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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风邪草

那是荒越城的制高点,以金石为墙,红玉为阶,琉璃筑殿,殿前还有一棵神木,冠大如云,巍峨参天。

那个地方叫作夜龙台,是荒越族人每年一度举办祭天大典的地方。

祭天大典历来都是由荒越城的城主亲自主持的。

城主姓厉。自两百年前,厉家的祖先在一次异族入侵时手刃了敌方一员猛将,而后又集结散乱无序的荒越族人,组建了军队,击退强敌以后,厉家祖先便担起了一族之长的重责,是为族长。

七十年前,荒越族人修建了荒越城,族长便被改称为城主,仍居全族万人之上。

彼时,人间被当世之人分作七海十荒。这七海十荒的命名很是简单,按照由南向北、先东后西的顺序,海分别是第一海、第二海,直至第七海;荒则是第一荒、第二荒,直至第十荒。

七海之中,第一海多狂风,第二海多暴雨,第三、第四海则减年腾动不止大浪沼天,第五海气候极寒,第六海则炎热无比,而第七海则由于地处偏避,无人到达,至今仍戴着一张神秘面纱。

这七海都不适宜人类生存。

十荒之中,第一荒是戈壁,第三荒是沙漠,第五荒是传说中离鬼门最近的地方,多妖魔聚集,而第十荒则靠近第七海,除了遍布沼泽和意林以外,也由于偏僻难以到达,所以荒无人烟。

以上四荒同样并不宜居。

宜居的,第二荒为商齿国和南液族多年来的争夺之地,而第四荒则居住着半神的后人姜陵一族。由于姜陵族人骨子里有神族的血统,因而并没有人敢轻易进犯,故而,第四荒算是十荒之中最繁华安宁的一荒。而至于第六、第七和第八荒,也都各属其主,最后剩下的,便是第九荒。

严格说来,整个第九荒算不得宜居,因为这里不但有戈壁、沙漠、沼泽、漳林,也有不少猛禽妖兽,是个集合各种恶劣条件的地方。但是,这里却又有十荒之中最美的山——浮罗山。

整个第九荒并不宜居,但浮罗山宜居。

数百年前,有一个茹毛饮血、钻木取火的原始族群,名为白渊族,其族人大多生性霸道凶残,他们将整片浮罗山脉据为己有,不允许任何外族人前来分享。而那时的荒越族则聚居在山外的沙漠绿洲里,吃着最苦的菜,喝着最涩的水,住着难以抵挡沙尘限风的草屋,生存环境十分恶劣。

推举了族长以后,散沙般的荒越族人日益团结,他们开始组建军队,炼造兵器,还修习战法,终于在族长的带领下攻陷了浮罗山,赶走了白渊族人,取而代之成为这座山的新主人。

他们在山中引水修路,造林开田,还建了七座小城,簇拥着一座大城,这大城便是荒越城。

荒越族的人并不排斥与异族共存,当然,除了那个号称对荒越族人见之即杀的白渊族。

第九荒里其余的一些小族如果想来浮罗山讨取一个落脚之地,只要他们愿意与荒越族为善,都不会被拒绝。

建城以来,历年的祭天仪式都是由城主亲自主持的,然而,三年前,老城主逝世,其独子厉朝欢担任新城主,掌权才不过短短数月,却在一次南巡时中了白渊族人的埋伏,重伤昏迷,至今未醒。这三年以来,已经有两届祭天大典厉朝欢都未能出席。而代他主持大局的,乃是族中最有威望的女将军。

她叫华天凝。

城主南巡陷入敌军的包围时,正是她,英勇护主,只身闯入虎穴,才令城主不至于命丧当场。

当第八荒的族群屡屡在两荒交界之地滋扰生事,残杀无辜的荒越族人时,也是她,领兵出征,杀了对方一个落花流水,令对方不敢再造次不说,就连听到“华天凝”三个字都会惊慌色变。

有一年,第五荒鬼门大破,鬼邪之气窜出,四处杀人吃人,十荒各地惨案连连,人心愧徨。还是她,战胜了强大的正阳青龙,取其鲜血,筑成纯阳结界,对荒越城和周遭的七座小城形成保护罩,令族人幸免于难。

