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无家可归,可我的弟弟却有家不回呢!”听完李华的故事,张志梅同学流泪说道:
我是如皋九华镇人,从小在农村长大,农村留给我太多太美好的回忆!
九华镇是个怎样的地方?直观感受是,远离尘嚣,美好惬意。有夏日的微风,有午后的蝉鸣,有温柔的阳光,有皓月之下的流萤……
春天,刚经历冬天冰冻的泥土开始融化,整片地里似乎都是湿漉漉的,像是浇着一片油,难怪春天是最适宜植物生长的季节。春天的乐趣,应该就是在菜地里,在一颗颗青菜白菜上,循着菜叶被啃食的痕迹,翻开菜叶去寻找躲在菜叶后的菜青虫,玩弄着一只只在手掌中蜷曲的软软的小虫,这对于幼时的我来说也是一件十分新奇有趣的事。
夏天如约而至,太阳火辣辣的,就连好不容易吹过来的一点点风都是热的。躲在树中间的知了鬼哭狼嚎,撕心裂肺地嚎叫着。让人更加感觉燥热难耐,心烦意乱。这时门口成了我们嬉戏的场所,瘦弱的小桃树上也挂起了长满细密绒毛的小毛桃,摘下一颗,清水洗净,酸甜脆爽,吃完毛桃,和弟弟脱光衣服,就光着腚子在门口打水仗,炎热的夏日,清水的洗涤,好不快活。
那时候还没有电风扇。姥姥总是不紧不慢地摇着那把大蒲扇为我们扇风,尽管汗水顺着她的睫毛往下滴,姥姥只是是用毛巾擦一下,却不肯停下手里的扇子,还笑着说:“一人扇风二人凉”。饭后,姥姥把地上扫得干干净净后,然后把擦洗晾干后的凉席铺在地上。我们午睡时姥姥都要在我们的肚子上盖上衣服,说地上凉,肚子上不盖东西容易冻着。直到现在,夏天不管多热,我睡觉的时候都要在肚子上盖点东西,因为肚子是不能冻的……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枇杷熟了,杏子黄了,葡萄架上的葡萄浑圆饱满,甜蜜的味道已经透过紫色的表皮渗了出来,挂满了白色的糖霜,幼时的我只能踮着脚去采矮处的葡萄,矮处的葡萄成长不是很好,丢一颗进嘴里,酸的我眉头都皱成一团。
到了冬天,田地里都是绿的发黑的“趴地菜”,经历过霜打雪冻的菜叶子,肥厚得像流油的培根,在强烈的光合作用下,菜叶里饱含糖分,甜得似乎能榨出糖出来。
雪后初晴,村子前面的河堤上立马便成了打雪仗的战场。孩子们各归阵营,木头刻的土枪只是摆摆样子,只有用手捏出的雪块才是可以战斗的武器。趁伙伴不注意,抓起一把雪灌进他的脖子,然后你追我赶,欢笑不断。
在声嘶力竭的呐喊和无拘无束的笑声中,空中飞舞的雪块也满含野性和激情,“硝烟"最终在汗水中散去,双方握手言和,再进行下一轮滚雪球比赛。
晚上回到家,坐在火盆边,一边烘干棉裤棉鞋,一边吃姥姥烤好的黄豆花生。黄豆在火中会裂开,终究没有花生的香。
姥姥就生了妈妈一个人,父亲招赘上门,所以姥姥相当于祖母,我们是一家人。
恍惚中,我仿佛看见姥姥站在屋后小路上,手搭额头、踮脚远望等待我和弟弟放学回家的身影……
那条小路我走了很多年,每一次都是快乐的。因为路边的小屋里有有香喷喷的饭菜,还有姥姥在等我回来。那时候总是嫌她烦,总是一脸不高兴、没有耐心地打断她的话。
姥姥总是不肯闲着,那么大年纪了还种地,除了稻子和麦子,蔬菜都是自己种。房前屋后还有桃树、枇杷树、石榴树、枣树、杏树、橘子树等等。
弟弟比我小三岁,从小爱说爱笑,我们都很喜欢他,更是妈妈的“心尖肉”。
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 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
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著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
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就两个人一起挨打,说完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 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
打完了坐在床上骂道:“你现在就知道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
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
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替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
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初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江南大学(无锡)的录取通知书。
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接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俩娃都这么争气,但只能供一个。
母亲偷偷地抹着眼泪说:一个也供不起!拿啥供啊?
