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会有这种感觉——我深埋在血肉内脏里有个柔软狭窄的地方,大概在右侧肋骨下方,那里紧紧地绷着一根弦,我常常会觉得那根弦绷直到极点倏地断开,“嗡”的一声,牵扯到我的下颚也酥酥麻麻地疼。
这种感觉来得飞快,走得也飞快,像席卷过平静海面的连点涟漪都掀不起的微不足道的海风,恶作剧般忽的出现,然后迈开他短短的和藕一样的腿,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躲避对方的报复。
你应该会觉得我很荒唐,或者认为我是个因为主治医师的粗心大意被误放出来的pacientes neurológicos⑴,不必遮遮掩掩,这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失礼,市中心有着一把白胡子的洋老头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荡子,于是我就把这个称呼心安理得地冠在自己头上,但或许我对这个词有什么不可转圜的误解。
谁知道呢。
好吧言归正传,上述的感觉确实给我添了不少的麻烦,例如和老友交谈着突然闭嘴,让他不由得怀疑我是否身患什么疑难杂症,又例如在摩肩接踵的街道上蓦地停下脚步,皮鞋的后跟被人踩得灰扑扑,剪着利落短发的小姑娘狠狠朝我啐了一口,向身边的男友抱怨起我的行为给她造成的无可比拟的伤害——他们总喜欢浮夸地讲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把自己的伤口一点点放大,连里面根本不存在的灰尘都要挑拣出来评头论足。我向来不理解这种行为,也自觉很有礼貌地不开口谈论,但其实我只是懒得批判那些在我眼里无关紧要的虚伪——如果懒惰也能排个名次的话,我想我会是挤掉三十年没动过的植物人成为名副其实的NO.1。
他听我说到这,调笑着朝我吐了个烟圈,他撩了一把刘海,眼神朦胧在烟雾酒气下有些迷蒙飘忽。他喝了点酒,我猜他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得像是塞满了棉絮——因为我醉酒后就是这种感觉,腹腔里像是被人灌了几桶洗碗水,恶心得让人想不顾风度抛下同伴吐个昏天黑地,不过他没有,他向来保持着所谓绅士风度,现在也不过是拉住我的手说些带了点口音的法语,很不清晰,像咬了一块软绵绵的面包,鼻腔里嗡嗡地响,他缠在雪白颈项上的蕾丝让他像个娇贵的瓷娃娃,我耳朵里像被他的声音占领,廉价酒吧里粗俗的叫嚷声都无法让我矫情地骂上两句。
他朝我伸出两只细白的胳膊来,我就鬼迷心窍地拉住他,他就顺势栽进我怀里,像个半大点的小孩儿埋在我昂贵的西装领口里抽泣,我没空管他是否弄脏了我的白衬衫——因为他半个身子都贴在我身上,我实在无法忍受那些如蛆虫般黏在他身上的视线,所以在他惊诧的目光下,我道貌岸然地扶正了他瘦弱的肩膀,狠狠地——几乎是啃咬,吻上他的嘴唇,他口腔里浓烈的酒味跟着他的津液在我腹腔里肆虐,所以我这样不喜欢接吻,但是他不一样。
他生得好看,顶尖的好看,造物主也要拿他当代表作,我是个恬不知耻的偷窃者,用贪婪地像蛇一样的目光偷窃他的一切美丽,我爱美丽的事物,他让我仿佛身处乌托邦,那是只有疯子和艺术家,或者极其阴暗的人才会明白的⑵,能把人拖进地狱的渴求。
我存活在这世界的唯一证据,我的一切血汗泪尽数奉与他,我的真实,我的丑恶,我难以启齿的劣性根,我深信,我的另一个世界,全部因他而起。
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⑶。
诱我堕落的禁果。
我亲爱的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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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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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洛蕾丝”,选自《洛丽塔》女主名字多洛蕾丝,意为“痛苦,悲伤,痛苦的事”
⑴西班牙语“精神病人”
⑵摘自《洛丽塔》,有改动
⑶摘自《洛丽塔》序章,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