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信时隔两个月终于收到刘邦的简讯:“下午来我家。”
对于刘邦的话,韩信向来不会摇头说出一个“不”字。他不是个软弱的人,仅仅是因为太喜欢刘邦,将刘邦看得太重要而已。
这次亦如是。韩信看完那一行字便翻箱倒柜地找衣服,一件一件比试过,才找到一套像样的、可以让他去赴约的衣服——刘邦对于他的穿着向来很挑剔。
在去刘邦家的路上,韩信捏着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交往这几年的事情。
他想起他和刘邦的初见。
彼时韩信不过大学刚毕业,还怀揣着激情与梦想,没想到入了公司成了总经理助理之后就将满怀壮志都忘了。怪总经理看上了他,撩乱他的直男心。
是的,刘邦就是那个总经理。
换言之,韩信和他的上司来了场办公室恋情。
韩信不知道是因为他天生就喜男不喜女,还是因为刘邦手段太过高明。总之,刘邦在表达了看上他的意图以后,就明着暗着向他示好。刘邦是个情场高手,面对韩信这样青涩纯情的男生,甚至不需要多高超的技巧,只一些小把戏便将韩信归为己有。韩信没有谈过恋爱,第一次恋爱便栽在了刘邦手里。
对人生第一段恋情,韩信对之投入了所有的憧憬与期待,而事实是在将韩信追到手之后,刘邦的无微不至就变成了若即若离。追求时的示好体贴,变成了时有时无的施舍。比起恋人,韩信觉得他更像一只被豢养的宠物。
低贱又可有可无。
然后他们之间逐渐变得遥远。即使面对面坐着,他们除了沉默还是沉默,无话可说无事可做,偶尔刘邦有了兴致,便脱了衣服压着他来一场情宴。
韩信不喜欢这样的局面,却清楚地知道他只能靠自己的身体留住刘邦。剔除这些,他根本没有值得刘邦多看一眼的价值。
最近两个月,刘邦没有给他打过一通电话发过一条信息,更没有邀他见过面。韩信就快被心中的忐忑逼疯,偏偏刘邦就要与他见一面。
韩信捂着酸涩的眼睛,忍不住苦笑。
真是太贱了。
可他又不能否认,他是高兴的。从心底觉得高兴。
他其实很少踏足刘邦的家,不是公寓或是为情人安排的住所,是他的家。这里清冷寂静,时常让韩信察觉到他和刘邦之间的距离。所以他不喜欢来这里。
但现在,他太想念刘邦,浑身都想,也顾不得喜不喜欢。只要能见到刘邦,哪里都无所谓。
刘邦并没有在短信里告诉韩信在哪里等他,韩信想了想,直接去了主卧。手旋开门把,果然见到正斜倚在床头看书的刘邦。
卧室里很安静,几乎是韩信推开门的瞬间刘邦就朝他望过来,脸上有了些微的笑意:“过来。”
韩信在刘邦暧昧温柔的目光下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升温燃烧,红着脸走到床边,低头看着刘邦,又恍觉这样的角度似乎有些居高临下的意味,他连忙蹲下,这举动惹得刘邦轻笑一声,伸手来抚韩信的脸颊。
韩信安静地把脸埋在刘邦的膝盖上,主动顺着刘邦的手微扬起头。比起疯狂激烈的情事,他更喜欢像现在这般和刘邦温存的片刻。
韩信和刘邦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有无数亟待磨合的棱角,偏偏两个人都是强硬的性格,往往便造成针锋相对的局面。
一年两年三年,最初的几年里,韩信不是没有想过分开的。无数次被刘邦冷对待冷处理的韩信都想索性一拍两散算了。可无论多少次下定决心,只要刘邦给他一抹笑又或是微不足道的只言片语,韩信又能重新对刘邦俯首称臣。
这些纠缠的年岁已经足够韩信明白,他离不开刘邦。
面对韩信时,刘邦从来都是耐心十足地引导,强势但不霸道,不逼迫也不退让。进退有度,布下温柔的网。举手投足间便将韩信把世间好风情都教会。
作为韩信生命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人,刘邦优秀完美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这样的一个刘邦,世上难得,有一无二。
耳朵蓦然一痛,韩信下意识抬头,刘邦安抚地揉了揉他的头发:“怎么不说话?是在想事情?”
韩信一愣,不知如何作答。如果撒谎,刘邦定能一眼识破;隐瞒不说会令刘邦心生不悦。别无选择,韩信起身,跨坐在刘邦腿上,鼻尖与他相抵:“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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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头定定凝视韩信尚且沾染情欲的脸庞。
韩信21岁就跟了他,现在已经28岁了。可看起来,他的肤色白皙,手感细腻,眼角光滑平整,一切都与七年前无异。
在跟过刘邦的一票男男女女里,韩信着实不算出挑,可刘邦偏就把他留在了身边。
连刘邦自己也不相信,他居然把一个情人留在身边七年之久。
七年。
写起来寥寥几笔,说起来云淡风轻。然而换算成时、分、秒,无一不是庞大的数字。刘邦把韩信,从最不起眼的万分之一,变成他身边的唯一。多少一时起意也抵不过汹涌年岁的侵袭。
韩信缓过神来,正对上刘邦晦涩难懂的目光,他按捺住繁复的思绪,握住刘邦的手:“三哥?”
那双眼里承载的只有关切与忧虑,刘邦本打算说的话绕了个弯,临到头只是将韩信搂入怀里:“你抽个空搬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