族人都对这位女将军敬重有加,都说她虽然是女儿身,但智慧、谋略、胆色样样都不输男儿。

她是荒越族人心目中的一个传奇。

而此刻,这传奇正身披黑色鹤羽的坚衣,头戴银冠,腰佩宝剑,身后跟随着两列金甲侍卫,一步一步踏上红玉阶,向着夜龙台的最高处走去。

红玉阶的两侧,每隔一级便在左右各布置了一面长柄的银镜。

柄长有半人多高,以青铜铸造,纹饰烦琐,显得华贵而神圣。长柄的顶端,菱形的雕花青铜框里,嵌着亮如白银的光滑镜面。因了工匠精巧的设计,华天凝每跨过两级台阶,越过银镜,镜面的银光就会增亮一倍。

银光微微散开,在这天色将亮还未亮的拂晓时分,替代了火把,照亮了整座夜龙台。

不只是红玉阶,夜龙台四周的城墙和角楼,及至正中间的大殿的屋脊,也都布置了这样的银镜。

随着银光渐亮,漫漫如海,犹如整片天空的星子都落到了人间,如梦似幻。

对荒越族的百姓而言,祭天大典除了是祈福的仪式,也是一次难得的视觉盛宴。

但这一次,早已守候在夜龙台前的广场上乃至城中的楼阁高处的人们,还多了一个期盼。因为大家都听到一个传言,说重伤昏迷了两年的城主厉朝欢苏醒了,他会亲自主持今年的祭天仪式。

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红玉阶上的那道倩影,大家都在盼着,跟着她就能看见他们的城主。

红玉阶上的人一步一顿,神情淡然。

银镜的光一左一右投来,如薄纱一般,轻轻地铺在她的脸上,从额尖到鬓角,从鼻梁到下厥。离得近的,便能清晰地看到那张微微隐在薄纱之下的脸。那张脸轮廓深刻,干净,眉眼细细,薄唇维维,虽然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却也是五官精致,秀丽灵动,倒是十分耐看。

没见过华天凝大将军的,都猜她面似男儿,身形壮硕,和一般的武将一样,平日里舞刀弄枪,随意而粗鲁。而亲眼见了她的,常常都像着了魔似的欢喜,四处对人说,原来华将军竟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见了一次,便想见第二次,总觉得她和这世间的女子都不一样,但究竟哪里不一样,他们又傻笑着说不出来了。总之,见过她的,后来又见不着了,心里常常还记挂着。

她究竟是哪里不一样?华天凝记得,她也曾经问过厉朝欢。

那时,老城主刚去世,厉朝欢以少主的身份接见城中一众文武官员,商议即将举办的继位大典的细则。

武将之中,论资排位,站在天凝前面的,还有三员大将。

前方身形魁梧的拓跋将军一个人便能将纤瘦的她遮挡住,从厉朝欢坐的位置看过来,只能看到她的半侧衣袖。

商议的过程,她不发一言。

实则觉得继位大典主要都是些形式上的东西,她对此提不起兴趣,况且能人众多,大抵也轮不到她操心。

直到会议结束,众人散去,厉朝欢才从一众官员离开的背影里注意到她。

而他注意到她,是因为忽然听见了一阵脚铃撞击发出的声响。

天凝比厉朝欢早进大厅,进来之后几乎端立不动,再加上她刻意用内功悄悄压制着,她脚上绑着的那串金铃便犹如凝固了一般,

纹丝不动,不会发出半点儿声音。到离开的时候,她才松懈了。第二天,厉朝欢与天凝在街市上遇见,他轻摇折扇扮作寻常公子,她则以薄纱遮面,一身绿衣,头发披散着垂在身后,舞角还答着一朵木纹花。这和她平日里束发干练的模样颇为不同,更多了些寻常女儿的情懒和温婉。

两个人面对面走过来,停在一间脂粉铺的大门外。她站定了,两手交叠在身前,微微低了头,以示行礼。

厉朝欢淡淡一笑,目光移向她的左脚:“你的脚铃呢?”天凝吃了一惊,颇有点儿尴尬,小声道:“只是一时贪玩,少主勿怪。”

厉朝欢问:“你这是打算去哪儿?”

