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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的面孔

田耕纪1

曾经有一位朝廷的鹰狗,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用弩箭将一位躲在一家妓院里,扮作普通妇人,专门杀死那些不忠的客人。

沈诺在女尸去世后,就听说那个女人的手很好,从她的手腕上,她就能判断出她是孤无门的弟子,天下间,也只有她能把自己的手腕修炼到这种程度。

无魇的弟子很团结,也很讲道义。虽然在武林中口碑不错,但也有不少人得罪了朝堂上的大人物,所以一直得不到朝堂上的支持。

如果是单打独斗,不管是谁胜谁负,不管是胜是负,不管是重伤还是残废,孤无涯的弟子都不会插手,但是如果他的徒弟被人攻击了,那就别怪他们不客气了。

当日追杀她的皇室走狗一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被屠戮一空,无一幸免,从此,独无门的名头,终于传遍了大燕。

宁惹阎王堂的客人,不惹乌鸦,不惹悲。

“有没有什么法子,能把逊哥的手扳回来?你只要变回正常人就行了。”

沈诺笑道:“你就是太担心了,很多人都想把自己的手弄成这个样子,可你倒好,让他把自己的手给毁了,你知不知道,你的孩子,小小年龄,吃了多大的苦头,才能把自己的手给弄成这个样子。”

“不过,你要是放弃了这门技术,最多也就是受点罪,如果你将这门技术保留下来,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死了!”蔓儿也是心急如焚,根本没心思吃饭。

沈诺又好气又好笑,“你不用操心,小小年纪就掌握了无无派的真传,这可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你放心,以后他不用孤鹜剑那样的招式,每一招每一式都要置人于死地,谁也看不出来。更何况,无魇能活到现在,还在发展,说明他的徒弟不会轻易死去。能逼迫孤无门使出‘孤鹜剑法’的,没几个能活下来。”

“回头我给他写一套拳法,让他练了这套拳法,就能掩盖住他的剑法,你就不用担心了。”沈诺保证。

苏格瞳孔一瞪,被沈诺这么一说,“三少爷,您要教这个小家伙,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就能把他给打趴下?”

沈诺颔首,掀了掀身上的粗麻袍子,往餐桌上一坐下:“最基础的一套拳术,他都能看出三成神韵来,说明他对这门功夫很有研究。如果不将这门功法传授给他,他都没脸见那位创造了这一招的前辈。再说了,刘寻能将自己的独门之法传授给他,岂不是证明了他的资质?”

苏格被沈诺的回答逗乐了,他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笑道:“这家伙还真是聪明,竟然能把‘隔山击’和‘孤独之法’结合起来,他就不怕伤到自己的腿吗?”

劈山掌,就是将一股完整的内功,分成无数股,连绵不绝,连绵不绝,像是海浪一样,连绵不绝。

不是说‘隔山击’和‘孤独之力’不是不可以结合,如果两者结合,形成一门踢人的武功,一脚就能把人踢出内伤,谁知道这小子竟然用了这么一门武功,把自己的脚给撞出内伤了。

“年轻人,你要记住,如果你想要将‘踏山击’和‘孤独之术’结合起来,那么你的双脚,就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既不会伤害到你的脚踝,又能让你的身体,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莫子逊听得一愣一愣的,但还是在连蔓儿提出要吃晚饭的时候,才把这事给岔开了。

由于是中秋头一餐,连蔓儿准备了一桌好菜,再加上沈诺受了重伤,早上不宜多食,早餐虽然清淡,却也让大家都很满意。

吃过晚饭,她便去了西厢,假装从药柜里拿出一个陶制的瓶子,从淘宝空间里拿出一颗,放在瓶子里,再用一只瓶子里盛了些观音水,这才拿着两只瓶子出去,说道:“孙兄,你把腿抬起来,我要帮你上药。”

莫子逊按照她说的做了,只见她将红褐色的小丹药溶于水,然后用手指蘸了蘸药水,在莫子逊的脚踝处涂抹了一下。

“坚持住,这几副药都是活血化瘀的,虽然会有些灼热和灼热,但是一定会让人觉得很舒服,你可以试一试。”王耀道。

药丸全部涂抹在莫子逊的脚裸上,没过多久,莫子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脚面,便慢慢恢复了原本的色泽。