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
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咋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
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
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村庄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
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弟就偷偷地带着几件破衣服走了,走之前他在我枕边留下了一个纸条:
姐,你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弟。
我握着那张字条,趴在床上失声痛哭。
那一年,弟弟16岁,我19岁。
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上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江南大学。
周末,我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我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我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他根本顾不上看我,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我忍不住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我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他因为看我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我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我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我,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我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我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我是大学生,而他没有工作,但我们真的相爱了。
他叫陈胜,跟秦末农民起义领袖同名。
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张志梅,有位老乡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
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怎么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呢?”
他笑着说“你看我穿得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弟,这辈子不管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
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我们也不例外,我毕业后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我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
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收拾得这么干净啊?
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她说这是你弟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走进弟弟的小屋,看到他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却笑着说 :
“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不能让人家笑话。”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他说:“不疼。我在工地上,砖头把脚都砸肿了,还干活儿呢……!”说到这里,弟弟突然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
那一年,弟弟19岁,我22岁。
初次见面,父亲跟陈胜很谈得来。吃饭的时候,母亲像是不经意地跟陈胜聊起了家常。父母对家人很凶,对待外人却礼貌有加,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和,没有一点瞧不起人的说辞。
陈胜走了以后,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妈妈反对的理由有三条:一是乡下人难免见识不足,这样会影响他的起步和发展。二是家境太差,我嫁过去肯定遭罪。三是陈胜的母亲只有他一个儿子,将来只有靠他养老,势必给我增加负担。
母亲最后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里是个正经人?正经人怎么会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我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母亲因为我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父亲送进了医院。我到医院里看她,她正眼都不看我,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我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我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陈胜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我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有了钱之后,陈胜与邓志刚合开了一家物流公司,没几年的时间公司便初成规模,陈胜也买了新车。
为了让我的生活更加自由和惬意,陈胜给我开了一间花店,那一天我看到花店的时候,眼泛泪花,内心特别感动。
我曾经给老公讲过我想开一间花店,我还给他描绘过那个画面,没想到他当真了。
店面装潢得温馨雅致,鲜花在橱窗中绽放,五颜六色的花朵在灿烂的阳光下显得格外美丽。
一切都是按我之前梦想的样子来摆设,真的像做梦一样,迎着阳光,闻着花香,我觉得自己就是置身于花海之中的公主。
那一刻,我真的感受到了老公的用心和爱意,我觉得自己真的爱对了人,很感恩生活。
许多人以为陈胜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我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我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我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我洗脚。听别人说我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我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我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你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我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我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我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因为合开物流公司,陈胜与王义的关系非常好;王义的新房装修期间,租住到我们隔壁。
隔壁家具都是现成的,王义搬来的东西并不多,除了锅碗瓢盆就是被褥衣服。和他同时来的还有一个女人,看他们抬东西时的默契程度,我猜这女人应该是他的妻子。我问陈胜,陈胜嗯了一声,也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王义看上去很有素养,文质彬彬的,说话从来不会高声,看到我脸上总是挂着笑容,问候一声“你好”或者说些天气真好之类不咸不淡的话。我时常看到他们两个人一起下班买了菜回来。王义总是拎着菜,女人怀里挎着小包,有时他们扯着手走,有时女人会挎上王义的胳膊。看他们的亲昵劲儿,绝对是无可挑剔的一对璧人,这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并不多见。到了这个年龄,寻常夫妻早被柴米油盐磨砺得失去了生活情趣,只会机械性地吃饭睡觉上班。而他们竟然还像初恋的情人,言谈举止显露出满满的爱意。晚上没风的天,他们会一起下楼在人行道上打一会儿羽毛球,累了便一起坐到旁边的长椅上休息。有时女的坐下了,王义则跑到旁边的超市拎两支冰激凌回来。很诧异世上还有这么和谐的家庭。或许他们只是装给人看,但他们家里也从来没有传出过吵闹的声响,想必俩人都很有学识,他们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们优质的生活。
那天我去超市买酱油回来,刚走进电梯,就听楼道的单元门重重地响了一下,我知道又有人进来了,便按住电梯的开门按钮,等外面的人进来一起乘梯,没想到进来的人是王义,他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旁边站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
王义眼神里闪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他怕我说话,急忙把女人拉进电梯,然后对我说,“这是你嫂子,刚从老家过来!”
