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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春日宴

未署名情书

民国/教书先生*富家小公子/BE/闵玧其视角

  0.

  他撑开伞,青色的袍子衬得他瘦削地像棵濒死的竹,他很久没穿长袍了,世道嫌这东西老旧,他便换了下来。

  雨很久很久都没停,我看看自己身上月牙白的袍,突然发现自己也已经被世道厌弃,我对上他的眸,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于是我化作一抹月光,不偏不倚正巧落在他的伞上。

  再拜陈三愿。

  我见他穿过了烟雨朦胧的季秋,错过冰雪覆盖的凛冬,他直直撞进万物复苏的春,他抬头看我,又好像没看我。

  我扑进他怀里,他虚虚抱住我,琥珀成的眸子里虽没有我,但却装满了那个秋天微凉的月光。

  “先生。”

  

  1.

  

  我封笔已有半年了。

  前些日子搬到都城,迁居途中偶然遇见年少时候的同窗,便留他喝酒谈心,既是故友,自然免不了提到陈年旧事,免不了谈到那些刻板的教书先生,也就免不了提到他。隔了十年再听这个让我无数个夜晚辗转难眠的名字,倒是恍若隔世,偶尔在梦里抓住他青袍的袖口,或者纤细的腕骨,采些春风扎成纸鸢,连半分忧愁都消失殆尽。

  唇齿间缠.绵悱恻的那三个字成了我寻他踪迹的唯一途径,一别十载,然是再难以忘怀,我却连他的面容都模糊不清。有时别绪倾怀,拉着挚友以酒消愁,三旬酒后却是泪流满面,狼狈的很,清醒过后便是茫然若失。梦里那扇斑驳的铁门和满树的梨花,树下他攥着书,撑着伞,烟青色的袍子成了柳,他苍白的皮肤成了花,春寒料峭,梨花谢了,他也走了。

  许是触及哪根敏感神经,又或者是多数文人那些感性的劣根作祟,我又一次提起笔,这次不写人间,也不写神魔鬼怪,就写些俗套又离经叛道的,就写写我的先生。

  其实下这个决定也踌躇了好久,和先生的回忆现在提起来也该是惊世骇俗的,十年几乎清空了那些细碎的繁杂琐事,偶尔触景生情念起他,也只会叹句故人。有些事情徘徊在心头成了结,也不知我哪来的勇气撕开它,将鲜血淋漓的伤疤放在明面上儿膈应自己。

  挚友说我已是疯魔,我自然是不敢苟同的,但是夜里辗转反侧的滋味像是宿醉的头昏脑涨,月光钻进窗内打湿了眼眶,于是整夜都是那些难以启齿的心悸。

  挚友说我疯魔,那便疯魔罢。

  

  2.

  

  年少时候家里还算富裕,也是平城数一数二的大门大户,却偏偏养出我这么个纨绔不化的废料。

  照平城百姓这么说,我就是个金枝玉叶的痞子流氓。

  父亲一辈子清正的好名声,全祸害在我身上。从小到大,我忤逆他的时候也很多,最严重的一次甚至直接导致了我的人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私自报名参了军,在即将出城的那天被家里人逮到,父亲一气之下送我去了学堂,美名其曰接受教育。那年我十七岁。

  父亲一直想让我走他的老本行当个教书先生,这我是知道的,可我不愿把日子消磨在冰冷死板的文字上,我想我是向往着热血沸腾的,向往着身体里沉寂了许久的热情被点燃的滋味的。

  我十七岁最最叛逆的想法刚刚露了点苗头,就被父亲直接掐灭,于是我被迫走出最真实的我,开始我第二次人生。

  而先生,就是我二次人生的开始。

  先生的故乡是个四季如春的,开满了桃花的小地方,很偏远,起码离平城很远。先生说他住在一个竹屋里,门口有条涓涓绵绵的小溪,屋旁站着几株梨树,那是他初春时候亲手种下的。他说要等个三四年才能看到梨树开花,因为他今年进了平城有事要做,或许三四年都回不去。

  我曾询问过他来平城的原因。

  他看着我笑笑,只是说有事做,让我不用在意。

  他既不愿说,我自然是不该做无谓纠缠的。

  先生爱着一身青袍,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我曾有幸见过他摘下眼镜的模样,他有对儿水光潋滟的眼,瞳色比我要浅上不少,近处瞧着更是惑人心魄,在阳光下泛着琥珀才会有的光泽,看得我心头发痒。

  这双眼,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里,灿烂的眸含着星子,不自觉地流出温柔的月光。

  我算是懂了话本儿里那些俗套的一眼万年。

  

  3.