苏格不敢相信地擦了擦自己的眼,把沈诺推开:“三少,我没看错吧?哪有那么好的药,可以让兄弟们吃点苦头。”

沈诺想了想,点了点头,想起自己以前受了这么多伤,醒过来之后就再也看不出来了,而且他那张被所有人都说治不好的疤痕,也是从那个农家女手里治好的。

这个农家女,到底掌握了什么秘密?难道她真的有这么厉害?她的医术之好,让大燕朝所有的医师都不如她分毫。

沈诺越是观察连蔓儿,就越是发现她的神秘,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扑朔迷离,那么的复杂,那么的让人着迷,让他忍不住的想要去探索她的一切,去挖掘她的一切。

被沈诺这么一盯,连蔓儿也急了,她也回头盯着沈诺,“快吃吧,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了,明天我们家要建个屋子,可没有什么好的地方招待两位大神爷,用过饭后我们就离开吧。”

沈诺的脸色顿时一僵,几秒钟后,她紧绷的脸色终于有了一丝缓和,她咬着牙,说道:“你就这么绝情吗?”

苏格听到沈诺的声音,拿着筷子的手一颤,手中的筷子掉落在地,他捂着额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的上帝,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平日里高高在上的三少爷,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一个苦大仇深的农民?”

“人情?这只是一笔很普通的生意,你连医药费都没有付,这些都是你自己准备的,如果没有我的帮助,你也不会有那么好的疗效,而且,你身上的伤口,新的伤痕,新的伤痕,新的伤痕,每一道伤痕,每一道伤痕,都要花不少的银子,你知不知道,我用了多少秘密的药剂?快把钱交出来,然后离开这里!”

连蔓儿说话越来越流畅,像是一把机枪,三两句就把苏格和沈诺给堵回去了。

坐在餐桌旁边的金毛吼,忍不住白了韩森一眼,心中暗骂:你丫的也太不要脸了吧,分明就是因为那只玉净瓶,你还好意思说。

可是金毛吼却是明白,跟连曼儿对着干,自己那四条粗壮的大腿还打不过她的一条手臂呢,他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可不能让她听到。

沈诺沉吟了一下,一双明亮的眼睛盯着连曼儿,声音冰冷的像是万年不化的冰块,“所以,在你眼里,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结束了。苏格,把你的金币给我!”

苏格微微一怔,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金色的支票,递到了她的眼前。看到沈诺黑着一张脸,她很识趣地掏出了自己的银票。

就连曼儿都被沈诺突如其来的口气给惊到了,以前跟沈诺接触的时候,沈诺说话很随意,很好说话,对她偶尔的尖酸刻薄都能包容,所以她才会有那么一点点的放肆,几乎都忘记了一个悲惨的真相。

果然是大魔头啊!

这可是真正的杀戮之神啊!

哪怕是恶魔伪装成假面,哪怕是死神在微笑,他们也是杀人如麻的屠夫!

“抱——抱——”

道歉两个字还没有说完,沈诺冰冷的气场就让她喘不过气来,打起了饱嗝。

听到连曼儿要“拥抱”,沈诺那张冷若冰霜的脸顿时融化开来,当着苏格和三个儿子的面,一把将她打横一抱,带着她往西边的房间走去。

目送沈诺离开,苏格张大了嘴巴,又看了看那三个目瞪口呆的小屁孩,心里稍稍好受了一点,似乎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吃惊。

就在此时,一旁的莫子岚突然说道:“哥哥,你觉得这个大叔当干爹如何?”

莫子谦没好气地骂了一句:“妹妹,注意你的言辞。”

说完,莫子谦继续说道:“我倒是挺喜欢当舅舅的,他很有钱,如果他能成为我们继父,我们也不用整天忙于赚钱,也不用再为家里操心了。逊哥,你意下如何?”

莫子逊想了想,点头道:“我也认为,当继父是个好主意,武功又好,又能帮母亲抵挡恶人,又能传授武功。”

莫子岚可怜兮兮巴巴地说道:“不过,哥哥和二哥,村里的人都说,自从有了继父,母亲就不喜欢我们了。”

莫子谦想了想,说道:“妹妹说的是。但村里的人都说,继父都是坏人,我觉得他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莫子逊又说:“母亲说过,过两年就会帮咱们找到继父的。要不,我们早就给她找个继父了?至少,你得找一个对你好的继父,否则的话,你会像村里人说的那样,成为别人的后妈呢?”

