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逻辑与思维之关联
“逻辑”(logic)一词,舶来于古希腊语“逻各斯” 。逻各斯者,原指事物之规律、秩序,或思想、言辞诸般。于现代汉语,因语境有别,“逻辑”含义各异。如“中国革命之逻辑”“生活之逻辑”“历史之逻辑”“合乎逻辑之发展”中,“逻辑”表事物发展之客观规律;“此篇文章逻辑性甚强”“说话、撰文当合乎逻辑”“得出合乎逻辑之结论”中,“逻辑”指人类思维之规律、规则;“大学生宜学逻辑”“传统逻辑”“现代逻辑”“辩证逻辑”“数理逻辑”里,“逻辑”谓一门研究思维之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及简易逻辑方法之科学——逻辑学;“人民之逻辑”“强盗之逻辑”“奴隶主阶级之逻辑”中,“逻辑”则指特定立场、观点、方法、理论、原则。
“逻辑”虽源于西方,然非西方独创。古代东方亦有对逻辑之研究与应用,如古代中国先秦之“名学”“辨学”,古印度之“因明学”,皆为逻辑学应用之典范。此足证逻辑思维乃人类思维之共性。
所谓思维,简而言之,乃人们“动脑筋”“想办法”“寻答案”之过程,且必与认知过程相系,主要倚仗人大脑活动而进行。否则,仅可谓之感知(认识之第一阶段),而非思维。申言之,唯主要依靠人大脑对事物外部联系之综合材料加工整理,由表及里,渐次把握事物本质与规律,进而形成概念、建构判断与进行推理之活动,方为思维活动。
概念、判断、推理,乃理性认识之基本形式,亦为思维之基本形式。概念者,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之思维形式,为思维结构之基本构成要素。判断(命题)者,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即肯定或否定)之思维形式,由概念组成,又为推理提供前提与结论。推理者,由一个或数个判断推出一新判断之思维形式,为思维形式之主体。
而概念、判断、推理与论证,恰为逻辑所研究之基本内容。故而,称逻辑为关于思维之科学。
诚然,逻辑并非研究思维过程之方方面面。思维种类繁多,诸如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创造思维、发散思维、灵感思维、哲学思维等,皆与人大脑活动紧密相关,然皆非逻辑思维。唯有人们于认识过程中,借助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之逻辑形式,遵循一定之逻辑规则与规律,运用简易之逻辑方法,能动反映客观现实之理性认识过程,方谓逻辑思维,亦称理论思维。申而言之,逻辑仅从思维过程中抽象出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加以研究,确切而言,逻辑乃关于思维形式之科学。
然人之大脑思维活动深藏于脑内,无形无状,必借助外在载体——语言,方可显现。是以,逻辑思维与语言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人们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之思维活动时,须臾离不开语词、语句等语言形式。
众所周知,语言表达方式有语词、语句与句群,形式化后即成思维之逻辑形式——思维内容各部分间之联系方式(形式结构),即思维形式与语言形式相对应。思维形式之概念,借语言形式之词或词组以表达;思维形式之判断,借语言形式之句子以表达;思维形式之推理,借语言形式之复句或句群以表达。若无语词与语句,则无概念、判断与推理,进而无人之逻辑思维活动。
譬如,“桂林”“山”“水”“甲”“天”“下”,此六个概念借六个语词以表达,若无此六个语词,则无法表达此六个概念。又如,“桂林山水甲天下”,此一判断借一语句以表达,若无此语句,则不能表达此判断。
再观下述小故事:
爱尔兰文学家萧伯纳于一晚会上独坐一隅,思索心事。
一美国富翁甚感好奇,趋近而言:“萧伯纳先生,吾愿出一元,以闻君之所思。”
萧伯纳抬头睨之,略作思忖而后曰:“吾所思者,不值一元。”富翁愈发好奇,问:“然则君究竟所思何事?”
萧伯纳微笑作答:“吾所思者,即君也!”
萧伯纳之思维过程,以逻辑语言梳理之,即:吾所思者不值一元;彼富翁乃吾所思者;故彼富翁不值一元。萧伯纳之思维过程,就思维形式而言,由三个语句构成一推理,若无此三个语句,则此推断亦不复存在。
思维独属人类,此为不争之事实。即便备受瞩目的类人猿、猴子、海豚等,亦无思维之属性,盖因思维与语言相连,无语言文字之动物,便无思维。逻辑、思维、语言三者紧密相系,密不可分。明乎此,更有助于提升吾辈之逻辑思维能力。
或有人将思维分为两类,即抽象(逻辑)思维与形象(直感)思维。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以为,人们于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之认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直接接触外界事物,于脑海中产生感觉、知觉与表象。
第二阶段:对综合感觉之材料加以整理与改造,逐步把握事物本质与规律性,进而形成概念,构成判断(命题)与推理。此阶段为人们之理性认识阶段,亦即思维之阶段。
申言之,人们认识世界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为亲知,即通过自身感官感知与体验;其二为推知,亦即思维,从已获知识推论其他知识。故而,思维于人们之认识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