“嫂子?这是嫂子,那么以前的女人是谁?”我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脑袋飞快地转着,不敢轻易做声。我知道此时如果多说一句话,眼前的岁月静好立马会转换为鸡飞狗跳。
这个女人看王义的眼神十分怜爱,她伸出手把他额头上的一粒汗珠揩掉,并且想把那个塑料袋接过来。王义立即按住,依旧自己拎着。王义表现出一个好男人应有的风范,什么重物都不让女人提。他对之前的那个女人也是这样。我这样想着,电梯已经来到我们居住的楼层,各自回家。
这世界如此乱套,平和的表象下竟然隐藏着无法言说的龌龊,像一颗颗鲜艳的毒蘑菇,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可能要了人的性命。
这些话本来不应该说,不过听陈胜说,那两人都是王义的老婆!而且是堂姐妹!其中一个叫朱小梅。
因为住一起,我和朱小梅也成了朋友。
当然我和老公也有误会的时候。
这年底,陈胜说有个紧急任务,要去上海出差,说完就开车走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朱小梅约我去做个头发。我一想快过年了,也该打扮打扮自己,就应约前往。
到了发廊,里边的人很多,都是预约过的。因为我是临时来的,理发师说今天做不了,我也没有太在意,做不了就算了,权当陪着朱小梅做。朱小梅烫发很费时间,我们上午去的,到了下午三四点钟还没弄好。朱小梅说饿了,可是正烫着头,满头的杠子不方便出去,她就让我去发廊对面的东北烤肉店买点肉串回来吃。
一进烤肉店,我就看见角落里一个男士背对着我坐着,穿着和我老公一模一样的孔雀蓝色薄羽绒服,因为颜色和款式都比较特别,所以特别醒目。那男士身边还有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子,两个人低语说笑,举止亲密。我正想前去看个究竟,这时身边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哎呀,这不是张志梅吗,你怎么一个人呢?”我一看原来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邓志刚。我说陈胜出差了,我就和朱小梅一起出来做个头发。邓志刚破天荒地帮我付了肉串钱,同时向我做了个鬼脸。
当我再去找那两个人时,他们已经走了。
我打包好肉串回到发廊,朱小梅边吃肉串边问我:“你怎么去了这么久啊?”我说看见一个人和我老公穿着一样的衣服,因为背对着我,没看清脸,不知道是不是陈胜。朱小梅说:“你不是说陈胜去了上海吗?怎么会还在无锡呢?再说男人穿一样的衣服也不奇怪啊。”我一想也对,就没有放在心上。
这事本来过去了,可是第二天朱小梅却对我说:“听老公说昨天陈胜根本就没去上海,中午还和同学们一起喝酒呢!你说的女孩我老公也认识,她就是我们金店的同事阮小兰。
我一听可就气坏了,朱小梅说:“你不要惊动陈胜,先去我们店教训一下那个狐狸精再说。”朱小梅的仗义让我很感动,不由抱着她哭了。
朱小梅让我在她下班前去她店里,给那个女的颜色看看,看她还敢不敢惦记人家的老公。
我按照小梅说的时间到了他们店里,小梅偷偷地往阮小兰一指,我一看果然是在烧烤店里看到的女子,于是立即冲上前去骂道:“你这个狐狸精,请离我老公远点,不要那么不要脸!”那女子莫名其妙地说:“谁认识你老公呀,你有病吧?”她店里的同事都围了过来,朱小梅假装责备我说:“你有证据吗?不能瞎说啊!”我继续不停地骂阮小兰,啥难听骂啥,骂够了就回家了。
晚上老公回来了,他脸色特别难看,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不是去金店骂人啦?”我说:“是啊,怎么了?你还有脸问呢?”陈胜说:“你知道你去骂的那个女子是谁吗?她是单开华的老婆阮小兰,与朱小梅在一个店里上班,两个人都在竞争店长的位置。那天请阮小兰吃烧烤的其实是朱小梅的老公王义,他故意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然后背对着你,让邓志刚王义打掩护。你被他们当枪使,自己还不知道。你这样一闹,阮小兰的店长算是泡汤了。”
我一听很后悔,不过也很奇怪,于是问陈胜: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邓志刚告诉我的呀!”
原来是这样!几天后朱小梅发语音请我吃饭,说她当上店长了,店长每个月的工资要比员工多500块钱,所以她要庆祝庆祝。
在饭桌上,朱小梅眉飞色舞,说她这个岗位终于到手了。我故意问她:“你这么厉害,你们店里还有人敢和你争吗?”朱小梅说:“也不能这么说,阮小兰和我势均力敌,不过她因为作风问题被辞退了,她是我们共同的敌人,真的是大快人心!”
