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未》
文丨鹅打
1
我25岁时才开始学习化妆,那些精致的溢彩的粉末,对我来说一直像是一个天鹅绒幕围起的魔法舞台,以至于我迟迟不敢走上台去。
直到和初恋男友分手后,我决心要改变自己。
我永远记得我第一次化完妆的脸庞,浮粉的底妆,蝌蚪似的眼线,鸡肋的遮瑕,胎记一般的腮红,再顶着对手术刀般冷酷的眉毛,嗯,反正和美丽这个词没有任何关系。
关键是我化完后照照镜子,还觉得挺美,挺着胸脯就去上班了。到了公司,同事们冲我几番欲言又止,就差让领导来问我是不是对这份工作有什么意见。
那份难堪对我构成了一次行凶,但我并不想在人生中抹去那样一天,因为我有时候回过头来想,如果不是那第一套妆品太过劣质,我的手法又极其粗糙,我也许就不会遇到丁未。
我很庆幸能在那天遇到丁未。
我和丁未在同一栋楼里上班,当然,凭我的数学能力,无法算出和他在早晨挤上同一班空荡荡电梯的概率,我只知道那很小很小,近似于阿塔卡马沙漠的降雨几率。
丁未先进电梯,站在我身后,我按下“10”后,他伸手过来按下了“8”,丁未侧过身去看见我的那一瞬,身体触电般僵了一下,这电感大概是持续性的,电梯上升的那半分钟内,他在我背后咳嗽了好多声。
这暗示无痛无痒的,以至于我当时甚至误以为他是被我迷住了。你要知道,一路上走来,不会有人告诉我我的脸有多恐怖,我自然会将那些目光归功于化妆的魔力。
终于到了八楼,电梯门打开,丁未伸脚跨出电梯,但是在门口犹豫了几秒又转身回来,他一只手撑住电梯厢门,吞吞吐吐的。
“那个……你的脸和眉毛,好像,呃,都有一点点奇怪。”
我愣了两秒,然后气急败坏地将他一把推出门去,同时迅速地摁上了电梯门。
2
第二次遇到丁未,是在我们园区的便利店里。
处于饭点的便利店是一个紧绷的战场,在不足的食物面前,人往往能被激发出动物的本性。所以当货架上只剩下最后一份盒饭时,店里的所有人都成为了我的敌人。
我伸手去拿那份盒饭的时候,正好和另一只手撞到。
“我先拿到的。”我头都没抬,就惯性地先宣告主权。
“我知道,但我好饿。”对方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点点委屈。
“……那给你吧。”
我有些无语地抬起头,这才看见他长什么样,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脑内的警报器被耻辱触发,它拉着鸣地告诉我:要远离他。于是我装作从没见过丁未,逃窜似地拿了个饭团跑去结账。
可丁未偏偏还从货架那边追到了收银台,在我后面“哎哎哎”地叫。
“哎!你是那个在电梯里推我一把的女孩。”
“你闭嘴。”
我回过头瞪他,注意力从我的失败妆容转到了丁未清秀的脸上,我当时想,但凡他这张嘴再敢说出点什么不中听的话,我就让他看看——
我不止敢在电梯里推他一把,在便利店里也敢。
结果丁未没说什么,只是凑近了一点瞧我,眯着眼点头。
“唔,不化妆漂亮多了。”
便利店里闹腾腾的,我讲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撂下一句“要你管啊”就拿着还未加热的饭团逃走了。
回到公司的茶水间等饭团热好时,我纳闷地想,我跑什么啊?我有什么好跑的!
3
丁未也问了我这个问题。
还是在便利店里碰到的他,我走进去的时候丁未已经拿着份盒饭在结账了,他扭头一看是我,又“哎哎哎”地叫起来。
他说你那天跑什么啊,然后又举着手上的盒饭晃了晃,说怎么样,这次是我先拿到的吧。
我当时假模假样地给他鼓了个掌,脑子里在想,这个人,唔……怎么这么自来熟啊。
后来我休了快两个月的病假,小区附近有盏路灯坏了,夜路漆黑黑的,回家时我一脚没踩准,硌着两层台阶给自己摔骨折了。
我躺在床上休养时,总是会想到前男友,想到他对我实施的冷暴力,想到他给我的伤害,想到后来觉得不行,不能想了。于是才把石膏拆下就跑回去上班了,复工第一天,便利店老板看见了我,面上大喜,抓着我一阵念叨,说丁未天天搁他这里打听我。
“他那张嘴哟。”老板皱着眉,“天天在我面前问,那个手速很快的女孩怎么都不来了呀?是因为知道你家的饭变难吃了吗?”
