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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天生就是一个大坏蛋

富豪屌丝

外婆对着林枫深情的说道:“我找到林子敖的他已经没气儿了,被泡肿的身子躺在河边,黏糊糊的垃圾覆在脸上。

“家里人很快都认为他已经死了,虽然他还没有真正的死亡,但家里人都认为他已经死了。”

我们两家很早就有很重亲缘关系,所以我是跟你二爷一起长大的,那时我从小就多次诅咒他去死,那时他差一点死了。这不能怪我,只能怪他是一个天生的大坏蛋。

我人生最痛苦的记忆开始于林子敖那张脸,他端着一个红色的塑料碗,勺起一口米糊倒在我身上。前面发生了什么和后面发生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那张可恶的脸,害我的人生一开始就被米糊烫伤。

到我到大了点,我宁愿走路去同学家,也不跟住在我隔壁的林子敖玩。

他总是抢我的吃的馒头,抢我的养的小公鸡,抢我的风筝,把它们弄坏。看着我哭得一脸鼻涕,唾沫星子和眼泪到处乱飞,他就笑得超爽。

“别玩玩具了,和我玩吧。”他这样说。

”得了吧,谁要和他玩。“

  林枫不解的问道:“外婆你是不是串错台了,我不是要听这些。”

父母叫我不要和他玩,邻居叫我不要和他玩,朋友叫我不要和他玩。别人都说林子敖跟混社会的人很熟,那些人整天在外面被仇家追杀,他的同学也不是个好人,整天很凶地对林子敖,把他的脸打得皱巴巴。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什么叫混黑道的。反正在我心里,没有比林子敖更坏的坏蛋。

每次我在吃鸡腿时,他就从自家墙壁上翻到我家,抢了我的鸡腿就跑。

他边跑边吃,我在他后面追,追到了他也吃完了。一个利落地转身,反过来就用鸡骨头梆梆地敲我的头,疼得我当场就给他跪下。

红着眼、留着泪,年幼的我把“打倒林子敖”四个大字用小刀刻在房间的墙上。

再到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开始流行唱歌去,女生间流行扎麻花辫、戴亮晶晶的发卡。

我没钱买发卡,眼巴巴地看着同学们噶吱嘎吱地吃虾条,羡慕地不得了。

不知道怎么被林子敖发现了我的心思,他带着我去了学校外的小卖铺。趁着店主不注意,往我的书包里放了十几包饼干和一盒发卡。

我们没走出店门就被店主发现了,店主一边叫着“抓小偷”,一边追着我们跑。

林子敖牵着我,跑得比抢我鸡腿时还快。我盯着他圆圆的脑袋,坚实的小身板,书包里的虾条和课本激烈地碰撞,发出难听的噪音。而我什么都顾不上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跟着他跑。

我们一直跑一直跑,内脏被挤成很小的一团,连喘气都顾不上了。

我们不停下来的话,好像也可以一直跑下去,跑到传说中的天涯海角。

最后我们躲在不知名的小区楼道后把饼干狼吞虎咽地全部吃掉了。我并没有觉得它像同学说的那么好吃,只觉得自己在销毁证据,吃的时候觉得喉咙干干的,很不好受。发卡后来我也一直没有戴,连学校外的小卖铺都没敢再去了。

  林枫无奈的拍了拍头,问道:“外婆我是问二爷的故事,你直接说重要的事情就行了,小的时候一笔带过。”

  外婆眼睛中露出深沉的目光,紧接道:“我为“小偷”两个字我惶惶不安了好多年,丘离却对这件事没什么反应。很久以后还把这件事当做笑料拿出来说。”

他是个天生没有愧疚心的坏蛋。

天生的坏蛋大概就和天生的聪明蛋一样吧,有自带的天赋属性。林子敖从小就特别聪明,聪明在所有不值得称赞的事情上。

他学打架学得特别快,向来是他打人,没人敢打他;学脏话也快,我怀疑他是从娘胎出来就会说脏话了,无论什么脏话他听几次就能纯熟运用;还有他那张脸更是堪称坏蛋中的典范,又邪又痞,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

大人再三警告,不要跟林子敖玩,会被他带坏。

可不是吗,我觉得我的运气就是被他带坏的。

我的初恋发生在小学,那时我暗恋我们班的班长,他优秀认真,是很多女生心仪的对象。

和初恋一起到来的还有初潮,当时学校并没有教授太多的生理知识,面对身体的变化我只觉得羞耻又害怕。就连痛经了我也不想表现出一丝痛苦,只自己默默忍受着不适,完全不敢声张。

林子敖不知道怎么看出来的,直接找了班长。

“她痛经了,没法上课。你帮我们跟老师请假,我带她回家。”

我瞥见班长紧皱着他帅气的眉头,然后我的初恋也跟着无疾而终的碎掉。

“谁要你多管闲事了。”我很想这么对林子敖说,可我怕被他打。

结果倒是他提前对我说了这句话。

等我上初中的时候丘离也不上学了,提前去社会上混。我不知道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大抵是最适合他的打打杀杀。

考试前那个晚上,我最需要睡好的那个晚上,我失眠了。失眠的人大多都会想一些无聊的事,比如,隔壁的林子敖怎么整整一个月都没回家。

正好第二天早上我见到了他。他浑身是血地倒在村子里面的垃圾桶边,低喃着“妈妈”。

“诶,乖儿子。”我答。

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叫妈,我也不好占他便宜,所以就善心大发把他送了医院,也因此错过了考试。

他健健康康醒来后没感谢我这个救命恩人,反而脸色难看的来了一句:“谁要你多管闲事了。”

我无奈的回了一句:“好吧。”