天凝想了想,说:“闲来无事,想去御林轩买酒喝。”她其实是随口编的,但偏巧厉朝欢倒是真的要去御林轩,他问:“一个人?”她道:“嗯。”他道:“那跟我一起吧,我也打算去御林轩。”

天凝抵了抵嘴,说:“好。”

两个人并肩走着,身后跟着三名随从。

一个是长身玉立、俊朗非凡的翩翩公子,一个是掩在柔纱之下、轮廓曼妙、引人遇想的少女,一路走过去,时不时就会惹来路人的注目。城中有些百姓是亲眼见过少主的,这会儿看到他,便纷纷和他打招呼,或者是彼此交头接耳。厉朝欢摸了摸鼻梁,轻声道:“你猜他们在说什么?”

天凝正听着两位路人的议论,道:“他们在猜,你身边的女子是谁。”

厉朝欢道:“你是太少出来走动了,所以他们认不出你。”天凝默了默,表示赞同厉朝欢的说法,又问:“少主去御林轩是?”厉朝欢道:“跟你一样,想喝酒了。”他看了看她:“你好酒?”她淡淡道:“只是偶尔会想喝上几口。行军打仗的人,如果滴酒不沾,倒觉得人生里少了点儿什么。”他问:“少了什么呢?”她微笑:“不知道呢。”

他负着手,一边走一边侧头看她:“听父亲说,你来荒越城的时候,还只有十二岁?”

她道:“严格来说,还不到十二岁。”

他问:“家人呢?

她摇头:“已经没有家人了。”看着迎面过来的一家三口,眼中不觉流露出些许羡慕,又道:“我十岁那年,父母一起进山采药,遇到了一只烽火麒麟,被烽火麒麟的真火给烧成了灰烬。

厉朝欢这才想起他曾经听父亲说过,有一年他在远征回城的途中,由于受迷魂漳气的蛊惑,误伤了一只生性凶残的烽火麒麟,那妖兽一怒之下险些用真火烧了他,幸亏华天凝出现救了他。

还不到十二岁的华天凝为了给父母报仇,追着那只烽火麒麟从九荒边境一直来到荒越城外,终于在老城主的帮助下,令那妖兽引火自焚,告慰了父母的在天之灵。老城主见她年纪小小却力量惊人,认定她是天赋异烹的奇才,便把她带回了荒越城,还安排她在军中历练,至今已有八年。

他见她神色落寞,道:“我不该问的。”

她淡淡道:“没关系。”

后来回想,那一天,他们穿过繁华的街市,走到御林轩,一起喝了酒,再一起走到城主府与将军府的分岔路口,总共两个时辰,便是天凝到荒越城以来,和厉朝欢相处得最长的一段时间了。

在那天以前,华天凝对厉朝欢而言,不过是族中众多的武将当中的一员。

在那天以后,她和他之间,除了君臣关系,还渐渐地多了一层关系,那便是朋友关系。

厉朝欢一直都记得父亲临终前的叮嘱,父亲说:“朝欢,你只知道我们厉家和第四荒姜陵族虚家的后人有着很深的渊源,虚家后人世代守护厉家,这是为了还祖先的恩情,他们有半神之力,能人所不能,的确可以作为我们厉家,乃至整个荒越族的守护之神。但是,为父还想提醒你的是,除了虚家的虚晚庭,在我们自己的荒越族中,还有一个人的力量,也不容忽视。”

厉朝欢问:“爹,这人是谁?”

厉殷桌一字一顿道:“华天凝。

只可惜,大限已至,父亲至死也没有说清楚他为什么那么看重华天凝。父亲死后,厉朝欢将这八年来天凝立下的所有功绩,还有她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了将军的位置上,都做了一番了解,对这坚毅的女子的确有些欣赏。

都说这位华将军平日不苟言笑,也不爱涂脂粉,常常还喜欢扮作男儿,和士兵们比武摔跤,所以,发现她竟然双脚绑着女儿家喜欢的金铃到城主府来议事,厉朝欢不禁对此很是感兴趣。

站在城主府和将军府的分岔路口,他问她:“你今日怎么不戴脚铃了?”

