,我少时的错别的陌路爱人。我胃摇摇欲坠、隐隐作疼,飞回十八年早春。”

⑨太阳风誓要烧毁所有障碍,却与一朵玫瑰在山谷相逢。两个人过早经历沧桑的孩子一见如故,拥抱疯狂且盲目。少年善于挥霍时光。三个月用来相知相识而后背道而驰,余生提不起爱人的名字,争锋怨怼直至死。生不同时,死不同杖。在一张卡片背面作为一方荣耀的注脚。也算合于一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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