要坏蛋学会感恩简直比要母猪学会下蛋还难,我早该知道。

老天爷在代替他报答我,帮助他没多久之后,我爸就做生意发了笔横财。我搬离了以前住的村子,也离开了这个天生的坏蛋。

中学那会我遭遇了人生的第一次抢劫。两个小混混把我堵在死胡同里,我却出奇地一点也不害怕。

他们这种后天练成的坏蛋跟丘离等级相差太多,对付他们,我都能自己轻易地想出办法。

“喂。”一个人轻拍了一下两个混混的肩头。

于是我看到了很多年没见的天生坏蛋。

我还以为他是来救我的,会一手一个砖头盖在小混混脸上。

我错了。

“她家有钱,多要点。”他边说话,边喷了口烟到我的脸上。

没办法,我的处理方法只能是把我身上全部的钱给他。

小命要紧,我还顺带报上了我家地址,希望他可以看着房价的份上,放我一马。

之后林子敖就追杀我到了我家。

冬天里最冷的那天,他潜入了我的被窝。美曰其名:取暖。借取暖之名,他行了不轨之事。

我能怎么办?他是个坏蛋啊,我已经预测到自己会反抗无能,所以索性放弃了反抗。

林子敖说,“作为一个坏蛋,标准的配备是,他的身边要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傻蛋。”

他看我挺傻于是相中了我,就是这样。

世上的很多坏蛋都是负心汉,天生坏蛋也不免俗,等我怀孕三个月时,他离了家。

说是要去给孩子赚奶粉钱,又说要给孩子他创造完美的生活,听着都像是哄我的鬼话。

他走后我闲来无事,就随便和人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

听闻他火拼了一个帮会;听闻他炸了人家基地;听闻现场血液眼珠肠子到处乱飞,恐怖得跟下血雨了一样。由于林子敖屡教不改,家里人都把赶了出去,让他一个人在外面自生自灭。

我有点想问他什么时候回家,因为我的饭总是不小心煮多,菜总是要一个人隔夜吃两餐。

可这个坏蛋像是忘记了回家的路,所以我只等到了他汇来的一大笔钱,没有其他。

传闻毕竟是传闻,可信度不高。

所以,传闻说的,他没有在那场乱战中全身而退、他被人打成筛子后坠海而亡、他给我留了口讯,叫我不准想他,也不准再等他。

我也权当是耳边风,听听就算了。

这个世界的大道理很多,我最喜欢的那句就是“祸害遗千年”。

遵循这个定律,坏蛋的结局都不是什么好结局。但,我还是希望,林子敖这个坏蛋能活得久一点,然后多一点人能够记住他。

好比记住童年的那句“打到林子敖”一样。

因为是刻在骨头里的,所以记忆就不会被时间轻易风化。

反正我是忘不了他。

这个世界的大道理很多,我最讨厌的那句就是“眼见为实”。

眼睛会撒谎。

眼前这个尸体很像林子敖,但绝不是他。

你看,这个尸体被水泡得这么肿,可我的丘离明明是很瘦的啊。

我老嫌他饭吃太少,喂不胖他。

被“眼见为实”这句话所害,我嚷嚷着必须要看验尸报告、要查DNA。

说我自私也好,无情也罢。我心里想着,只要不是林子敖,是谁都好。

我还是没等来林子敖。

我等来了他的死亡通知单。

我的眼睛大概是坏了,所以不停流水,怎么都止不住。嗓子大概是累了,需要休息了,所以一直说不出话。

我认为自己会死。

林子敖活着就处处害我,死了他还不得带着我一起害死啊?

他怎么能,这样丢下我啊?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坏蛋的我,也不是个好蛋。

那时我不在上学,我用他留给我的赃物去养大他唯一的孩子,也就是枫儿的妈妈,很快的道了嫁做人妇的年纪,我抱着又偏偏心血来潮要去戴小学生中都退流行的幼稚发卡,找到了一个不嫌弃我的中年男子嫁了,很快也就生了你妈妈的弟弟,你的舅舅。

  两家人得知我的肚子里的孩子是林子敖,全天都在咒骂这个混蛋,所有人都不愿意提起这个名字,所有人都选择忘记了他。

所幸,像我很久以前就祈祷的那样,林子敖身上的伤口不再流血了,他也不怕再被人打。

那么未来一定能好些吧。

我一生恨这个坏蛋恨得要死,最恨他的是,我小的时候在家骂骂咧咧地回忆过去时,他总是挺身起来,给我一巴掌。

林子敖啊,我知道你一向不怕痛,可我怕。

所以,看在我这么痛的份上,你就快点起来和我一起回家吧。

林子敖啊,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孩子问起我们相爱的故事,我要怎么讲?

你不反对的话,我就这样说啦。

爸爸妈妈的故事里有一个天生的坏蛋,还有一个从小追着坏蛋跑的天生傻蛋。

傻蛋喜欢坏蛋,她对坏蛋说:

坏蛋坏蛋,我喜欢你,你怎么变坏都可以。

但你千万要记得,快点回家。

你的傻蛋还在等你呀。  

  林枫听完后觉得有一些凄美,慢慢的开口道:“可他没有死,这是为什么。”

  外婆深重的说道:“这是你爷爷故意对所有人说的,那时你的二爷已经快要死了,你爷爷心软花了所有的钱救活了你的二爷,又做一份假的死亡报告,让所有人以为他已经死了。”

  林枫好奇的问道:“那你是怎么知道。”

 “ 你爷爷你在父亲结婚时,告诉我的。”

  林枫对外婆说的话虽然没有全部听懂,但也对自己的二爷留下了全身的感触。很快的开口道:”那么我的堂叔呢?“

  外婆不加思索的说道:”市中学里面的孤儿院,他在那里面做院长。“

  林枫不可思议的回了一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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