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念×相柳】只愿君心似我心 廿五
蓐收觉得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上次是小夭回归典礼的那一晚,她很晚才回来,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就毫不留情地把还在享受因大王姬回归皓翎王给满朝文武放的休沐的自己从被窝里挖了出来嚷着要提升自己,这次又是重伤一场跑了一趟青丘,回来就又缠了过来,紧紧抓着他的袖子说要加把劲儿,要把自己提升至皓翎王储的水平。
他这小表妹是怎么了?
偏生抬头看向老上司威严的眼神儿,百年工龄的蓐收极速转了转脑袋瓜儿,瞪圆了眼睛。
陛下看来,是允许了。
终于想到以后要把皓翎交给姑娘手上了啊。蓐收甚慰,不同于玱玹,他是反对皓翎王和玱玹没有底线地宠溺阿念却又惯得她不学无术。
书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但他不敢,惧于老上司的威严,又确实打心底儿疼爱这唯一的妹妹。
既然交到他手上了,那就尽心尽力地去办吧。
皓翎王素来主张节俭,但在该用钱的地方丝毫不含糊,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藏书阁”三个金色的大字熠熠生辉,阿念微微眯了眯眼,眼底却涌出笑意。
“按照要求,为君之道、用兵之道是你要学的两个主要的课程,只是为君之道包含的东西很多,用兵之道单纯一点儿,所以建议你两个穿插着学习,一边学还要一边跟着师父看奏章,进行实地操战。”
蓐收走过一排排的书架,顺便拿出了几本书,放到了藏经阁中心的书案上:“书都挺重的,搬来搬去不方便,日后你就在藏经阁里学吧。”
“君王之道,贵在自知之明,知己者方能知人,知人者方能治国。若能以大智慧驾驭国家大权,则为明君之道。”
“为君者,应敬畏天地,谦虚谨慎,勤勉尽责,以德服人。”
“贤君治国,不以私害公。”
“有道之君,以乐乐民;无道之君,以乐乐身。”
……
一卷书卷又被阿念合上,细嫩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阿念花了十年,从为政以德到恩威并施,从严于律己到宽以待人,从选贤举能到天下忧乐,从兵来将挡到知己知彼。
蓐收惊叹于这丫头的毅力和过人的天赋,仅仅用了十年就读熟读透这么多的文献,还能跟师父从善如流地交谈许久,而且还没有落下她的长鞭和弓箭练习。
优秀的人他见过很多,从小一起长大的玱玹和覃芒都是人中龙凤,皓翎四部也有很多杰出的子弟,但像阿念这般毅力与天赋还是个女儿家的,真的是凤毛麟角。
皓翎王轻轻抚摸女儿的脸颊,不论怎么样,从前都是他低看了甚至是忽视了这个爱玩爱闹的小姑娘,这十年来,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蜕变和成长,熟习书籍,鞭花迷眼,他已经着手准备让她跟着自己接触朝政事务了。
“父王,女儿觉得,此行不妥。”
“哦?说说看。”
“增收赋税实为大事,父王不能因为今年皓翎绝大部分地区收成良好就忽略山区突发的洪水,女儿以为,可以增收,但那片山区可以减少甚至免除赋税,并给予援助。”
“是,可你是如何知道这个地方发生了水灾的?”他记得发生水灾是一个月前的事,可阿念才刚刚跟着他处理政务四天。
“女儿攻读时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即使是一个很小很偏远的山区,都住着皓翎的子民,女儿既然有了做皓翎王储的目标,自是要将子民放在心上。”