天凝没想到他总掀着这件事不放,尴尬道:“昨日来城主府的途中,我救了一个差点儿被马车撞倒的小姑娘,脚铃是她送给我的,我觉着……”她报了报嘴,跳过了“脚铃可爱便没有拒绝”,

又说:“她硬要我戴上我便戴了,正好那时薛大人来了,拉着我一起进府,没来得及摘。”

厉朝欢顽皮笑道:“久,觉着怎样?”

天凝迟疑,声音很小:“呢,觉着——”

他道:“觉着可爱,好看?”

天凝默认。

厉朝欢道:“都说华将军是半个铁汉子,原来到底也不过是个女儿家。”她以为他有嘲笑她的意思,急忙冷声道:“不过是一双脚铃而已,少主何必计较!”厉朝欢把折扇一收,扇头指着她背后,笑道:“昨天是一双脚铃,那今天呢?”天凝一愣,顺着扇头回身一看,脂粉铺的谢大娘过来了。

谢大娘见了她便挥手招呼:“哎哟!华将军,都等您一天了,不是说好今天来拿货,都到门口了怎么也不进来呀?您订的朋脂还有铅粉都齐了!”说着,还扬了扬左手提的一个绣篮,“还有这流莺花水浸过的肚兜……

天凝头皮一麻,浑身都不自在,急忙迎上去拉住谢大娘的衣袖,一把抢过她手里的绣篮道:“知道了,谢谢您,大娘。”不只厉朝欢笑了,就连跟着的随从也都背过身暗暗偷笑。

天凝尴尬得不好意思抬头看他,他清了清嗓子,说:“嗯,所以你并不是要去御林轩买酒,是要去朋脂铺吧?

天凝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厉朝欢道:“我在朋脂铺外遇见你的时候,便看见大娘在铺子里冲你打招呼,你故意没理她。刚才我们又经过了那间铺子,她又看见你了,目光还一直跟着你,我便让福生去问她了。”天凝道:“问过她,再让她追上来揭穿我,对吧?”

早听闻这位少主生性顽劣,以前还被城主府的人暗地里封了个

混世魔王,只是近几年经历了些事,吃了些苦,才渐渐地收做了,但想来寒性也是改不了的,她偷偷地撇了撇嘴,以示不满。

谢大娘尖声笑道:“嘻喀,人家少主可是好意,这脂粉钱都已经替将军您付过了。”

厉朝欢身子微微向前一倾,指了指绣篮,道:“嗯,还有那个,流莺花……什么的,也付了。”说着又故意问谢大娘:“这流莺花水浸过的——布匹——”他故意把“布匹”二字说得很重,“到底有何不同?”

天凝知道厉朝欢是在打趣她,故作淡定道:“你们聊吧,少主,属下先行告退了。”说罢就真的走了。

谢大娘倒没理会,对厉朝欢道:“少主您有所不知,这丝绸类的布料啊,若是再用从流莺花的花瓣里提取的汁水浸泡,还能更光滑柔软,贴在身上,恍如人的第二层肌肤,可算是这世间最舒适的衣料咯。”

厉朝欢大声道:“哦,原来是这样!那我也能让大娘你用这样的布料为我做里衣吗?你们不会只接待女宾吧?”谢大娘求之不得,道:“接,接,是少主您要啊,十件百件我们彩朋阁都接!”厉朝欢道:“十件百件,大娘,你当我一个时辰就换一件啊?”

谢大娘拍了拍嘴大笑:“哈哈,是是是,我一高兴就说胡话了。掌嘴,掌嘴!”

天凝一直能听到厉朝欢和谢大娘在背后的交谈,她心中悠气,憋得脸都有点儿发烫了。她摸了摸脸,可又觉得心跳也加速了,便又把手放到胸口捂了,却非但没悟住,还越跳越厉害了。

不过,那次之后,跟厉朝欢说话也没那么拘谨了。后来,第八荒的人在边境滋事,她要率军出征,军队出发的前一天,他想跟樱子//

去,她却不同意,要他留在城中,以防白渊族随时再挑衅。他一时恼怒,嫌她不分尊卑,反过来指挥他这个当城主的,便把她骂了一通。第二天军队出发时,他借故身体不适,没有相送,但是,当她到达边境时,却又收到了他派人送来的好酒。再过两个月,她打了胜仗回到荒越城,见到他,他第一句话便问:“你还生我的气吗?”