从那以后,沈诺在追求老婆道路上,又多了一个强力帮手,于是,“找好爸爸”的事情,就在三个人的讨论中开始了。

西厢里,连蔓儿也从最初的惊慌中恢复过来,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沉声道:“放开我,否则你身上的七大伤势,就无人能解了。”

沈诺微微一笑,眼底的光芒瞬间绽放,让春天都为之黯然失色。但是,在解毒前,我们要先讨论一下,要花多少钱,可以让我在你们家待上两天?咦?老板?”

连蔓儿也觉得,长着一张漂亮脸蛋的女人,说起话来就是这么有魅力,沈诺只是用两个轻微的鼻音,就把她给迷得神魂颠倒,尤其是那一声“老板”,更是勾起了她所有的幻想。

连蔓儿心里七上八下的,但她还是要故作平静,把自己的慌张表现的很自然。

“没关系,我有的是钱。”

沈诺依旧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把连蔓儿都吓了一跳。

我的天,这真的是田文里的男主角色?为什么有种霸气总裁小说的感觉?

就算是曼儿,也觉得自己上辈子也写了很多小说,可是沈诺这个角色,她却从来没有尝试过。而现在,他却是亲身体验了一下,然后,他就被淋成了落汤鸡……

跟沈诺聊了几句,她总算是确认了两点:第一,沈诺表面上看起来冷若冰霜,但甜言蜜语的本事却很大。二是,沈诺这个角色,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要不是她心志坚定,又有三个孩子,估计早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了。

“我不记得有没有让你吃药啊?为什么会突然胡言乱语?”

连曼儿承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伸手就往沈诺的脑门上抹,也不管沈诺的脸色有多难看,她哆哆嗦嗦地说:“诶,你不是感冒了吗?七伤散去的不是内脏,而是大脑?这下麻烦了,麻烦了!”

沈诺脸色一沉,“我又不是疯了。”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房间里突然刮起了一阵寒风,连蔓儿浑身一颤,双手死死的抓着自己的领口。

当两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一尺多的时候,连蔓儿眼中的神采渐渐黯淡下来,她心念一动,淘宝空间内的炼丹炉瞬间被她抓在了手里。

“三少,你疯了吧?”

连蔓儿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砰”的一声,沈诺浑身一紧,瘫坐在了连曼儿的旁边。

“武功再高,也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我都还没有使出多大的力气,你就已经昏过去了。”

连曼儿一把将按着自己半边手臂的沈诺给推了出去,伸手摸了摸沈诺的脉搏,知道沈诺只是短暂的昏迷,这才松了口气。

连曼儿也是被逼无奈,拿着炼丹炉去打沈诺,要是没事还好,要是出了什么事,只怕苏大人会把他们一家人的皮都扒下来。

收拾好衣服,她扭头看看昏迷中的沈诺一眼,这才施施然而出。

苏格狐疑地望着连夫人,三爷跟连夫人都没进来?为什么连夫人一个人都没有,莫非三公子和莲夫人在一起,一想起那个场景,苏格的耳朵就像是被火灼烧了一般。

莫子岚清脆的声音响起:“母亲,戴着口罩的大叔在哪里?”

连蔓儿正准备让大家都开始吃东西,却没想到这个年纪最小的孩子,竟然敢说出这样的话来,她僵硬的笑了笑,说道:“戴着口罩的大叔有点头晕,应该是受了什么伤,在房间里休息一下就回来了,我们去吃饭吧,别理他。”

“你的伤还没好吗?”

苏格注意到她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有些不自然,问道:“连娘子,三爷的伤势还没好吗?还是有其他的要求?你告诉我,我会提醒他的。而且三叔的伤,你是最了解的,你能说个八九不离十吗?是不是三少爷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我看你这口气,似乎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啊。”

苏格说完这句话,压低了语气,还偷偷看了一眼四周,生怕被人听到。

连蔓儿嘴里还在咀嚼着蔬菜,听到苏格这句话,顿时被呛到了,她白了苏格一眼,说道:“我说了,他只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你就别管他了。”

“可……”苏格还想继续追问,关系到沈诺,他可不能马虎。

连蔓儿眉头一皱,“我让你吃就吃,你还说什么但是?我跟你说过,他只是有点累,脑子有点乱,你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就行了,别那么着急。如果你不吃的话,这条鱼就卖完了,我中午和晚上都没给你留下,晚上的话,人会更多,因为我母亲的亲人都在这里。你们主子如此高贵,我劝你们还是换个地方吧,否则,这一次的年夜饭,恐怕又要闹出大笑话了。这不太好吧?”