“你也很想打他对吧。”我附和着老板,连连点头。
“是啊,我说我哪知道啊,我就是个卖难吃盒饭的。”老板气鼓鼓的。
“不过——”老板喘了口气,表情一下子变得有些微妙,“那个小伙子因为想着你,每天都不敢买最后一份盒饭呢。”
我眉心微微一窜,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微妙起来。那是一种糊里糊涂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被揉得稀巴烂的棉花团,被人轻轻吹了一下,但这口气里居然没有挑逗或激将,更像是一种呵护的意味。
叮当,便利店的门开了,丁未正好跟同事一起走进来,看到我在,脸一下笑开了。
他挠挠头,凑过来和我搭话,想了半天只说出一句:“今天可真热啊,对吗。”
“是、是啊,热坏了。”
我没敢正视他,因为老板在后面对我挤眉弄眼地坏笑。
4
丁未开始送我回家。
理由是他知道我走路回家也能把自己摔成骨折,觉得很神奇,想要去研究一下我家附近的地质结构。你看,男人想达成一个目的时,什么鬼理由都能说得出来。
而我是半推半就答应的,因为我发现,有了丁未在旁边喋喋不休地说话,我好像就不怎么想得起前男友这回事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好兆头。
密集的聊天让我发现丁未是一个可爱的人,他经常跟我提起他做美妆博主的姐姐,他从高中开始就看他姐化妆,会在脸上试验般地涂抹,耗时之长,工序之多,让他总觉得他姐出门时需要用一个玻璃罩将那张脸保护起来。
“我姐说化妆是一种礼貌,嘿嘿,当然是指那些会化妆的人。”丁未躲闪着我的白眼。
“所以我第一次看到你时,老实讲,有被吓到……”
“哈,第一次发现世界上有化妆这么烂的女生吧。”我自嘲道。
“不是,是发现怎么会有人把自己化成那样,还能那么可爱啊!”
丁未皱着脸看我,我愣了一秒,两秒,抬起拳头来没轻没重地打他,嘴里骂骂咧咧的。
“可爱你个头,少给我来这一套啊。”
丁未嘟囔了句脏话就扭身走了,留下我红着脸慢吞吞地跟在身后。其实我根本不想这样糊弄他的心意,但是如果不这么做,我可能会马上哭出来。
我的前男友从来没有说过我可爱。
5
一天,丁未等我下班时破天荒地挎了个运动包。走在路上我还笑他是怎么的,成年这么久了,终于做好离家出走的准备了吗。
他白了我一眼,然后从包里掏呀掏的,终于又掏出了一只小包,粉红色的小包。最后他把小包递到我手上,我拉开拉链,看见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化妆品。
钻石一样的高光,玫瑰一样的口红,流光掺杂着金粉的琥珀,像是一块美丽的鳞片,只要拿起它就可以获得一个腥热的新天地。
丁未说送你。他看着我,眼里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作为一个肤浅的女孩,我确确实实有被感动到,那些精致的溢彩的粉末,此刻被捧在一个男孩温热的手里,我不用再远远地看着它们,因为它们将完完整整地属于我。
连带着男孩那双颤抖的手。
我动动喉咙,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姐姐说……现在的女孩最喜欢这些牌子。”丁未清清嗓子。
“唔……可我和她们都不一样。”
我凑过去抱住丁未,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以来做过正确的事情。
“因为我现在最喜欢你。”
过了两秒,三秒,我察觉到丁未想腾出手来回抱我的意图,迅速闷声地警告他:“敢把化妆包弄到地上你就死定了。”
“好吧好吧。”丁未认输一般回应着我。
他想了想,只好低下身子来,将下巴窝放在了我的肩膀上,非常乖巧地蹭一蹭我的颈窝,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温度,让我整个人都沸腾起来。
我在25岁那年明白了一件事:原来爱能成为一个人,最好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