不愧是他皓翎少昊的女儿,不过是一片小山区,她竟能做得如此地步。
如此,又是五年。
五年间,阿念从一开始众臣的不屑到惊叹,从众臣的言之胡闹到不吝夸赞,这是她多少个挑灯夜战的夜晚、多少次父女交谈甚至是多少回与众臣正面交锋换来的?阿念不记得了,只记得父王和蓐收私库里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越来越少,只记得桐烟墨她命人做了一块又一块,只记得父王、娘亲、蓐收和皓翎众臣赞许的眼光越来越多……
十五年间,阿念虽沉迷学术与政事,但仍然听从了父王和娘亲的建议,每半个月休沐一日,父王和娘亲倒是心疼女儿,蓐收听了倒是乐颠颠的,他这种做到这个地步的打工人,最爱的便是休息。
阿念休沐的那一日,总会让海棠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却又不花枝招展,拒了海棠要跟随的要求和父王的不放心,一个人蹦蹦跳跳地跑到海边龙骨狱,那里,有她的白衣仙人,郎艳独绝,世无其二,踏海而来,披星戴月,只为挽着她的手,在这她难得的一天里,看遍人间烟火,赏遍山川河流,再一起,望望星星,晒晒月亮。
相柳又重新取了海里鲜红的珊瑚和万年的珍珠,同上次一样,珊瑚火红似血,珍珠雕作梅花,唯一不同的,便是在簪头刻了一个“忆”,簪尾刻了一个“柳”。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施了灵力,相柳把发簪插入阿念的发间,她今日一身纯白金云纹长裙,倒是与红簪相配。
与他的一身白衣也相配。
阿念抚摸着相柳腰间那个薄荷绿色的香囊,那是她绣给他装了安神香,她告诉相柳,自己要去军营里历练,为期十年,这十年恐相见困难,但两人都会心一笑,因为他们知道,十年浴火,小凤凰终会涅槃。
蓐收思考良久,终选定了出自青龙部的一位年轻将领——长临,这位后生与蓐收平辈,是如今青龙部最年轻一辈里除了蓐收又一位让长老们引以为傲的后生,虽生得风度翩翩,一副儒将打扮,却也是皓翎军营里有名的严将,手下的士兵也骁勇善战,十分敬爱这位将军。
阿念点了点头,让蓐收给她准备了兵装盔甲,辞别了王宫,来到军营。
长临看着眼前身高矮了普通士兵一截的年轻小兵,问:“你叫什么名字?”
“留初。”是阿念想了许久的化名,留住初心,方得始终。
“为什么要来军营?”
“胸有大志,以求施展。”
长临想了想,把留初安置在了后勤的伙房做炊事活,承诺只要他让他看到他的能力,便会提拔。
伙房人不多,看着也不算高大威猛,听说还都是因为受过伤无法再上沙场而被分配到伙房,却一个个手脚麻利,将士们的膳食从未耽误过。
里面最年轻的也比留初大些,平日里烧火的铁柱让出了小板凳,有板有眼地教留初生火、控火、灭火;负责抬放粮食与菜肉的洪钢时不时会喊留初过来搭把手,完了还会递出他总是洗得香香的帕子给留初擦汗;掌勺的老武喋喋不休地叮嘱留初盐不能放太多,也会悄悄给留初加两块肉。
留初还常常跟阳叔和小泽一起送饭菜、洗锅碗,推着装满食物或碗筷的小车,留初总会看到将士们欣喜的表情,酒足饭饱后也会看到他们效忠皓翎的坚定眼神。留初很高兴,但也常常会掐指算,意映给辰荣义军提供的粮草到哪儿了,够不够吃穿用度。
留初待在军营里的第四年,长临把他从伙房里调到了普通士兵,每日像在伙房里一样早起,跑步、用膳、训练,刀、剑、弓、骑,铠甲、军歌、红旗……
多少个篝火彻夜明亮的夜晚,留初和同袍们攀谈,问他们为什么当兵,有的说无父无母,寻一归处;有的说家庭苦寒,禄粮养母;但更多的,是圆少年鸿鹄梦,执起铁戈矛,铸就血肉躯,护我家国平。
留初很高兴,皓翎的男儿都有志气,都有风骨,这是她想要的东西。
第十年的腊月末,留初背起包袱,挥一挥手,告别了军营。
同僚皆是不舍,唯有长临,眼里流露出希冀与欣慰。