她看着他故作委屈的样子,忍不住“扑味”一声笑了。

也是在那一天,由城主下令,封华天凝为大将军,她成了全族的武将之中的第一人。

夜里,她一个人在大将军府的后院里喝酒,风动花影,他忽然穿过回廊下那一盏盏六角纱灯,闲庭信步走了过来。“原来,说是不想大肆铺张庆贺,其实是为了一个人躲在这儿偷喝酒啊?”天凝起身行礼:“城主。”

厉朝欢道:“我都未经通传就擅入你这大将军府了,你也就不必拘泥于礼节了,没有外人在,我们还是以朋友的身份相处吧?”她愣了愣:“朋友?”

他打趣道:“怎么,不想和我做朋友?”

她道:“不是。只是——”

他接道:“只是你这个人做人太严肃了!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老笑你偷偷系脚铃、买朋脂吗?”

她道:“是觉得我跟别人嘴里形容的铁血将军不一样吧?”他看了看她摆满一桌的酒器,还有香料和一篮晒干的花草,坐下来道:“是觉得你大可以不必压抑你女儿家的本性,做个既能上阵杀敌、兼济天下的巾幅英雄,又能调朱弄粉、厕娜多姿的美娇娘。”

天凝也坐了下来,端起炉上酒壶,甚了一杯放到他面前,淡淡道:“可以吗?”

厉朝欢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道:“随意就好。”

天凝若有所思:“随意?”她心中似是想到了什么,目光忽然有些热切,暗暗盯着厉朝欢仰面饮酒的侧脸。

那轮廓被回廊里夜灯投射过来的光轻轻勾勒着,原本是刀削斧砍般的硬朗,此时却温柔了许多。

他大口将酒咽下,擦了擦嘴角,突然觉得满齿都是芬芳。他好奇地转动着酒杯:“夷,这是什么酒?”

天凝道:“我叫它紫风露。”

厉朝欢问:“紫风露?是你自己酿的?为何叫紫风露?”天凝解释道:“我在边境的时候,发现了一种入口甘甜的野草,草汁沾到了酒杯,再用那杯子喝酒,酒里忽然多出了一股甜香。我很喜欢那味道,后来便时常会挤一点儿草汁滴进酒里。今日闲来无事,便想索性自己酿酒,除了用那野草,还用了紫色的十叶冰晶,所以这酒色也带了一点儿淡紫。”

厉朝欢闻言,自己又再倒了一杯,仔细一看,杯中果然是盈盈一汪淡紫。他赞道:“好酒啊!御林轩最有名的清风酿也比不上你这一杯紫风露!”

天凝又道:“听边境的人说,那野草也是有名字的,叫风邪草。风邪草酿紫色的酒,所以我便叫它紫风露了。”她得意一笑道,“城主你是来得太早了,若是让紫风露再置上一段时间,能胜过的又岂止御林轩的清风酿呢。”

厉朝欢想了想,立刻把酒壶抱进怀里,像是生怕酒被抢走了似的。他像个耍赖的顽童似的,道:“哼,我不管,就算来早了,今模子//

日你的紫风露酿了多少我也要喝多少,喝完了你再给我酿去。”她忍俊不禁,道:“要是喝醉了,大将军府未必方便收留城主。”

他道:“你把我直接扔门口得了。”

往事历历在目——和他一起痛饮干杯的酒,一起围炉而赏的月,一起骑过的马,还有一起杀过的敌,都铭记于心。她见过他的最狼狈,他也见过她的最焦摔。算起来彼此相处的时间其实并不长,只有八个月,八个月后他动身南巡,刚离开荒越城几天便遇到了白渊族人的伏击。

她率领两千精骑赶去营救,却不想对方无所不用其极,竟然借用邪魔之力,令她的精骑死伤惨重。

最后,她是一个人闯进了重重包围之中,硬生生受着刀剑砍,烈火灼,把奋龟一息的他背了出来。

几次痛不欲生,几次险些命丧黄泉,她都咬紧了牙跟自己说,是为了他。

为了荒越族。

为了一城之主。

为了厉朝欢。

为了他。

为了她心仪的男子。

她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醉倒在紫风露下时,大笑着不顾形象地躺在她的花园里。她想拉他站起来,却踩到了他的衣袖,他没注意,手一抽,她正松懈,便脚底一滑,身体扑了下去,压在他的胸口。

惊慌羞怯之中,一抬头,对上他蒙昵的醉眼。

他道:“天凝,你好像跟别的女子不一样。”

就算是遇上最挣狞恐怖的青鱼鬼眼,她都敢与之对视,但是,那一刻,她却完全不敢再看他的眼睛了。

她很小声地问:“哪里不一样了?”