苏格撇了撇嘴,“不过,我们都付过房租了,就凭你的这个小院,随便拿出一点,都够买下整个村子里的房子了。”

“如果两位不嫌弃大夜里人多的话,我当然没意见。”

连蔓儿摊了摊手,看到三个小屁孩正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自己和苏格瞧,俏脸微微一红,故作生气地说道:“你瞅啥呢?这是怎么回事?快吃吧,吃完饭,你把盘子刷干净,我这里的绣品还没做完,估计明天就能完工了,否则明天建屋子的时候可就忙不过来了。”

这么一想,她越发意识到百寿图的收尾工作还差得远,她赶紧塞进了一大块米饭里,这才放下筷子:“吃饭,别急,等吃饱了再去看书写字,不用再抄写了,自然有苏格叔叔收拾。我要回家做针线活了。”

看到连蔓儿一脸关切的摸了摸三个小家伙,又听到了连蔓儿的解释,苏格气得直翻白眼,这算哪门子的蹭饭吃,分明就是给钱!

得,这都是沈诺出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确可以说是蹭吃蹭喝,蹭吃蹭喝。

“但很快,我就不是免费的了,我要去刷盘子,我要做正经的苦力,赚点钱。”

苏格在心里给自己找到了一个还算合理的理由,然后继续吃饭,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苏格苏前偏将,你的野心要是传出去,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

连曼儿回了西屋,沈诺还趴在床上,气息忽缓忽缓,虽然晕了,可脸上的表情却跟清醒时一样,连蔓儿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赶忙替沈诺搭了搭脉搏,确认沈诺没事,这才松了口气,舒舒服服的在床边做针线活。

沈诺趴在床上,忽然双眉一蹙,头疼得厉害,好像到了一个暖和的所在。

这里没有奢华的装修,也没有什么山珍海味,可以说,这里很穷,很简单,门似乎轻轻一碰就会倒,可是他却觉得很安心。

那间茅屋,不像战场上能让他热血沸腾,不像在危机四伏的都城里,一步一步的运筹帷幄,也没有沙漠大草原上,让他有一种畅快淋漓的畅快。

这间小屋看起来空无一物,但不知为何,这间小屋似乎有着某种神奇的力量,无论是角落,或者是一张泛着白色浆水的床单,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是前世来过一样。

很奇怪,但也很熟悉。

茅屋的大门被打开,一个身材高挑,手里拿着一件干净的衣裳的妇人,冲着他温和地笑道:“三郎,你终于回来了。”

那个女人逆着光,沈诺完全看不到她的脸,可是他的本能告诉他,那个女人一定是他这辈子最宝贵的宝贝。

沈诺站了起来,刚要上前揽着女人的腰肢,结果刚要靠近女人,女人就冲了出去。

等沈诺追到门口时,一场酝酿已久的暴雨,已经倾盆而下。

雨幕之中,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女人的影子,整个世界都被一层朦胧的雨幕笼罩着。

“晴儿……”段思凌看着眼前的一幕,喃喃自语。

“晴儿……”段思凌看着眼前的一幕,喃喃自语。

连曼儿正好绣好了最后一个寿字,扯掉了鎏金线,换了两根稍厚的针线,站在日光穿线的窗前,忽然听见沈诺的呓语,她的手一颤,两枚银针几乎要刺入她的眼睛。

“他疯了吗?你都晕过去了,还不老实点,还叫我,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连曼儿挽了挽衣袖,抖了抖身上的寒毛,看着沈诺皱眉的样子,喊得更大声了。

连蔓儿的脸更沉了,狠狠的踢了她一眼,怒气道:“你小点声,光天化日之下做什么美梦,别人还真当我对你做了什么。”

“但他叫我的时候,声音很好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连曼儿的耳根都红了,她的语气也有些心虚。

