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段恋情结束是在五年前,燥热无比的夏天,男生跟我提了分手,他说他受不了我独立的性格,讨厌我不哭不闹的方式,甚至对我更久不变的短发嗤之以鼻。
其实我知道,他不是不喜欢我的性格与短发,他只是不喜欢我。而我,终究会遇上一个人,他喜欢我,连同喜欢我的其他。
《减肥不好,我陪你一起胖吧》
文丨魏柒
1
我到重庆去,正是最热的时候。
刚下飞机,我便知道“火炉”确实名不虚传,若是别处,再热的天也能祈求些许凉风,在身子上印下一两个轻吻,舒服片刻,可在这里,就连风也带着一股子让人猝不及防的热气,每一个分子里都燃着一堆小小篝火,不把人给烤个外焦里嫩,誓不罢休。
选在7月来这儿,大家都笑骂我疯了,只有几个知根知底的友人,才知道这样的热气原是我想要的。分手后,我辞了职,给自己两个月时间,在这里找了间短租房住下,听说天热的地方人容易瘦下来,而且这里遍地是辣,我吃不惯,等日子久了,身上再怎么也能少层油。
又不会和他见面了,还赌什么气呢?我摇摇头,只觉自己可笑,但我向来要强,既然他嫌弃我胖,那我就得瘦下来看看。
而且我想,热一些,心也就打开了,让郁积已久的那些不快随着汗水缓缓蒸发掉,再也不回来。
但没想到,我的如意算盘会被一个人打破。
2
到了地方,收拾好行李,我站在窗前,只见地面上一片耀眼金色,远处的高楼看起来有些扭曲,像被热浪烤得半死不活,我深吸一口气,走上街去。
没走两分钟,背心便已湿透,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来,连眉毛也拦不住,挂在眼皮上,沉重而辛辣,我低着头,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恍惚间有些羡慕它,至少,它永远不会被谁抛下,只要我还在,便能一直陪着它。
也不知走了多久,我脚根子渐渐有些发软,眼前的绿叶和阳光明晃晃的,似乎触手可及,但脑子里却又觉得它们远在天边。
我心一惊,知道中暑了,可还没出门多久,我不愿回去,心里有股气,像是在和谁竞争,便找到街边一处没被阳光照到的地方,坐下来,闭上眼睛,把头埋在手里。
忽然,有人拍拍我肩膀,“同学,不舒服么?”
这声音听起来很年轻,像是早上第一缕阳光,澄澈纯净,带着股干净气息,似乎把热浪也稍稍驱散了些,听得我心中一漾。
但现在的我蓬头垢面,脸上的淡妆估计也被汗弄了个乱七八糟,便仍是低着头,伸出手挥挥,“不用啦,歇一会儿就好,谢谢。”
耳边响起“噔噔瞪”的脚步声,看来他已走了,我忍不住抬起头,只见一个穿着青色衬衫的男生正背对着我,他手臂和脖颈上泛着一层淡淡白光,皮肤看起来竟比我还好上几分,头发有点可爱的自然卷,身子高高瘦瘦的,轻快地向前跑去,像只在城市里迷路的小兽,灵动飘逸。
看样子应该是附近的大学生,很快,他的身影消失在街角。
3
我出了会儿神,又歇了几分钟,打算离开。
刚站起身,没想到他又折返回来,我正对着他急匆匆的脸,有些尴尬,心想这下自己的丑态可全被看去了,只好对他微微一笑,接着转身准备开溜。
“同学,这是给你的。”他却全然没发现我的不适,大大咧咧叫住我。
我只好转头,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小瓶药,一瓶水,还有把遮阳伞,看起来都是新买的。
看到我疑惑的样子,他脸一红,“这是中暑药,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没什么副作用,不用多吃哦,这是遮阳伞,能预防紫外线,对你的皮肤也有好处……”
我怔怔看着他的脸,清爽俊朗,像电影里那些青春阳光的邻家弟弟,但嘴里却严肃正经,如大人般叮嘱我,我不禁觉得好笑。
估计是看我有些犹豫,他脸上忽然闪过一丝骄傲神色,“同学,听我的话没错,我是附近医科大学的。”他顿了顿,又低声说:“不会给你乱吃药。”
我一愣,接着噗嗤一笑,正想婉拒,他却一把将手里的东西塞过来,“我还要去书法班,要迟到了!”说罢匆匆跑开。
我手里捧着一堆东西,有些不知所措,忽然想起什么,“我不是同学,我叫苏叶!”
“郑懿!”他挥挥手,转头一笑,很快便不见了。
4
这一带靠近大学,学吉他街舞什么的不少,但书法班还真不好找。不过晃悠了大半天,还是让我打听到了位置。我素来不爱平白欠人情,便想当面向郑懿道谢,最好吃个饭,两不亏欠。
我暗暗苦笑,或许就是自己这种要强独立的性格,才让前男友离开我吧。
进了门,飘来一丝好闻的檀香味,室内布置清雅简朴,倒确实有几分古意。前台的姐姐迎上来,“你好,是来学书法吗?”
