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是个小白,常常词不达意,还死要面子。起笔时是在初冬,12月初,我这荒唐可笑的章节算是尘埃落定了。
我记得夏天的云飘飘悠悠地躺在天上,天气热的连吃雪糕也不能解暑。班级里不知从哪儿借来大鼓被敲得震天响,几个运动员站在跑道上做热身运动,枪响后却没了之前的漠然,甩开长腿就往前跑。我盯着他们,心被揪起来,自豪着,莫名激动着。明明已是晚夏,却依旧如胜夏般那么那么热,伴随着错乱的鼓点,燃动我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我记得秋天的我扮演了一个“充电宝”的角色,记得让耳廓酥麻的秋的呼吸,记得某个清冽的声音唤我的乳名,似乎要突破秋的那点小心思,那个氤氢暖键的晚秋。
我记得这些,也记得很多很多。我记得人间忽暗,黑白配色的足球在脚边游走;我记着那个木制的船,“一路顺风”的船。
花开的初期也是很美的,先不论它凋落时怎样。它们或清丽动人,或娇嫩无比,或高贵奢华,但他们真的都很美很美。我不知我选择哪一朵,也不知是淡忘了或是什么其他。不过也无所谓,毕竟美这个词总是令人捉摸不透,凋零枯萎的花令人怜惜,去不会再被人拾起。美到极致的东西总是经不住流年。
可我爱那朵不知名的花。
你不知如何将这烫嘴的话委婉的表达,我不知为我何要笑着装傻。
落泪坟花。
释花入土,相思入骨。
我是个执着的人,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是,我不能怪别人,只能批评自己太过于感性。
我快十三岁了,再过一年就要对法律负责了,另外也该对自己负责了。开头结尾都是我,两情缱绻变成了襄王有梦,只好默默回忆我爱的夏秋。
你说,山风和海风有没有相爱的时候?或许有吧,只是后来漫长的海岸线越不过遥远的内陆了。
我呢,愿做一只深海里的鱼,在漆黑的海平面下游动,在不知名的角落歌唱,被温柔的海水包裹。
从12月到2月,三个月的时间像流水一样过去了,该忘的不改忘的,都该淡然了。
3月12日是我满十三周岁的生日,希望呢,十三岁的我,越来越优秀,做个干净的女孩,好好爱自己。
“他是我的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