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有你而更爱世界的一切,自从遇见你,人生苦短、甜长”
审判员“请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
邓冰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合议庭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被告代理人意见:
1.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
邓冰莹“需要提请合议庭注意的是,原告在庭前提交的起讼状当中的诉讼请求部分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邓冰莹“在原告提交的起诉书当中,明确写到由两被告承担责任,但是对于两被告是承担连带还是按份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
邓冰莹“并且,原告在事实和理由的部分对于具体的法律适用也并未列明,但是鉴于原告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被告代理人观点:
1.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未确定被告的担责方式
2.原告代理人未列明具体法律适用
邓冰莹“所以我们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四个构成要件即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四个方面展开答辩”
被告针对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展开答辩
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损坏结果
邓冰莹“一、在违法行为这一构成要件上,被告不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要件:被告不存在违法行为
邓冰莹“第二、在主观过错方面,被告对张泉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本案属于一般的侵权纠纷,不属于特殊侵权亦无特殊规定,所以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原则”
主观过错要件:被告对受害人死亡不存在过错
被告代理人观点:案件不适用原告代理人提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邓冰莹“其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当中,我们并未发现相关的证明材料,原告存在举证不明”
被告代理人观点:案件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但原告代理人存在举证不明
金勋律师“被告一方的防守呢,主要是集中在这个证据不充分这个点上面”
叶玫“冰莹在整个过程当中与法庭的沟通也是十分成熟”
王剑峰律师“我的功劳😃”
邓冰莹(继续辨析主观过作维度)“此外,在本案当中,被告已经积极履行了所应承担的一个告知和安保义务,注册协议当中是明确规定了未满十二周岁的不得骑行上路”
不存在过错的理由:
1.注册协议对驾驶年龄有明确规定
邓冰莹“其次,在注册的手册需要提交居民的身份证进行认证,未满十二周岁以上的不会通过审核”
2.未满十二周岁不予通过注册认证
邓冰莹“并且,张泉在使用涉案单车的过程当中,存在违规使用的行为,因此被告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告知义务”
3.受害人存在违规使用行为
邓冰莹“我们认为他不存在过错”
邓冰莹“第三、在因果关系层面,原告的死亡结果和被告的行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要件:
死亡结果与被告行为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邓冰莹“在我们双方都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中,已经明确了在本季事故当中是由于李辉的疏忽大意和张泉的交通违规行为共同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邓冰莹“责任认定十分清楚,因此,张泉的死亡是以上的两个原因导致的,与被告无关”
邓冰莹“其次,被告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相当因果关系”
邓冰莹“给大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有人答捡到一把剪刀,并用这把剪刀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我们不会去追究丢剪刀者的责任,因为在通常情况之下,我们不会认为一把丢失的剪刀必然会造成他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这一结果”(举例论证东俗易懂)
邓冰莹“同样的在本案当中,因果关系也不具有法律上的相当性”
邓冰莹“第四、在损害结果方面损害结果与答辩人无关,本案确实存在着张泉死亡这一损害结果”
邓冰莹“但如前所述,该结果的产生与被告无关”
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与被告无关
邓冰莹“综上,被告并不构成侵权,因此无需承担原告所述的赔偿责任,请求合议庭判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谢谢”
被告代理人申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王剑峰律师“被告一方冰莹先说明,原告这方诉讼请求提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一个答辩,其实也是在提醒合议庭关注这些点”
叶玫“其实这一点她是很聪明的”
蔡昆廷“太强了”
薛俊杰“他们打得很好看,我觉得”
审判员“我有一个问题询问一下原告,这个是连带赔偿责任,还是补充赔偿责任,还是按份赔偿,请你明确一下”
审判员提问:被告的担责方式是什么?
李浩源“我方主张两被告承担按份责任”
李浩源“其中,某科技共享单车公司占主要责任地位,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审判员“好”
原告代理人主张按份责任
被告1科技公司60%
被告2物流公司40%
邓冰莹(未能立刻反驳)
审判员(追问)“现在法庭也想请你稍微再明确一下,针对这两个被告你要求他们承担责任,你的原因、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审判员追问:要求被告1物流公司承担责任的原因、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叶玫(看着何运晨和李浩源陷入慌乱,紧张的握着王剑峰的手)
王剑峰律师(回握)
何运晨(及时救场)“原因的理由主要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个法律规定了,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致受害人死亡及近亲属有权利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何运晨“那么基于此权利为这个母亲请求三项费用”
审判员(依然没听到具体事实)
审判员(打断)“好,这个法庭注意到了,法庭想问的是,就是你刚才提到的侵权行为”
审判员“请你明确指称一下两个被告分别是什么样的侵权行为?”
何运晨(迅速组织语言)“当我们的受害人张泉作为一个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向被告科技共享单车公司所提供的共享单车的时候,此时张泉已经处在一种巨大的一个现实危险当中”
原告代理人观点:
未满十二周岁的当事人骑上被告提供的共享单车时,便以处于现实危险中
何运晨(沉稳应对)“因此我方认为被告以一个间接的方式共同造成了一个侵害的结果,以上”
审判员“想询问一下你这个侵权行为里,就是有对对方过错行为的一个事实描述吗?”
原告代理人仍为陈述适用过错原则中,被害1存在过错行为的具体事实
何运晨(反应敏捷)“简单而言,我方认为,基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以及道路安全条例,他们需要主动的去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去骑乘这样子的一个自行车”
原告代理人观点:
被告的过错行为是为主动禁止未满12周岁未成年骑车
审判员“他禁止的方式你认为是什么?”
何运晨“从消极层面来看,就是被告公司不得与……这类儿童签订这个合同”紧张到手抖
何运晨“那么在本案的事实当中,其实我们可以发现,三位儿童用非常轻易的方式就打开了车锁,那么因此我方认为被告的这个企业是存在一个加害行为的”
邓冰莹(迅速整理思路)
原告代理人观点:被告未采取足够措施防止违规该所存在加害行为
叶玫“在浩源没有其实回应的情况下,运晨可以其实的补偿,并且很机智的回答了合议庭的问题”
叶玫“我觉得这个临场反应是非常好的”
王剑峰律师“而且也非常好的底线了,团队的配合”
金勋律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