……

沈诺在大雨中狂奔,却始终找不到自己最在意的人,天空中的雨水越来越大,整个世界似乎都被淹没了。

一声惊雷突然响起,正中沈诺的腰部。

当他再次苏醒过来时,周围的一切都变了。

此时,沈诺正站在一处荒凉的沙漠里,她手里的剑已经没有了锋利的刃口,刀身到处都是缺口,头疼得像是被人用棍子狠狠地砸了一下。

沈诺拄着剑,摇摇晃晃地从沙漠里爬了出来,然后虚弱地单膝跪地,膝盖以下的沙土和碎石被阳光灼烧,像是要把他的衣衫都烧了个精光。

沈诺强撑着摇摇晃晃的身体,重新爬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之中,仿佛自己还在军队里的日子。

那时的他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别说战斗了,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从未碰过,不过幸好入了军,结识了一位经验丰富的伙夫,教导了他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本领,也学到了好几次帮他化险为夷。

沈诺事后发现,这位“火头军”传授给他的武功,叫做“隔空取物”。

沈诺眉梢一扬,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一趟沙漠之行,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场血战。

沈诺用一把断刀,斩杀了十七头狼,这是他的第一个杀人目标,经历了狼群的鲜血,沈诺的利刃终于出鞘,戴上了沾满了狼群鲜血的金属面具,从此,他就成了大燕周边的草原部落的梦魇。

沈诺做了好几个呼吸,听到沙地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唇角轻轻一翘,慢慢地合上眼睛,手中的钝刃在沙地上轻轻一抹,带起一蓬沙子。

一声脆响,一片血肉横飞。

待到血和沙子都流光了,沈诺又张开了双眼,皱了皱眉头:“十六只?”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在沙漠中斩杀了十七头狼群,为什么现在却不见了一头?还是说,这次又出现了新的变化?

沈诺心脏猛地一顿,仿佛被什么东西按了一下肩膀,然后她的腕子一甩,钝刃就甩了出去,沈诺回头一看,哪知道后面并没有什么人,反而是刚才一直没露面的那条狼。

沈诺吓了一跳,连忙往后退了一步,不料这头巨狼的獠牙已经死死咬住了她的脖子,一抹寒芒闪过,脖子上传来的疼痛让她一下子就恢复了清明。

一把钝剑劈在了饿狼的身上,沈诺捂住喉咙的左臂已经是血肉模糊,手指一松开,鲜血就像是喷泉一样喷涌而出。

沈诺面若金纸,踉踉跄跄地往大营那边跑,一步一步,留下一道血痕,终于在离开大营五公里外的时候,体力耗尽,瘫软在地上。

“晴儿……”段思凌看着眼前的一幕,喃喃自语。

“晴儿……”段思凌看着眼前的一幕,喃喃自语。

沈诺本想着,等战争结束之后,自己就可以回家了,可是现在,他才知道,这只是一场美梦,曾经幻想过的事情,这辈子都不会发生了。

……

连曼儿刚刚完成了百寿图的最后一根针线,还没等她取下针线,又听见沈诺又做了一个梦,这一次,更是缠绵悱恻。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沈诺的话,连曼儿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将绣品从绣花的绷子上取了下来,仔细地包好,看到昏迷中皱着眉的沈诺,抿了抿嘴,有些慌张地走出了西厢。

莫子岚和莫子谦两个人则是站在金毛吼的旁边,指导金毛吼做出一些在它们看来很聪明,可是对于它来说,却是一种侮辱,什么恭喜,什么坐下,什么扔什么,让金毛吼把什么都收起来等等。

金毛吼本来就没兴趣玩这么低级的游戏,不过碍于两个大少爷的面子,它也没办法,只好在心里默默地骂了一句,然后给了两个人一个大大的白眼。

连曼儿听了金毛吼的解释,险些没忍住,剧烈的咳嗽起来。

莫子逊和苏格正在练拳,见莫子逊也学着他的动作,曼儿怎么也没想到,沈诺说的资质这么好,怎么可能是天才?没有猴子那么敏捷。

“小家伙,看招,本座要拿出全部实力了!”苏格捏了捏自己的拳头,一股强大的气势从他的身体里散发出来,把连蔓儿都吓了一跳。

然而,莫子逊却是怡然不惧,年轻的脸庞毫无惧色,学着苏格的样子,一副前辈风范地说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客气了!”