我听完之后苦笑着说:“我被你们像傻子一样利用,不仅害人家丢了名誉、工作,还差点毁了自己的婚姻,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吧!”说完我拎起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父亲去世时,弟弟还没有成家,妈妈考虑到他将来结婚生子要有间像样的房子,便决定翻新家里的老房子。可是翻新房子需要十万元,妈妈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我便借给他们十万元。有了钱之后,妈妈家的新房子总算顺利建好。
新房建成后,弟弟到无锡找工作;他说要把借我的钱还上,还说要让妈妈过上幸福的生活。
邓志刚说无锡工资低,他有个朋友在广州搞建筑,他可以介绍我弟弟去当项目经理。
我不太相信邓志刚,可弟弟一听,毫不犹豫地就去了。
一天弟弟给我打电话,叫我借三万块钱给他,他以后一起还我。我说现在没钱,等以后有了钱再借给他。我后来再也没有接到弟弟的任何电话。那时候没有手机,弟弟都是用公话打的。我想来日方长,他现在可能是因为没借到钱在和我生气,可世事难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来日方长,不经意间便是最后一次。
后来听妈妈说,那几天弟弟给家里打了四次电话,但很遗憾都错过了。妈妈家里没有条件装电话,电话都是打到隔壁婶婶家,然后婶婶再去找妈妈来接电话。因为妈妈去地里干活儿,婶婶没找到妈妈,所以弟弟打来的电话妈妈一次也没有接到。不过婶婶问弟弟有什么事可以跟她说,等妈妈回来后再告诉她,可弟弟每次都说没什么事,只是想和妈妈说说话。后来每次说起弟弟,妈妈都会重复一句话:我真恨自己那会儿去地里干活儿,哪怕接到一次儿子的电话,儿子也不会失踪了。妈妈痛心疾首、犹如利刃在心,悔恨不已。
我安抚好妈妈后,到广州当地派出所报案,但因为不能提供失踪证据,不能被立案。
再后来我们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到广州贴寻人启事。我一边工作一边在网上发布寻人信息,可是十多年过去了,弟弟还是杳无音信。
2018年时,有人联系我说我的弟弟在某家医院,并且伤得很重,但他要我给他打款4000元,他才告诉我地址。当时我并不相信,这线索就断了。后来又有人联系我,说是“等着我”栏目组的,可以帮我找到弟弟,但需要5000元的费用。我怕再错过机会,就转了5000元给他,但从此就没了消息。
还有一次,有人联系我说他知道弟弟在哪里,他不要钱,但要我和他luo聊,我立马把他拉黑了。我心里实在想不通,这些人为什么要利用别人的焦急心理行骗,让我倍感心痛与无奈。
自从弟弟失踪后,每年过节就成了我妈最大的“劫”,妈妈含辛茹苦地把弟弟带大,她不求弟弟发达,只愿母子能团圆,可她这么小的一个愿望她就是实现不了。妈妈常常躺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拿着弟弟的照片发呆。
妈妈十分后悔十年前让弟弟去广州打工,她说弟弟小时候,每当看到自己从地里干活回来,弟弟就会跑来她跟前欢快地嚷着:妈妈回来了,妈妈我饿了……妈妈多么希望能够再次听到弟弟的叫嚷,或者她一觉醒来,或者一转身,正好看到弟弟笑嘻嘻地向自己走来……妈妈想啊、盼啊、等啊,过了十多年,依然没把弟弟盼回来,母亲为此患上了精神障碍,姥姥因为这件事没多久就郁郁寡欢地去世了。
走在老家屋后的小路上,看着四周的满眼秋色,听着鸟语闻着花香,无以言表心中的思念和哀伤……
妈妈不仅患有严重的抑郁症,还有心脏病和风湿关节炎,她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也不能行走。
我想把妈妈接到我这里住,可她就是不同意!她说不管什么原因她都不会离开这个家,不离开这间房子。她说一定要替弟弟看好房子,如果哪一天他回来,看见家里没有人,说不定又要离开……我劝不了妈妈,又放不下自己的孩子,只能让妈妈待在老家。
我在自媒体上发了许多的寻人信息,不知道弟弟能不能看到,如果可以,我想跟弟弟说声“对不起”,当初应该再借三万块钱给他;我也想跟妈妈说声“对不起”,这些年为了照顾孩子,没有在妈妈身边尽孝,让妈妈受苦了。
可事实是残酷的,我想弟弟失踪前,一定有什么事情想和我们商量。我也想弟弟现在或许在某个地方受苦,但也时刻在想着我们,只是因为各种原因回不来。如果是这样,我们一定会等着你回来,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们都会接受你,你千万不要像泡影一样,消失在我们的世界里。
为了照顾妈妈,我有次对老公说:“我们不如把无锡的房子卖了,然后到老家买块地,种些蔬菜、瓜果,养点鸡鸭、猪羊,自己吃应该多好啊!”老公一听立即赞成。
于是我们都辞职回到了老家如皋九华镇。
虽然弟弟不见了,不过妈妈还在!房子还在!
所以说无论是山还是海,爱你的人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大城市站稳脚跟,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回得去的故乡。比如李华在上海买菜,最终却无家可归!
但是只要有爱,我们就有了灵魂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