我摆摆手,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苏同学,你也来啦。”
苏同学?这么正经的称呼可很久没听见了,我转过身来,果然看见郑懿正站在背后。他背着书包,拘谨地站着,离我不远不近。我正想说明来意,却忽然瞥到他眸子里闪过一丝光,像是小孩子期待着某种大人的许诺。于是我脑子一抽,做了一个事后怎么也想不透的回答,“对。”
郑懿的嘴角含蓄地向上一弯,接着急忙收住,“学书法的年轻人很少,女孩子更少见呢。”他挠挠头,扭头看向另一边,似在逃避我的目光。
我暗暗吐槽,原来你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年轻人的爱好。
忽然他皱皱眉,盯着我手里的冰可乐,“夏天还是喝茶吧。”说罢,从他书包里掏出一个大号保温杯,用纸杯给我倒上一杯,“这是新买的杯子,茶也是刚泡好的,没用过,放心喝吧。”他举着茶递给我。
我偷偷看了眼旁边的姐姐,她捂嘴轻笑,看来已对郑懿的老干部作风见怪不怪了。
我道声谢,把杯子凑到嘴边,茶香清淡,入口甘甜,虽是热的,却似一股清冽的泉水,把我的五脏六脾洗了个遍,我不禁长出一口气,觉得畅爽舒服,确实比可乐更好喝。
5
过了两天,我终于约到郑懿吃饭,我说我不是什么“同学”,只是来这里散散心,郑懿吐吐舌头,满脸窘迫。
我问他为什么想来学书法,他说作为未来的医生,想把字练好一点,才能对患者负责。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又忍不住笑出来。
“有什么好笑的嘛。”郑懿撇撇嘴,给我夹来一块肉。
我赶忙拒绝,“不能吃肉,减肥呢。”
郑懿的眼睛忽然睁大,单纯而澄澈,“你一点不胖啊。”
我苦笑道,可有人嫌弃我胖呢。
“不行的,年轻人应该多吃肉。”郑懿切换回老干部模式,“你这么瘦,脸色也不好,不多吃肉怎么行?”
顾不得捂嘴,我哈哈一笑,“我比你大三岁呢,你还教育起我来了。”
“对不起嘛。”郑懿变回害羞的小弟弟,专心吃菜,我望着他,忽然好想揉一揉那头卷发。
日子过得很快,每天我和郑懿练字,他也带我去了不少景点玩儿,一个月过去,我的体重马上就要跌破八十,心下很是高兴,便约郑懿去朝天门看夜景。
夜晚的码头灯火辉煌,汽笛长鸣,我站在江边,夜风拂过,感觉全身上下都被打开了,忍不住对着黑黝黝的水面大喊一声,一瞬间,仿佛所有的不快统统被我扔进江里,再也不会回来。
“我们拍张照吧。”我突然对郑懿说。
他笑着点点头。
我找了一位游客阿姨,请她帮我们拍张合影,“哎哟,小情侣站近一点嘛!”阿姨快言快语,丝毫没注意到我迅速升温的脸。
这时,我感觉到肩膀被轻轻一碰,转过头去,只见郑懿正轻轻贴着我,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仰头看着天空,脸却早已红了。
我心下一动,挽住他手,对着镜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6
那晚过后,我和郑懿谁都没提合照的事。他依然以长辈的口吻,苦口婆心纠正我的不良习惯,但我总是憋不住笑,以年龄优势调侃他,只是,我没有再在烈日下的街头游荡,也开始早睡早起,戒掉咖啡和可乐,改喝清茶。
这种变化让我有些慌乱,我清晰地察觉到它们来自于何处,但还是不愿承认。
散心,减肥,走人,这就是我在这座城市的轨迹,不可以有其他岔路,我怕一走上其他路,又会万劫不复。好在郑懿仍是那个混杂着阳光正太和严肃老干部属性的大男孩,每日便是准时来练字,聊天,偶尔和我一起吃饭。
倏忽间两个月快要过去,我和书法班的姐姐说,明天便不来了。她有些诧异,“你不是和小懿一起的吗?”
我一愣,笑说当然不是,我们只是……朋友。
姐姐却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你不知道吧,郑懿是医学生,他们平时做实验忙得要死,只是偶尔才来练练字。”她笑了笑,接着说:“但你来以后,他每天准时到,有次下大雨,你没来,他也是来了的。”
我默然无语,心里乱糟糟的,便呆呆地走到自己位置上,拿起笔,对着宣纸不知写些什么。
“你今天的心情很乱哦。”不一会儿,郑懿也到了,看了眼我的字,似笑非笑地评价道。
我急忙低头,只见字迹确实如一团乱麻。
“你要走了吧。”郑懿忽然开口,却没看我。
“嗯,你怎么知道?”
“我算着日子呢。”郑懿轻声说,我看到他握笔的手微微颤抖。
“算日子干嘛?”
他深吸口气,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等日子一到,我想和你说句话。”
我眼窝忽然一热,郑懿转过头来,这次他没再逃避我的目光,“留下来,好不好?”
7
没想到,我就这么在重庆住了下来。
渐渐的,我习惯了这里猛烈的热风,爱上了街边的酸辣粉,也不敢在下午顶着太阳出门了,要是被郑懿知道,又得数落我一顿。
几个月后,郑懿毕业,他已从一个小正太变成了一个小胖子。
“我知道你担心我跑,你看,现在我比你胖多了,你也别减肥了,好好吃饭。”他捏捏自己肚子上的肉,认真说道。
我轻打他一拳,在他的卷发里尽情揉搓,“你跑了,我也能把你逮回来。”
后来郑懿说,我去书法班那天,他其实已经准备回家过暑假了,只是见到了我,才留下来,在学校里硬生生磨了两个月。
我敲了敲他的头,骂了句笨蛋。
我才不会说,在我练字的纸上,早已写满了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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