两人你来我往,你来我往,让人目不暇接,而莫子谦与金毛吼玩耍的莫子岚,也被莫子逊与苏格的举动给吸引住了。

苏格仗着自己的个子比对方矮了一截,对着莫子逊就是一枪,打的莫子逊满脸通红,而莫子逊的气势却是越来越强,脚步越来越快,拳头也越来越大,两人之间的战斗只剩下一连串的残影。

莫子逊向后一靠,从苏格的胯下穿过,一记直拳打在苏格的某个部位,打得苏格满脸通红,紧接着,莫子逊脚下一蹬,整个人就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一样,脚下一变,整个人已经越过了围墙,走到了苏格的最远处。

连蔓儿,莫子谦,莫子岚,都张大了嘴,他们三个天天跟莫子逊在一起,还真没想到,莫子逊竟然学会了如此惊人的能力。

连曼儿也被莫子逊练得这么厉害,原本她还觉得柳一刀传授给莫子逊的,只是锻炼身体和增长力量的武功,却不想,这才是正宗的武功。

他不但会武功,还会轻功,这是二十一世纪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

“唰”的一声,他就翻过了围墙,估计连跳高的人都跳不起来!

莫子谦又是震惊又是嫉妒,像他这样年纪的人,最崇拜的就是实力强大的人,而自己爬一棵大树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所以他很是嫉妒,“母亲,我要是习武,是不是也能像孙哥那样,会飞啊?”

看到莫子谦一脸期待的样子,连蔓儿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就连曼儿都不知道武者的资质,如果莫子谦资质不好,还在莫子谦面前吹了海口,那莫子谦岂不是要被打脸了?

而且,就算是曼儿,也不想让莫子谦练武,家里的两个儿子,一个会武功,就已经很厉害了,如果两个都会武功,还不把屋顶都拆了。

苏格捂住肚子,满脸通红,指着莫子逊所在的位置,愤怒地说道:“臭小子,你怎么能做出这么卑鄙的事情来,简直就是卑鄙无耻!”

莫子逊没好气地道:“柳伯说过,不管是比试也好,切磋也好,都不要存什么绅士风度,人家每一招每一式都在找你的毛病,每一招每一式都是要你命的,你倒好,装什么正人君子?你怎么不站着让他们杀?”

“……”苏格无言以对。

你说得倒也有理,但习武之人,岂不是要以侠义为本?

这种歪理邪说的话,从你这个臭小子的口中说出来,居然还能说的如此的正气凛然。

“臭小子,你不要插嘴,你这样做,会让人看不起的!”苏格就像是一只被开水煮得通红的虾米,对着莫子逊挤眉弄眼地喊道。

莫子逊对苏格的这番言论毫不在意,只是做了个鬼脸,道:“柳伯说了,练武可不是为了让别人看的,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以胜为先。只有打赢了,我们才能活命,那些古板的剑客,是绝对不会长久的,我看他们现在的坟墓,恐怕都有两米多高了。”

“……”苏格一时语塞。

莫子逊又道:“柳伯曾经说过,习武之人,本就是用来守护自己的家人,斩妖除魔,又不是用来打架的,如果你真的要打架,为什么不好好地坐在这里,一边喝着茶,一边用刀剑去战斗?我练武可不是要当戏子的,我要的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弟,我的姐姐!”

莫子逊的声音越来越大,连蔓儿的表情也越来越凝重,苏格看到她的样子,心里也是一阵窃喜,等你妈听到你这么说,一定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然而,就在这时,连蔓儿忽然一拍手,对着屋顶上的莫子逊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大声说道:“说得好!”

她把莫子逊送到柳一刀身边的时候,还有些担心柳一刀会不会传授莫子逊什么不好的知识,没想到柳一刀竟然传授了她最实用的知识!