  

  先生好像一直是孤家寡人。

  我没见过他的亲人,他好像也没有朋友,偶尔屋檐上落几只小雀儿和他逗逗趣儿,陪他的也只有我了。

  先生长得好看,但却不喜出门,我尝带他逛过戏楼,本以为他这般古板的人会对此嗤之以鼻,就像南门军阀家的那个洋书生一样,但出乎我意料的,先生对此打心眼里喜欢,看上去颇有研究。

  先生最爱的是东塘先生那折《桃花扇》,他坐在戏台子下,手指轻轻点着桌面,他摘了眼镜,琉璃般的眸子眯成一条缝,像懒洋洋地趴在墙头上的猫儿。

  “想当初我与卿在秦淮河边……”

  他有时候尽了兴,还会唱上几句解解乏。先生嗓子清亮,尾调却绵绵软软跟在蜜里揉过了一样,直教人酥了半边身子。

  他软着嗓子哼几句小调的时候好看得紧,微微上挑的眼尾带着些许绯红,他明明站在翻飞的书本间,周身都是些四书五经子曰诗云,整个人却都鲜活得不似凡人。我看着他,我发誓,那是我毕生,毕生都难以忘却的心动。

  那刻我才觉得,我所在的饱受煎熬的这个世上,还是活着的。

  我站在黑暗与白昼的临界点,先生笑着拉了我一把,我才跌跌撞撞地,闯入了他的黎明。

  先生曾问过我以后的去处,我深知父亲将我抛出去的意图,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无赖似的扯住了他的袖管。

  先生,我是要和你一辈子待在一起的。

  这句话我记得很清楚,我一共和他说过三次,先生都没有回应过我。

  我当时只觉得他死板,定然不会接受得了这种有违伦理道德的堪称罪恶的心悸的,直到真正失去他的那一刻我才回过味儿来。

  罢,故人已去。

  

  4.

  

  平城有个老说法,手背上有颗痣的人上辈子都是痴情种,那颗痣是他爱人的真心,今生若是遇上他的爱人,必是要把这真心奉还回去的。

  我这人向来不信这种神乎其神的唬人的说道的,可好巧不巧,我左手手背上就有那么一颗“情人痣”。年少时候母亲带我去看了手相,那老道士咂了咂嘴说我分明是个薄情之人,那痣也不是真心,而是爱人的眼泪。他胡诌了一堆,我听着玄乎,心里嗤笑他为了赚点钱也挺不容易。

  但说实话,我也觉得自己并不是天生的多情种。这般来看,道句薄情也没什么不对。

  我不信命,却也一直困在命运里无法脱身。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理由,足够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人生在遇见先生之前是残缺的,我是没了方向的浮槎,顺着云起云生辗转四处,最后贪恋他眉眼里的黛色人间,心甘情愿地坠入纷杂红尘。

  先生应是心悦我的。他望向我时眼底深藏的炽热自以为隐藏得很好,可我见惯了那些虚情假意的贪婪目光,一眼便能识出他如远山清雅的眸里装着的干净得让我不敢直视的欢喜。没什么比这一点让我更欢悦的了。我悄悄从背后抱住他,把头埋在他颈窝,深深地吸一口气,于是浑身上下都是他独有的梨花香。

  温软的风第一次拂过我的耳畔,我吻上他的唇角,庆幸自己还活在人间。

  

  5.

  

  先生身上总带着一种浅淡的,恍若百年前的檀香夹杂微涩的艾草味儿,他眉目清越,带了些画中人的端庄美感,被这相得益彰的香味衬得,整个人都成了阁里珍藏的古画,一颦一笑都成了隔世的虚幻。

  我和先生相爱在一个凛冬。

  唇齿依偎的滋味像两个相依为命的流浪者,我和他都是一簇火苗,我借着他的光熊熊燃烧,他倚靠着我,面色苍白如纸。

  过了这个冬天,三年也就到了。

  先生说要回趟家乡,他要看看他的小草房,看看他门前的小溪流,看看那几棵他亲手栽的小梨树。

  可这几年北方发了旱灾,我没忍心和他说,只好抱着他的腰,以我平生最轻柔的语调应好。

  先生身子单薄,受不了南方湿冷的寒风,我给他添了件保暖的衣物,我还记得,那袖口上的小梨花,是我一针一线学着母亲的样子给他缝上去的。

  先生从那刻开始就不仅仅是我的先生。

  他是我藏在心头的珍宝,是我唯一一点深情的寄体,是我的,小梨花。

  二月,春寒料峭。

  他身上中药的苦味彻底盖住了他独特的体香。我埋头在他颈窝,又在他突如其来的猛烈咳嗽声里僵住了身子。

  先生还能陪我多久。我不知道。

  我搀着他到院子里散步,干秃秃的树枝上挂着半点未化的霜,他抿抿唇笑了,头歪在我的肩上,面色病态的白都带了些红润的意味。

  二月中旬,梨花绽了苞。

  我牵着他漫步在街上,街旁的杨树油绿绿的,他瞧着欣喜,我也跟着欣喜。

  第一朵梨花开在枝头。

  我抱着先生坐在梨树下,他含着笑意,听我絮叨那些繁琐的杂事。

  也不知说到哪了,他悠悠地合上了眼,葱白的指尖垂落在我的手背。我瞧了眼那颗小痣,面颊上冰凉一片。

  我的先生了了遗愿。

  我看那梨花映着日头,心里也跟着空了一块。

  我和先生,从此成了冰冷的文字落在纸上。他该会怨我的,可我愚昧,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能使我这辈子将他刻在心头。

  二月的阳光啊,永远带着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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