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灵魂最早停留在一家饭店,但他的记忆告诉他已经过了千万年。只不过都不是他的,是一场大梦。别人的大梦。
那家饭店叫“光明堂”,倒是不大,里头乌沉沉的,摆着最省钱的桌椅和顶灯,光是廉价的,惨白白地亮着。
那家店没有老板,只有一位女主人,她经常来和坐成一桌打牌唠嗑嗑瓜子炫酒的啤酒肚大叔聊天,好像也只有那一桌的大叔是这家店的常客。
呵,真是寒酸,可怎么就成了他的第一家乡。凭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招脏东西,除了人以外,有很多活灵,冒着莹亮的阴气在人间钻来钻去,人看不见他们,也听不见他们。那些活灵就在这个独属于它们的空间里,放纵地大笑。
这个世界也是它们的。
可人不那么认为,人群中最终出现了能看见他们、听见他们乃至杀死他们的人,他们说那些活灵是害虫,是妖怪,他们叫它“猖鬼”,说它们想要抢占人的生存空间,想要杀死人类。他们把消灭这些猖鬼的活动叫做“除猖”。
活灵里鱼龙混杂,的确有怨鬼和恶灵,但这个世上,总归有人是想要安安份份平平淡淡过一辈子的。
他见过。千万年了。他总是看见很多活灵就这么笑着闹着,在人间飞来窜去地穿行而过,然后挟着一声痛快的欢呼,消散在夜空中。天是黑的,流窜过一缕白光后就再也不亮了。
第二次死去。
他看着,它们死去那么多次。
可他只能任它们死。
以前如此,现在也是一样。只不过从自杀变成了被杀。,也没什么分别吧
但因为能看见活灵的人实在太少了,普通人只把他们视作神经病,那个光明堂的女主人就是被当作神经病的一份子,只是她始终坚持还发誓要清除这世上所有的“猖鬼”,还干劲十足地给这饭店取了这么个名“光明堂”。
哈哈哈,多么正义啊!可把他感动坏了呢!
那个女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身子高挑,扎着深咖色的长马尾,喜欢穿淡蓝色牛仔短裤,披一身粉色狸子大衣。
至于长得怎么样,他只知道旁人夸她漂亮的不少。
呵,恶心
在他这里她永远是
“小陈,哟,今儿来得够早啊!”今天的啄木鸟又开始聒噪了,“孽障清得怎么样了啊?”
“害,小陈女侠都回这光明堂了,那情况还能不好啊!”又是一只啄木鸟。哦,不对。这只是野鸭子。
“多谢两位老伯帮衬了,虽说今日的猖鬼清理成果不小,但是距离消灭猖鬼,还天下百姓一个干净太平的世界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那个清脆的声音自以为自己是百灵鸟,是天使,是圣女,自己装个谦逊有礼、悲天悯人的样子还乐在其中,什么肮脏恶心的嘴脸。哈哈……
“柠儿别这么紧绷,既然来了光明堂就和几位老伯喝喝酒聊聊天,不要想那些猖鬼的事了。”高个子的男人走过来把手放在那个女人的头上,做了个,人类管它叫什么?安抚性质的抚摸动作。
这个男人的嗓音,让他想到人类的手捏碎活灵脖子的声音。此次啦啦的。像是一把生锈的刀硬要把一盘破旧的磁带划开磨烂。尽管不是第一次听,但他总会下意识颤抖一下。
还总穿黑衣服,让他怀疑这个男人是块墨宝。至于他看那个女人的眼神。
呵,这就是所谓的“爱上了”吗?那双瞳分明是片深邃的海,可偏偏在看那个女人的时候,海面里长了漩涡,漩涡里是没有海水的平地,只在对着她的时候是安全的。好像那片海可以溺死所有人,除了漩涡里想要容纳的那一个。
呵,人类真是容易令人反胃的生物。
“哎,千辰,我不在你怎么能带我妹妹喝酒呢?她酒量不好你不知道啊?”外面这个白衬衫的大嗓门是那个女人的哥哥,叫陈宇。“你要是这样的话,我怎么敢放心把我妹妹交给你啊!”
“哥!”那个女人又开始故作姿态地叫了。
但那个黑衣服就像中毒一样,看她的眼神都要化了,“没事,宇,到时候你妹妹吃菜,她的酒我替她喝。”
“千辰。”那个女人看着黑衣服的男人,突然笑了。
他被那个笑震得冲了一下,那个笑不同于他看见的任何一个,纵使他可以说这个女人在他眼里就是丑、丑的要死,但她的那个笑依旧像沾了雪的露,滴下来时化开的波纹,一圈,一圈,仿佛朦胧着的很美的花。
那个时候,光明堂外的晨光从打开的大门透进来,坐满的那桌在碰杯谈笑起哄,在一片喧闹中,那个女人的眼神,变成了和那个黑衣服一样的了。仿佛这里真的一片光明。
他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有一种很怪异的鼓涨感,眼睛是干涩的,鼻子有点酸,嗓子很堵很闷。
如果他有心,有眼睛,有鼻子,有身体的话。
明明这两个人都不是神经病,却都相信着一个神经病,还都爱着这个神经病。
他从来不记他们的名字,他只管他们叫那个男人,那个女人,那个穿黑衣服的,那个穿白衣服的,那个啄木鸟,那只野鸭子,那把锈刀。
他不会承认的。
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没有名字。只有他,可以不被任何人看到。
真恶心。
但反正他也一点也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