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练武而生,就是蔓儿,也不得不佩服柳一刀。

苏格在一边白了他一眼,还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人家的孩子,都是讲仁义礼智的,可是她连蔓儿,就被教导成这样了。

不过,这真的没问题么?苏格再次对自己产生了质疑。

“真是不可靠的母亲,生出来的孩子也不可靠啊。”苏格在心里吐槽着。

……

西厢里,沈诺面无表情,甚至眉毛都像是被拧得有些发麻,半睁着的眼睛里没有一丝光彩。

沈诺想起家里有两个孩子,老婆肚子里还抱着一个孩子,他就这么死在了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也很无奈。

沈诺浑身的血液都被抽走了,她只觉得头晕目眩,就连外面沙漠上方的蓝天都变成了灰色,耀眼的阳光也开始黯淡无光。

我会去大燕最东的虞迹山,我会看日出时的云海,大燕最南边,我会看到无边无际的蔚蓝海洋,我会去大燕最北方,看到永远被积雪覆盖的冰原,会去大燕极西方,会看到无尽的草原和沙漠,会去到大燕最西边,会看到一片令人兴奋的沙漠,会在那里品尝到最甜蜜的西瓜,但是,今日,我却要永远离开这里,你要照顾好你的三个儿子,不要再受任何的苦了。”

沈诺眼前一黑,等她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纱幔遮住了。

太阳从淡金色的窗帘上方照射进来,温暖地照在她的身体上,沈诺慢慢地张开了眼睛,那是一种看透了生与死的感觉。

他看到了不少熟人,包括自己的小弟,苏格。

沈诺本以为自己的这位成熟稳重的小弟,平时都是一副高冷的样子,却不想今天竟然在这位冷着一张脸的小弟身上,看出了一丝紧张和恐惧。

“放心吧,我还活着。”沈诺慢慢地举起手臂,无力地朝苏格挥出一记重拳,苏格竟然没有被这一击击退,反而被这一击的力量震了一下。

“咳咳……”随着这一咳,沈诺喉间一热,便吐出了一大片的血水。

苏格心中一惊,连忙说道:“大帅,你放心,我们的医生说,你只是内伤而已,休息一下就没事了,不过你的情况……”

苏格话音未落,他的眼眶已经湿润。

沈诺隔着苏格泪眼朦胧的眼睛,看见了一副全然不认识的面孔,他的脸,到处都是刀痕,有些是结痂,有些是流血不止。

有人说,喜欢的人越多,关心的也就越多。

在最危险的时刻,沈诺没有想起自己,反而想起了温暖的家里,想起了两个孩子,想起了一个还没出世的孩子。

“晴儿,你可别把我给忘记了。”

沈诺从苏格的眼中,看见了另一个自己,她心里最后一丝侥幸也被击碎了,她的嘴唇颤抖着,两只眼睛一白,一头栽倒在床上。

“头好痛。”

这是沈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唯一能感觉到的。

连蔓儿让莫子逊下了房顶,去厨房做饭去了。

在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里,午餐是重中之重,但由于中秋被称作“满月”,所以,中秋的晚餐也要精心准备,虽然比不上午餐那么丰富,但也要做出各种各样的菜来,不容小觑。

如果是上辈子,连曼儿还真不会注意到这种小问题,如果她懒的话,等过了中秋,她肯定会被主编逼着把稿子交上来,毕竟主编就是这样一个正直的人,一想起上一世的主编,她就头疼不已,手里的案板都快被切成碎片了。

要知道,就算是曼儿,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好好做过中秋宴了,以前的中秋宴,她都是各种麻烦缠身,只能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吃着月饼。

这一次,算是真正的中秋节了。

连曼儿故意无视了躺在西厢房里昏迷不醒的沈诺,苏格他们还真的认为沈诺是因为身体虚弱而睡着了,就连那三个助手也很识趣地没有去吵醒沈诺,所以沈诺从昏迷中醒过来,一觉就是一个多小时后。

后脑勺上的疼痛真的很折磨人,一波波的疼痛让沈诺抓狂,汗水从她的额头冒出来,浸湿了她的衣服,微微颤动的眉毛预示着沈诺下一秒就会醒过来。

“晴儿……”段思凌看着眼前的一幕,喃喃自语。

沈诺浑身一震,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当她再睁开眼时,眼中的情绪已经说不出的复杂。

沈诺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后脑勺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肿了一个巴掌大的包,看来刚才的头疼并不是因为梦里的疼痛,只是因为他在床上翻滚的时候,被东西给砸到了,所以时不时的会疼一下。

“不过,那个大包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诺皱着眉头思考了半天也没得出个所以然来,刚才他把连曼儿按在下面的时候,身边并没有什么物件,为什么会被什么东西给撞到头上呢?

“会不会是连夫人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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