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识余年的那天起,我好像不再关注沈倦,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给了余年。
很感谢这位比我大一岁的少年,他帮助我避免了生理期裤子染红的尴尬,也在我的冲动劝说下跟我成为了朋友,他好像不觉得我是个性格孤僻的人。
相伴回家时,我发现他跟我住的很近,就在我家坡下两条街,这一切都那么顺利,好像是老天爷安排我们相遇,让我们成为朋友。如果世界真的是本小说,那我不确定他和沈倦到底谁是男主,更不知道我是不是女主,有没有女主的光环。
那年冬天,每个清晨我都能听见楼下余年叫我起床的声音,他背着有点破但是很干净的小书包,在楼下仰头看着我房间的窗户,然后用刚好我能听到的声音叫我。同样的,每天起床后我都会去窗口看他,叫他稍稍等我一下。其实不会等太久,爷爷起的很早,会把卷闸门打开叫他进屋烤火,等他进屋就能在爷爷早就生好火的火坑旁暖手,他好像傻傻的,总是不戴手套,每次手揣在口袋里都没什么用,只有烤了火才会好一点。
等我在楼上穿好衣服,余年的手就不再那么红了,爷爷给我接好洗脸水,我下楼刷了牙马上就能洗脸。可能是因为先天体虚,后天也没有特别多的锻炼,我连毛巾都拧不干净,这时候就只能靠余年这个大力士。拧完毛巾他就继续烤火,有时候我收拾的时间长,他会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在火坑旁边预习或是背诵。
一切都准备好,他就把书包收拾好,然后轻车熟路的从堂屋的小椅子上拿起我的书包给我背上。说起来我的书包也有点破,我们的书包是四年级那年校外爱心人士捐的,全校小孩都有一个同样的书包,只是男生用蓝色,女生用粉色,书包里面还有水彩笔、铅笔、铅笔盒和圆珠笔。
去学校的路对我们小孩来说可长了,小腿倒腾也得倒腾二十多分钟。我就走的很慢,腿短短的,走路也没劲。但是慢也不怕,因为余年是算过时间的,他叫我起床的时候是六点半,我们迟到的时间是七点半,一个小时时间是足够的。为什么要提前一个小时?因为我洗漱穿衣真的很慢,一开始余年因为等我迟到过一次,架不住他聪明,身上有一个捡来的表芯,他会提前算好时间等我,一起走去学校刚好不会迟到。
去小学的路上是会路过中学的,那些哥哥姐姐每天都起的很早,当我们路过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做操了。我问过余年,以后是不是我们也要过这种日子,他说以后是以后,现在小小的我们不用考虑这么多。可是他话是这么说,我总感觉他小小的脑袋里面装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在和他做朋友之前,我无数次的偷看过他,那时候他的眉头总是皱起,看不出一点小孩的样子。
冬天的早晨哪怕有太阳也很冷,我们都没有手套。因为体虚气弱,我手揣在衣兜里,就像一个雪球滚进了地窖,加倍的冷。余年知道后就一直帮我暖手,他习惯把我的手放进他的衣兜里,在兜里牵着我的手给我传递温度,左手好了就换一边位置暖右手。
我老是问他:“余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却说他现在做的远远不够,以后会对我更好。我很好奇我问的是为什么他对我这么好,可是他答非所问,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怎么说,我只能回一句“以后我也会对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