他盯着她,迷离的醉眼里,似有浓得化不开的深沉。他忽然把两手枕在脑后,望着星子稀疏的夜空,笑得更大声了。

他没有说她到底哪里不一样。

她看他笑着笑着闭上了眼睛,似是疲倦了,睡了过去,她凝视着他,在心里暗道,我和别的女子不一样之处,应该是她们没能遇见你,而我,遇到了吧?

将思绪逐渐从飘远的往事里拉回,此时,夜龙台上,天凝走完了最后一级红玉阶,所有的银镜也都亮了。

整座夜龙台犹如浸在一片银光海里,似梦幻仙境一般。

这时,从那棵神木粗壮的树干背后,一道身影缓缓地走了出来,朝着天凝走了几步便停住了。

所有关注着这场祭天大典的人顿时都屏息凝视着,但大多数普通百姓都由于隔得远,看不真切,只看见那道身影顾长而轩昂,显然是个男子,他穿着明黄色的缎袍,袍子镶了云纹黑边,配色华贵而庄重。再见华大将军也缓缓地朝那道身影走了过去,到了近前时,她双膝一屈,向对方行了跪拜之礼。夜龙台四周的侍卫这时也随之纷纷跪拜,双手扶地,低着头,高呼:“参见城主——”百姓们顿时沸腾了:醒了!醒了!城主真的醒了!

欢呼声此起彼伏。

有些情绪激动的,也跟着跪了下去,自顾自地向城主行了礼。

黄袍男子右手轻轻一抬,示意华大将军起身。天凝站起来,侍卫走到身后,她解下鹤羽的大擎交给侍卫,露出一身白色的战袍。她再向厉朝欢走了几步,到只差一步便可以和他并肩的位置上停下来,转过身,慢慢地举高了右手。台前司仪看见这个手势,立刻拖长了声音高呼:“祭天大典开始——”

随即,夜龙台的四周也有传音侍者同时附和:“祭天大典开始——”

号角吹响,鼓声喧天。

“喋”的一声,一支火箭被射入神木旁的青铜大鼎之中,鼎内猛地喷起一阵烈火,火焰直冲天空,如一条赤色神龙。神龙浮游,照亮的不只是夜龙台,还有整座荒越城。紧接着,东方的天空也泛起了第一缕微白,天要亮了。

这天亮仿佛是被夜龙台上的火光唤来的,因此观礼的人内心都有着一种骄傲——人定胜天——

第九荒的光明与黑暗,全都掌握在我荒越族人的手中!

而大家也都熟悉祭天的规则,当火龙再向天空跳高几分,全城银镜都熄灭时,所有人立刻齐声高呼:“天———————越——”

声音响彻全城,有吞山河、盖天地的气势。

而就在声音停止时,突然,夜龙台上方刮来了一阵旋风,青铜大鼎中的火龙柱被拦腰吹断,火势锐减。有大意的士兵被那阵风吹落了手里的长载,“晓”的一声,金属撞地,声音格外清晰刺耳。天凝抬头一看,只见夜龙台前方,坐北朝南的城楼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

风吹着那人的斗篷,斗篷飞舞,似黑色的羽翼。

他的黑发、黑衣、黑裤、黑靴,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亮色,他就像一道影子,甚至像一只魅鬼。

天凝见他大袖一挥,袖中突然有什么密密麻麻的东西飞了出来。再定睛一看,全都是柳叶!

翠如碧玉、细若柔美的柳叶,穿过台前疾风,准确无误地朝着她所在的位置飞来!

天凝嘴角一勾,淡淡一笑,轻声地自言自语:“果然来了——”说着,向前两步,足尖一点,人便一跃而起,同时对周围的士兵下令:“保护好城主!”士兵们齐声答应:“是,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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